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精品无码AV,不卡av中文字幕手机看,在线看片国产的免费,成av人大宝影视

我需要找律師

北京律師,專業團隊, 200+云律所實力在線

解決
難題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專業化團隊,全程跟進
一站式解決您的法律難題

直接找律師

我需要打官司

嚴選律師,權威專業,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師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處理案件類型豐富,庭審經驗分析
上萬案件代理,勝訴率高

直接委托律師打官司

我需要詳細咨詢

專案咨詢服務,資深律師方案定制

付費
咨詢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根據實際情況量身定制專屬維權方案
精準把控案件難點,尋求最優方法

直接付費咨詢律師

我需要基礎咨詢

快速應答,高效服務,24小時在線

免費
咨詢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專業認證律師,一對一在線咨詢
法律問題優質解答,及時與客戶反饋

等待免費咨詢律師

外資股權轉讓合同爭議

劉曉紅律師2021.12.3090人閱讀
導讀:

(一)合同及其中與爭議密切相關的條款 兩位申請人作為轉讓方、第一被申請人作為受讓方與第二被申請人作為第三方于2007年8月6日簽訂了《股權及債權轉讓合同》。第二條 股權變更及價款支付的程序 1.訂立合同前,受讓方已向轉讓方支付訂金20萬元,轉讓方確認收到訂金。第三條 目標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目標公司轉讓前的債務、一切經營風險及法律責任由轉讓方承擔。那么外資股權轉讓合同爭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合同及其中與爭議密切相關的條款 兩位申請人作為轉讓方、第一被申請人作為受讓方與第二被申請人作為第三方于2007年8月6日簽訂了《股權及債權轉讓合同》。第二條 股權變更及價款支付的程序 1.訂立合同前,受讓方已向轉讓方支付訂金20萬元,轉讓方確認收到訂金。第三條 目標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目標公司轉讓前的債務、一切經營風險及法律責任由轉讓方承擔。關于外資股權轉讓合同爭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合同及其中與爭議密切相關的條款

兩位申請人作為轉讓方、第一被申請人作為受讓方與第二被申請人作為第三方(負責股權轉讓款的監管)于2007年8月6日簽訂了《股權及債權轉讓合同》(下稱“系爭合同”或“合同”)。

系爭合同的“鑒于條款”如下:

鑒于轉讓方(兩人)于2001年5月6日在中國XX注冊成立了XX市XXX實業有限公司(下稱“目標公司”);

鑒于目標公司是在中國XX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鑒于目標公司于2003年11月30日與XX市XXX局簽署了《電子泊車項目管理合同》(“泊車項目合同”),于2007年7月31日與簽署了《電子泊車項目管理合同補充協議》(“泊車項目補充協議”),取得了經營占道停車場的資質;

鑒于轉讓方(兩人分別占有目標公司61%與39%的股權)同意將目標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受讓方(即第一被申請人——仲裁庭注),鑒于第三方(即第二被申請人,某某律師事務所——仲裁庭注)是XX省司法廳批準設立的法律服務機構,轉讓方與受讓方共同委托其對股權價款進行監管,受讓方同意接受轉讓方持有目標公司的100%的股權;

轉讓方與受讓方及第三方于2007年8月6日簽訂了合同,約定轉讓方將目標公司轉讓給受讓方。

三方當事人認為合同中與爭議密切相關的條款如下:

第一條 股權及債權轉讓

1.轉讓方與受讓方確認目標公司的轉讓價為人民幣300萬元(以下未標明幣種金額均指人民幣——仲裁庭注)。

2.受讓方以300萬元受讓轉讓方在目標公司的全部股權及債權。

第二條 股權變更及價款支付的程序

1.訂立合同前,受讓方已向轉讓方支付訂金20萬元,轉讓方確認收到訂金。

2.訂立合同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受讓方將轉讓款280萬元匯往第三方監管賬戶。

3.第三方收到上述款項后向受讓方發出收款收據,向轉讓方出具收到款項的通知。

4.合同經XX市XXXX局批準,受讓方成為目標公司的投資人、取得目標公司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后2個工作日內,第三方將280萬元支付給轉讓方。

5.收到上述280萬元后的兩個工作日內,轉讓方應將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批準證書、印章、財務賬簿、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移交給受讓方。

6.剩余轉讓款80萬元,具備下列條件時支付給轉讓方:(1)目標公司不超過80萬元停車儲值卡(不包括車載機或儲值卡計收設備)更換的責任,超過部分由受讓方從余款中直接支付;(2)目標公司變更工商登記前的停車儲值卡以外的其他無形資產或無形負債,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貨款、車載機或儲值卡計收設備退還索償、承包商索償、政府稅款等行為或行政費用或占道費欠款、其他訴訟責任等由轉讓方獨立承擔,但轉讓方同意由受讓方從余款中直接支付。不足部分,受讓方有向轉讓方追索的權利;(3)訂立合同之日起到2008年1月15日。

