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也要交物業費

導讀: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對不起,今后這再也不能成為您拒交物業費的理由。”●專家分析鄭州物業與房地產協會行業服務部部長靳峰根據他所掌握的實際資料說,拒交物業費的現象大多出現在小物業公司。即使一天沒住過就把房子賣了,你也應該交物業費。”申繼東說,只要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關服務,物業費的交納義務對全體業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那么空置房也要交物業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對不起,今后這再也不能成為您拒交物業費的理由。”●專家分析鄭州物業與房地產協會行業服務部部長靳峰根據他所掌握的實際資料說,拒交物業費的現象大多出現在小物業公司。即使一天沒住過就把房子賣了,你也應該交物業費。”申繼東說,只要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關服務,物業費的交納義務對全體業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關于空置房也要交物業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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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物業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布的《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作出明確規定,進一步破解物業服務欠費糾紛難題。
“我沒入住,沒享受到物業公司的服務,所以不必交物業費。”對不起,今后這再也不能成為您拒交物業費的理由。
●業主觀點
“這簡直是霸王條款”,這是市民王先生看過該條司法解釋后的第一反應。他的說法代表了大部分市民的觀點。
王先生說:“交物業費,說明我得到了物業公司的服務、并且認可其服務。我買了房子,從來沒去住過,沒用過一度電、一升水,物業公司打掃的又只是公共區域,維護的也是公共區域秩序,我什么服務都沒享受到,憑什么交物業費?”
●專家分析
鄭州物業與房地產協會行業服務部部長靳峰根據他所掌握的實際資料說,拒交物業費的現象大多出現在小物業公司。大物業公司因為服務周到、細致,與業主建立了良好的感情,很少出現收不齊物業費的情況。
不管是否入住、不管有沒有享受到公共設施帶來的便利,作為業主必須交物業費,靳峰認為這是業主必須遵守的,不能以自己的主觀感受作為拒交理由。物業合同不可能與每一個業主單獨簽訂,但合同效力仍然對每個業主有效。即使業主一段時間不在小區居住,房屋空閑,但物業服務使小區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仍然間接地為業主提供了服務。
●律師解析
開物律師集團(鄭州)事務所專職律師申繼東說,之前有很多糾紛都是圍繞拒交物業費產生的。低層住戶不用搭乘電梯,就向物業公司提出少交一部分物業費。買過房子還沒入住的業主提出,從沒享受到物業公司的服務,所以要拒交或只交一半物業費。他的觀點是:“物業公司本來就不承擔業主室內的服務,因此無論你是否住在這兒,物業公司客觀上都為你房子周邊的環境提供了服務。即使一天沒住過就把房子賣了,你也應該交物業費。”
申繼東說,只要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關服務,物業費的交納義務對全體業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規約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等有另外的規定或者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