業主未居住還需要交物業管理費嗎

導讀:
物業服務費成本的構成包括哪些?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辦理相關入住手續后,物業公司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提供服務,因此,業主雖未居住但仍需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物權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業主委員會有責任也有義務代表交費業主,督促欠費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對拒不交費的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有權依法追繳。那么業主未居住還需要交物業管理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物業服務費成本的構成包括哪些?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辦理相關入住手續后,物業公司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提供服務,因此,業主雖未居住但仍需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物權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業主委員會有責任也有義務代表交費業主,督促欠費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對拒不交費的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有權依法追繳。關于業主未居住還需要交物業管理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物業服務費成本的構成包括哪些?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業主辦理了相關入住手續后,但一直沒有居住為何須交納物業費?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辦理相關入住手續后,物業公司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提供服務,因此,業主雖未居住但仍需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不按時繳納物業費應如何處理?
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應當是業主自覺履行的義務。《物權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業主欠費行為不僅損害了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而且也損害了其他交費業主的合法權益。業主委員會有責任也有義務代表交費業主,督促欠費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對拒不交費的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有權依法追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