第三條 目標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目標公司轉讓前的債務、一切經營風險及法律責任由轉讓方承擔。

2.目標公司轉讓后產生的債務、一切經營風險及法律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3.移交目標公司的印章及財務專用章后,在印章上刻制明顯印記。

第七條 特別條款

1.目標公司的基準日為2007年8月31日。

2.目標公司成立至基準日應向政府有關機關交納的占道費、稅收等由轉讓方自行承擔。

3.(略)

4.目標公司轉讓前的對外債務由轉讓方自行了結、承擔。

5.目標公司基準日前收取的承包費歸轉讓方所有,基準日后的歸(受讓方控制的)目標公司所有。

第八條 第三方的責任

1.支付轉讓款的條件不具備時,不支付轉讓款。

第九條 違約責任

2.(略)

3.轉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條件與程序將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每逾期一日按已收到轉讓款總額承擔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條件與程序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轉讓款總額承擔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合同的簽署、履行、終止、解除、變更、有效性、執行及爭議解決,均使用中國法律。

2.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惠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轉讓方申請仲裁,請求裁決:

1.兩家被申請人立即支付目標公司股權轉讓款280萬元,第一被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5萬元;

2.兩家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

申請人在申請書中稱:

2007年8月23日受讓方將股權轉讓款280萬元付至第二被申請人在銀行的監管賬戶。2007年9月4日,轉讓方將目標公司的印章、債務專用章、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等證照、文件、賬簿、合同資料等移交給受讓方。2008年2月1日,XX省XXXX廳(“XXX廳”)正式批復,同意受讓方將目標公司的…

權全部以300萬元(以等值外幣支付)轉讓給(受讓方)投資者,股權轉讓按照合同執行。主管部門于2008年2月2日以XX省人民政府的名義向受讓方頒發商外資XX外資證字【200X】XXXX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批準證書”)。此后轉讓方多次催促受讓方辦理目標公司工商登記變更手續,受讓方置之不理,并以未取得變更后的營業執照為由拒付股款轉讓款。

系爭合同是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又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各方當事人應嚴格遵守。第一被申請人在2007年8月23日才將股權轉讓款280萬元付至監管賬戶,構成遲延;第一被申請人故意不辦理目標公司的工商登記變更首項,不正當地阻止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成就,應視為付款條件已成就,應承擔違約金。第二被申請人未按約定將轉讓款支付給申請人,也構成違約。

第一被申請人提交反請求申請書,請求裁決申請人:

1.自2007年9月1日起按每日1027元的標準向第一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至申請人義務履行完畢;

2.交還目標公司的資產;

3.償還目標公司于2007年8月31日前所負的占道使用費及其他債務;

4.申請人若不履行上述義務,第一被申請人可解除系爭合同,申請人返還63萬元;

5.駁回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仲裁費全部由申請人承擔。

反請求事實與理據要點如下:

1.反請求人已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

合同簽訂前,向申請人支付了訂金20萬元;合同簽訂后,依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將280萬元付至第三方監管賬戶。申請人不承擔目標公司的債務,也不與目標公司的債權人簽訂債務轉移協議,還侵占目標公司資產,拒不歸還。

2.申請人未按合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移交目標公司財產

《XX市XXX實業有限公司資產評估報告》(下稱“目標公司資產評估報告”)顯示的資產包括汽車、數碼相機、電視、手機等,申請人沒有移交,并一直使用其中的汽車(巡邏車)。申請人未按合同與《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移交目標公司財產,違反合同的約定與法律的規定,其履行返還侵占的財務之義務前,第一被申請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合同法》”)第67條的規定,拒絕其相應履行要求。

3.申請人未履行基準日前應向政府有關機關繳納占道費、稅收的義務

申請人沒有履行合同第七條2款的約定,沒有遵守目標公司與政府有關部門的約定,支付有關占道費等,將嚴重損害第一被申請人的權益。

4.申請人未履行合同規定的處理相關債務的規定

申請人未履行系爭合同第七條4款的約定,對系爭合同簽訂前目標公司的應付賬款債務未與債權人鑒定債務轉讓協議或進行實質性處理。

5.申請人隱瞞目標公司債務

申請人在股權轉讓過程中隱瞞目標公司債務,違約收取客戶押金,使第一被申請人面臨更大的法律風險與經營風險。

6.申請人的違約行為給第一被申請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應予賠償

目標公司的城市道路電子泊車項目經營權尚有8年,由于申請人的多項違約行為致使股份轉讓無法正常實現,目標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也無法正常開展,使經營期限實際大大縮短。按照8年經營期限,股權轉讓價300萬元,平均每日1027元。申請人的違約導致目標公司無法正常經營,其應在基準日后按每日1027元賠償損失,至其義務履行完畢。

7.若申請人不履行上述義務,第一被申請人可解除合同。

如申請人不履行處理目標公司的債務,返還侵占目標公司的財產,按照《合同法》第94條的規定,第一被申請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時依據《合同法》的97條與的115條的規定要求雙倍返還定金40萬元,及返還墊付的占道費23萬元。

第二被申請人答辯書要點如下:

1.已依法履行合同義務

2007年8月23日收到第一被申請人的280萬元的轉讓價款,已分別向第一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發出收款收據與書面通知。

2.支付監管資金的條件不成就

系爭合同第二條4款對監…

資金的支付作出了明確的約定。轉讓目標公司已獲得批準,批準證書于2008年2月2日出具。但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未作變更。因此不將監管資金支付給申請人符合合同約定。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的答辯與反請求作了書面回應。

庭審中,當事人陳述、質證、辯論主要圍繞如下爭議:

1.系爭合同中股權轉讓的本質,是否主要涉及經營權,它與目標公司在基準日前債務的承擔與資產移交的關系;

2.280萬元轉讓款支付的條件是否成就;

3.第一被申請人在支付轉讓款上是否違約;

4.申請人是否違約導致轉讓款支付條件不能成就;

5.目標公司基準日前的占道費、稅費是否交付結清,是否造成一定的后果;

6.基準日前目標公司債務的承擔以及申請人是否有隱瞞債務的行為;

7.目標公司營業執照至今未辦理變更的原因與責任。

各方當事人代表和/或各自的代理人在庭審中充分發表了意見,庭后申請人與第一被申請人的代理律師分別提交了代理詞。

首先,圍繞其請求申請人的代理律師的代理詞要點如下:

1.合同約定的支付股權轉讓款的付款條件已經成就,兩家被申請人應按約定履行支付股權轉讓款的義務

合同第二條第4款與第6款為兩項付款條件,均已成就或視為成就。理由是:(1)2008年2月1日XXX廳批復同意本案股權轉讓事宜,批準證書于2008年2月2日出具。第一項付款條件在表面上缺少目標公司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形式,但事實上營業執照未辦理變更手續完全是第一被申請人的單方面原因造成的,雖經申請人多次催促,第一被申請人故意拖延不辦,應承擔未能辦理變更手續的法律后果和責任。第一被申請人以消極行為故意阻止第一項付款條件的成就,應視為該付款條件已經成就。鑒于有關法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時限為取得此類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本案股權轉讓取得批準證書的時間是2008年2月2日,即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應在2008年3月2日前完成,第一被申請人至今不愿意辦理有關變更手續,應視為第一項付款條件于2008年3月2日成就。

(2)第二項付款條件所列三個條件也已全部得到滿足,剩余的轉讓款80萬元應該支付給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文意看,停車儲值卡更換總值和停車儲值卡以外的其他有形或無形負債的統計以2008年1月15日為臨界點,在臨界點內超出部分第一被申請人可從該剩余的轉讓款80萬元中直接支付;超過該期限,剩余轉讓款應支付給申請人。

2.第一被申請人故意拖延辦理目標公司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及指示第二被申請人拒付股權轉讓款的行為,構成違約

按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條件支付股權轉讓款是第一被申請人作為股權受讓方的合同主要義務,第一被申請人在合同中也承諾保證按約定的條件支付轉讓款。任何一方對合同主要義務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即構成對守約方的根本違約。第一被申請人以消極行為故意拖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客觀上造成第一項付款條件在形式上無法成就,本質上是阻止付款條件成就逃避付款義務的履行,屬于對合同主要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嚴重違約行為。

第一被申請人于2008年2月19日以申請人未提供目標公司繳納占道費、稅款等資料及移交目標公司資產為由,向第二被申請人出具了《關于XX市XXX實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函,要求“當該合同約定的支付股權轉讓價款條件未得到滿足,且未收到本公司同意支付的書面指示之前,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轉讓方支付任何款項。”該函實際上是第一被申請人單方面附加新條件改變合同約定付款條件的違約行為,是違約拒付轉讓款的鐵證。

第一被申請人故意拖延辦理目標公司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及指示第二被申請人拒付股權轉讓款的違約行為,應按合同第九條第3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鑒于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必須在取得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被申請人有意拖延辦理應視為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在2008年3月2日前已完成,第一項付款條件成就,被申請人應從2008年3月2日起直至付清轉讓款200萬元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第二付款條件成就的時間是2008年1月15日,被申請人應從2008年1月16日起直至付清轉讓款80萬元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

3.以申請人未移交目標公司資產為由第一被申請人主張拒付股權轉讓款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無權援引“先履行抗辯權”拒絕按合同約定條件和方式支付股權轉讓款

根據合同約定,申請人作為股權轉讓方的合同主要義務是將轉讓標的即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一被申請人,并協助辦理有關股權轉讓的審批手續;第一被申請人作為股權受讓方的合同主要義務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和方式及時足額支付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款。申請人已按合同約定履行了股權轉讓方的合同主要義務,股權轉讓獲得批準、政府向新的投資者出具批準證書,目標公司也已在2007年9月份移交第一被申請人接管經營。第一被申請人援引“先履…

抗辯權”對其合同主要義務即付款義務進行抗辯的前提條件是申請人未履行合同主要義務,在申請人已履行合同主要義務情況下第一被申請人無權以申請人未移交目標公司資產為由援引“先履行抗辯權”進行抗辯。

綜上理由,申請人有權要求兩家被申請人按合同約定支付應付而未付的股權轉讓款,并承擔相應的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其次,針對第一被申請人的反請求,申請人的律師的代理意見要點如下:

1.要求申請人按每日1027元標準支付賠償金,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申請人已按合同約定履行了股權轉讓方的合同主要義務,股權轉讓業經批準并取得了批準證書,目標公司也已在2007年9月份移交第一被申請人接管經營。

申請人作為股權轉讓方已完全履行自己的合同主要義務,主要表現在:合同業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第一被申請人獲得經營目標公司的批準證書;目標公司已移交給第一被申請人經營管理(其中于2007年9月4日辦理了目標公司公章、證照、會計賬簿、經營合同等文件資料的移交),被申請人亦按月向XX市XX局繳納目標公司的占道經營稅費;第一被申請人已向目標公司指派董事、監事等經管人員,接管目標公司。

關于目標公司資產及移交問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曾口頭約定:第一被申請人不要目標公司的資產同時也不承擔目標公司的對外負債,目標公司的固定資產等由申請人自行處分,對外債務全部由申請人承擔。

從合同第七條第2款(占道費、稅款)、第4款(對外債務),第二條第6款第2項(停車儲值卡以外的其他有形或無形負債)等實際約定來看,本案股權轉讓基本屬于“零債務”股權轉讓,目標公司的對外債務由申請人負責清償,第一被申請人不承擔目標公司原有的債務。

合同第七條第5款約定中涉及承包費在基準日前后的歸屬,承包費在會計概念上屬于資產范疇即“流動資產”,這與雙方的口頭約定也是吻合的。

對于《目標公司資產評估報告》,應結合該評估報告做出時間、評估目的綜合考慮。該評估報告的做出時間是2007年9月25日,是合同簽訂之后,在目標公司也已經完全移交之后。顯然該評估報告并非雙方為股權轉讓而特意進行的資產評估,第一被申請人也并非依據該評估報告影響或決定簽訂合同,該評估報告的目的所在是便于股權轉讓順利通過主管部門審批,與資產移交無關。

上述評估報告中所列固定資產其中有部分資產如小轎車2輛(見評估報告固定資產明細表7第18、19項),該2輛小轎車的產權屬于申請人,是申請人的個人財產,并非目標公司的資產,申請人無須移交。對于其他資產,因當時第一被申請人已口頭聲明不需要移交,已由申請人折價處理。

關于目標公司相關對外債務處理問題,在基準日前的對外負債159萬元(其中對XXXX運輸公司負債30萬元,對申請人邢XX負債129萬元),根據合同約定由申請人自行承擔。截止日前,XXXX運輸公司已向目標公司出具確認書確認目標公司對其負債已經結清,而申請人也已書面承諾在股權轉讓完成后即視為已經清償。

申請人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沒有隱瞞目標公司債務,對于前期(僅一個月)收取的客戶押金(車載咪表)的數量及金額很少,申請人在簽訂合同時已告知對方。同時,即使存在押金債務,也完全可以按合同第二條第6款約定執行。第一被申請人在反請求中稱該押金問題致使其驚恐不安,顯然是夸大其詞,言過其實了。

關于基準日前目標公司繳納占道費、稅費問題,合同第七條第2款有明確約定,申請人理解并信守該約定,不會因基準日前的占道費、稅費問題影響第一被申請人對目標公司的經營。事實上在2007年7月31日目標公司與XX市XXX局簽訂《電子泊車項目管理合同補充協議》(實際上是按第一被申請人意見簽訂的)后,目標公司享有的城市道路泊車項目經營權完全按該補充協議執行,按月交納占道費。基準日前的占道費、稅費問題由申請人負責并處理,不影響第一被申請人按上述補充協議享有項目經營權。

第一被申請人以申請人存在所謂債務處理、資產移交等違約行為致使股權轉讓無法正常實現及目標公司無法正常運營為由,要求申請人自基準日起按每日1027元賠償損失的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根據合同,第一被申請人自基準日起接管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并承擔經營風險。第一被申請人也已2007年8月7日向目標公司委派了董事、監事全面接管目標公司。2007年9月4日,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批準證書、印章、賬簿、會計憑證、合同等也全部移交給被申請人。截至2008年2月2日批準證書的出具,目標公司股權轉讓基本完成,只是由于第一被申請人原因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而已。所謂股權轉讓無法正常實現之說與事實相悖,即使屬實責任也完全在第一被申請人。

所謂存在債務處理、資產移交等違約行為也完全不影響目標公司的正常經營,事實上從目標公司如期交納占道費看,目標公司是在正常經營的,不存在由于申請人違約導致始終無法正常運營的情形…

退一步講,即使目標公司無法正常運營,也是第一被申請人自身的問題,與申請人無關,要求按日賠償沒有事實依據。

從合同第九條第2款關于“違約責任”約定看,即使申請人存在違約行為,也是按合同約定條款承擔違約責任,不可能依第一被申請人主張的按每日1027元標準支付賠償金。

2.第一被申請人關于解除合同、雙倍返還定金及墊付的占道費的反請求主張不成立

合同除轉讓款280萬元支付外其他條款基本履行完畢,批準程序已完成,目標公司已因外資股權并購由內資公司變更為外資企業。同時,第一被申請人已向目標公司指派董事、監事等經管人員,自2007年9月份開始接管經營目標公司。解除合同的主張既無合同約定也無法定解除的事由或情形,因此該主張不成立。

合同中沒有設置定金條款,第一被申請人主張雙倍返還40萬元沒有法律依據。合同第二條第1款之約定的是“訂金”在性質上屬于預付款,并非“定金”。同時合同也沒有關于收取訂金的一方違約應雙倍返還的約定。

關于基準日后的占道費問題,根據合同關于基準日的約定,目標公司基準日前的占道費由轉讓方自行承擔,基準日后的占道費由受讓方承擔。目標公司在基準日后已由第一被申請人接管,由其負責經營管理和承擔經營風險及法律責任,基準日后的占道費作為第一被申請人經營目標公司發生的正常經營費用,依法依約應自行承擔,根本不存在其替申請人墊付的問題。主張返還占道費沒有依據。

綜上所述,第一被申請人的反請求主張不成立。

第一被申請人的律師圍繞七個爭議焦點提交的代理詞要點如下:

1.本案股權轉讓不僅僅是經營權的轉讓,還必須包括資產的轉讓

《公司法》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這是法律關于股東權利的規定。在股權轉讓中,轉讓方將享有的上述權利轉讓給受讓方,毫無疑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都應一并轉讓,這才是股權轉讓的本質。在本案中,經營權僅是資產收益的一種,實體上的資產更是資產收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股權轉讓時都應一并轉讓。如僅轉讓經營權就直接簽訂為“經營權轉讓合同”即可,沒有必要簽訂系爭合同。

在本案的股權轉讓上,有約定的應從約定;沒有約定的應適用法律的規定。所以非常明顯申請人應按法律規定將公司的資產留在公司,而不是轉移走。

2.本案第二期(200萬元)、第三期(80萬元)付款的條件均未成就

合同第二條4款約定第二期的付款條件為: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局批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已變更;受讓方取得營業執照。顯然,目前只具備第一個條件,第二、三個條件均不具備。

合同第二條第6款約定第二期的付款條件為:受讓方同意承擔目標公司不超過80萬元儲值卡更換的責任;債務已由轉讓方承擔;合同訂立之日起到2008年1月15日。顯然,目前第二個條件不具備,而由于轉讓方不處理相應債務,受讓方經營公司的風險無法評估,轉讓實際已無法進行,不但不能付款,付出的20萬元轉讓費也應追回。

可以看出,第二期、第三期付款的條件均不具備。申請人以《合同法》第45條的規定認為第一被申請人阻止條件成就,視為條件已成就。第一被申請人并沒有阻止條件的成就,而是行使《合同法》第67條規定的先履行抗辯權。

3.第一被申請人已依約履行義務,沒有違約行為

合同簽訂前,第一被申請人已支付訂金20萬元;合同簽訂后,又依照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將280萬元付至第二被申請人監管賬戶,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在付款及合同履行上沒有違約。

4.申請人違約,拒不履行在先義務,第一被申請人享有先履行抗辯權

申請人的違約行為包括

(1)未移交目標公司資產

在第一被申請人履行支付價款的義務后,申請人卻未按合同和《公司法》的約定履行移交公司財產的法定和約定義務。《目標公司資產評估報告》顯示資產包括汽車、數碼相機、電視、手機等,但未移交。合同簽訂后,目標公司的汽車、巡邏車一直被申請人占用,第一被申請人曾致函申請人,要求其將車輛移交給,但遭拒絕。

(2)未繳納欠繳的占道費

按照合同第七條第2款約定、目標公司與XX市XXX局于2003年11月30日簽訂的《電子泊車項目管理合同》(“《管理合同》”)及2007年7月31日簽訂的《道路泊車項目管理合同補充協議》(&…

uo;《管理補償協議》”),目標公司在2003年11月30日至合同簽訂之日應向XX市XX部門繳交城市道路資源經營權有償使用費。但申請人移交的財務資料及庭審調查情況均可證明目標公司并未支付該費用。在合同簽訂后,申請人也未補繳該費用或作實質性處理。由此產生的后果是XXX局可以依照《管理合同》第十一條和《管理合同補償協議》第八條的規定解除合同,取消目標公司的經營資格,這將嚴重損害第一被申請人的權益。

(3)未簽署債務轉讓協議處理債務

按照合同第七條4款約定申請人應在2007年8月6日就同目標公司的債權人簽訂債務轉讓協議,約定目標公司的債務由申請人承擔。時至今日,仍未看到任何與目標公司相關的債務轉讓協議。目標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拖欠較大數額城市道路資源經營權有償使用費上已述及,依照系爭合同的約定,申請人應在簽訂合同時與XX市財政部門簽訂債權轉讓協議,但時至今日,申請人仍未履行該項義務。而且根據《目標公司資產評估報告》,目標公司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還負有“XXXX公司”、“邢總”等應付賬款債務,申請人也未與債權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或進行實質性處理。

(4)申請人隱瞞債務

申請人還存在隱瞞目標公司債務,違約收取客戶押金的情形。目標公司股權轉讓過程中依然在收取客戶的押金,但申請人一直未告知第一被申請人收取押金的真實情況,第一被申請人接收的財務資料中也無押金收取的記載,直到客戶要求退還押金時才知道目標公司收取過押金,但收取押金的客戶數及押金金額均無法確定,申請人也拒不告知真實情況。合同第二條第6款第1項中的80萬元停車儲值卡更換責任只是指現有存儲卡內的余額而言,并不包含收取的押金。

上述債務均為在先債務,在申請人履行在先債務前,第一被申請人享有先履行抗辯權,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按照合同第七條第2款的規定,履行繳納欠繳占道費債務期限為基準日即2007年8月31日前。

按照合同第七條第4款的約定,履行簽署債務轉讓協議債務的期限為合同簽訂即2007年8月6日前。

而本案股權轉讓的批準日期為2008年2月1日,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變更只能在該日期之后,即第一被申請人配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變更的債務履行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顯然,被申請人的債務在后,在申請人履行在先債務之前,根據《合同法》第67條的規定,被申請人享有先履行抗辯權,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5.申請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按照《合同法》第107條的規定,違約責任包括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

對于未移交資產、未足額繳納占道費、未簽訂債務轉讓協議等違約行為,申請人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違約行為給第一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申請人拒不履行簽訂債務轉讓協議、償還債務、返還侵占公司財產等義務,依照《合同法》第94條的規定,第一被申請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時可依照該法第97條、第115條的規定要求申請人雙倍返還定金40萬元及返還墊付的占道使用費23萬元。

綜上,第一被申請人已按合同約定履行了義務,但申請人拒不履行移交公司資產、繳納欠繳占道費、簽訂債務轉讓協議等主要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在申請人履行先義務之前,第一被申請人可以拒絕其履行要求。

二、 仲裁庭意見

系爭合同中規定適用與管轄的法律是中國內地法律,仲裁庭認為這一選擇是正確的,予以認同。

經庭審調查,仲裁庭查明事實并表達意見如下:

系爭合同是申請人與第一被申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正如合同中所言,是當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于2007年8月6日訂立,沒有違反準據法的禁止性規定。合同所約定的股權轉讓事宜于2008年2月1日獲得當地(省政府職能部門)XXX廳的批準,次日第一被申請人經營目標公司的批準證書得以出具,合同完成了批準程序,合法有效,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各方須履行各自的義務并能享有相應的權利。

合同訂立前,第一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了20萬元訂金。第一被申請人將200萬元與80萬元分別稱為“第二期”與“第三期”轉讓款,因此20萬元訂金也就是“第一筆”轉讓款。三筆款項構成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的對價300萬元。合同中沒有涉及“定金”與若收取方違約雙倍返還的規定。20萬元訂金是目標公司股權轉讓款的構成部分,具有預付款的性質。

依據合同第二條第2款的約定,第一被申請人應當在2007年8月6日后的10個工作日將280萬元匯往第二被申請人的監管…

戶。2007年8月23日,該款到第二被申請人的監管賬戶,考慮到從境外匯入人民幣以外的幣種結匯需要經過的程序等問題,第一被申請人在此匯款問題上應當視為沒有違約。第二被申請人就收款也履行了合同第二條第3款的約定分別出具收據與出具通知的義務。

合同訂立的當日第一被申請人就立即采取與正式管理目標公司相適應的措施,組建了目標公司的新董事會,有三名成員,其法人代表楊XX為董事長。同日,目標公司通過了監事名單,系第一被申請人指定了一名監事。

合同簽訂的次日(8月7日)第一被申請人在香港召開股東會議,通過對目標公司董事會成員與董事長的正式委派,積極迅速地采取行動。

2007年9月4日,申請人與第一被申請人在第二被申請人的見證下簽署目標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接受清單,移交了兩枚印章,自該日起兩枚印章在第一被申請人的控制之下。同日申請人與第一被申請人又簽署了目標公司證照(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文件(XX市XXX局文件:印發《XX市臨時占道泊車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等)、賬簿(2001年至2007年1月-6月的總賬、費用帳三欄帳、費用帳、費用明細賬、會計憑證等)、合同(某商務大廈寫字樓的租賃協議、市區臨時占道泊車收費管理路段設置情況一覽表、內部泊車管理承包協議、承包協議書、已發放泊車卡系列號、購銷合同等)等資料移交接受清單。以上作為符合合同第二條第5款的約定,申請人履行了相應的義務,是其在合同中的主要義務。此后目標公司由第一被申請人控制與管理,當事人對此沒有異議。2007年9月4日是申請人將目標公司正式并完成向第一被申請人移交之日。

系爭合同沒有任何附件。合同的標題表明轉讓的主要是目標公司的股權、債權。申請人稱轉讓主要涉及經營權。申請人論述,根據合同第七條第5款,在基準日之后,第一被申請人在經營目標公司中收取的承包費,在會計概念上屬于資產范疇即“流動資產”。上述觀點,仲裁庭予以采信。第一被申請人依據的《目標公司資產評估報告》及其附件《資產評估明細表》是2007年8月31日后出具,產生于系爭合同訂立之后,不是系爭合同的附件。但它又產生于目標公司移交之前,若轉讓雙方果真注重該評估報告的作用,尚有機會修訂合同或商討對合同做出補充,對評估報告的效力作出正式的規定,在目標公司的移交接受清單中列明。事實是轉讓雙方在發生爭議前沒有正式提及該評估報告。

當然,若在2007年9月4日申請人與第一被申請人在第二被申請人的見證下簽署上述移交接受清單之后,第一被申請人若發現移交接受清單所列項目包括資產沒有移交或目標公司尚有未移交的資產(任何形式或類別的資產,包括仲裁中第一申請人所提及的車輛等),在合理期限內第一被申請人仍然有權質疑申請人,提出繼續移交的要求。但是,仲裁庭沒有見到,在2007年9月4日后至2008年2月2日(批準證書出具日)前,第一被申請人有任何證據表明其曾主張此類權利。仲裁中,第一被申請人提及的其于2008年2月18日出具的致轉讓方的函件,提及申請人占用目標公司的汽車、巡邏車等資產的問題。該函件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向目標公司的住所(XX市XX西路X西街3號XX商務大廈X層X號)投遞,而非申請人的住所,此時目標公司(包括其住所)已在第一被申請人的管理之下。因之,仲裁庭認為,申請人關于沒有收到上述函件的辯稱是成立的。

合同于2008年2月1日獲批準后,隨即次日第一被申請人獲得了經營目標公司的正式批準證書,依據合同第二條第4款的約定,在兩個工作日后雙方當事人要共同辦理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變更手續。2008年2月13日申請人致函第一被申請人,催促收信人辦理目標公司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2008年3月11日申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給第一被申請人發函催促。第一被申請人收到上述函件。現有證據表明第一被申請人沒有積極配合申請人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致目標公司至今沒有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公司登記條例》第3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第3條規定:“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并按照本規定經審批機關批準和登記機關變更登記。”

按照上述工商登記變更登記的規定,目標公司工商登記的變更是在批準證書出具之日后的30日內即2008年3月2日前。

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長期不辦理變更登記,又由于目標公司原有的印章在移交時被轉讓方與受讓方共同依據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刻制了明顯印記,處于作廢的狀態,在前述變更登記完成前,便不能申請刻制目標公司的新印章。兩者相互關聯,均不利于目標公司的運作,不利于第一被申請人對目標公司的經營與收益,不利于目標公司合法有序地參與社會經濟活動。及時辦理或完成目標公司營業執照的變更登記,隨后刻制有關印章是目標公司及第一被申請人自身利益之所系。…

第一被申請人稱擔憂目標公司在基準日前的債務、對政府未了結稅款的承擔等問題,因而拖延工商變更登記的辦理,并以此為由拒付280元的轉讓款。

仲裁庭認為,合同第二條和第七條的約定,本質上是表明基準日前目標公司的所有未了結的債務包括欠付的稅費由申請人承擔,即目標公司的轉讓不涉及基準日前的債務。此后目標公司的債務由第一被申請人承擔,受益也歸第一被申請人掌控的目標公司,界線是清楚的。通常公司的轉讓、合并等,被轉讓或被合并的公司之債權與債務均由受讓方繼承。但是法律并沒有禁止轉讓方與受讓方商定只轉讓債權而不涉及(基準日前)的債務。第一被申請人指責申請人曾隱瞞目標公司的債務便沒有實質意義。此外在本案中,第一被申請人聘請了中國內地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又同意目標公司在基準日前債務的處置方式,這種約定沒有違反合同準據法的禁止性規范,是有效的。至于合同簽訂后,受讓方即第一被申請人擔憂因目標公司在基準日前的債務萬一要對轉讓方申請人追討,可能存在不便或風險,這些擔憂有一定的道理,但應當在訂立合同前全面考慮或咨詢其律師即本案的第二被申請人。合同一經簽訂后,單方則不能再按自己的意愿修改或變通已經達成的合同條款,并在行為上消極阻止合同條件的成就。

基于上述理由,仲裁庭認為:按照合同第二條第4款支付的轉讓款200萬元與按照該條第6款支付80萬元的條件,后者在2008年1月15前成就,前者在2008年3月2日視為成就。在申請人已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相應的義務后,第一被申請人拖延或不在規定的時間辦理目標公司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與不予支付第二筆200萬元轉讓款與第三筆80萬元轉讓款,構成違約。支付280萬元轉讓款是第一被申請人作為受讓方的合同基本義務的主要構成,第一被申請人不予支付280萬元轉讓款,構成根本或重大違約,導致爭議,責任主要在第一被申請人。

申請人與第一被申請人約定依轉讓款中的80萬元來沖抵此類可能仍然存在的債務,若不足以沖抵,申請人仍然不能免除責任。支付后若發現基準日前的債務,申請人仍舊須以承擔。沒有證據表明2008年1月15日后至申請人提出仲裁申請前,申請人與第一被申請人安排進行了80萬元內的債務沖抵。申請人承認,在合同簽訂后曾口頭向第一被申請人表示要了結基準日前目標公司對外的某系債務包括尚欠政府的占道費等,但在發生爭議協商過程中,沒有出示了結此類問題的任何書面證據,包括出示XX市XXX局對處理目標公司某些欠款的設想之文件,以緩解第一被申請人的擔憂,對爭議持續存在,不能盡快解決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第二被申請人在系爭合同及所涉交易中是第三方,本來其應當以中間人的身份與立場向申請人與第一被申請人提供相關的服務,向轉讓方與受讓方各半收取酬金。但其向第一被申請人單方收取酬金,并只或主要作為第一被申請人的律師提供服務,只或主要聽命于第一被申請人。在本案中,第二被申請人有時以中間人(見證人)的身份出現,有時又只代表第一被申請人的利益,扮演了雙重角色。人們對其公證性難免存疑。在其書面答辯中,認為支付監管轉讓款的條件不成就,其中所持理由是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未作變更。在庭審中,其出庭代表認為,關于基準日前目標公司債務的規定是明確的,即本來不應產生歧異。但是第二被申請人作為律師事務所,它或其律師沒有依據法律與合同的規定,沒有提交證據或說明曾給其當事人以正確的指引,對本案爭議的發生與存續,也有一定的責任。

綜上所述,仲裁庭認為,申請人的首項請求,前一部分是要求兩家被申請人支付轉讓款280萬元,理由成立,予以支持,并應當包括280萬元在被申請人的監管賬戶上從2007年8月23日起產生的利息。或許有人問,申請人只要求本金,沒有提及利息,那么利息應當退回第一被申請人還是歸監管該款的第二被申請人?如果本金應當歸申請人所有,利息豈有不予歸還之理?本案中,請求本應歸屬之而在第三方監管中的本金便包含了利息,這是題中應有之意。由于2007年8月23日第一被申請人已將280萬元匯至第二被申請人的監管帳戶,因而現支付280萬元及其利息的義務應由第二被申請人擔當。該請求的后一部分是要求第一被申請人承擔逾期違約金5萬元,鑒于申請人對爭議的產生與未能及時解決也有一定責任,仲裁庭對此部分請求不予支持。

據上,仲裁費主要由第一被申請人承擔,第二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也要適當分別承擔部分仲裁費。

由于第一被申請人根本違約,對爭議的產生與存續負有主要責任,其反請求及其理據,如其所論述的申請人要履行“在先義務”,否則其有權依據《合同法》第67條,作為后履行方有權拒絕履行的要求。仲裁庭已經論述并認定,2007年9月4日申請人將目標公司的印章、債務專用章、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等證照、文件、賬簿、合同資料等移交給第一被申請人及2008年2月2日股權轉讓批準證書的獲得便應…

視為轉讓方申請人基本義務的履行完畢,受讓方即第一被申請人須履行合同義務,交付轉讓對價的主要部分。第一被申請人的其他理據不一一贅述,仲裁庭認為其反請求均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反請求費由第一被申請人承擔。

三、裁 決

(一)關于本請求,仲裁庭裁決如下:

1.兩被申請人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0日內將第二筆200萬元轉讓款及其自2007年8月23日起在監管賬戶上至支付之日產生的利息支付給申請人;第三筆80萬元的轉讓款,仲裁庭給予第一被申請人30日內的時間進行對沖安排,申請人須予以配合,第二被申請人須予以見證。若再無欠費對沖,第二被申請人須于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將80萬元轉讓款及其自2007年8月23日起在監管賬戶上至支付之日產生的利息支付給申請人。上述兩筆款項逾期不付,按銀行同期商業貸款利率計算利息;申請人關于第一被申請人承擔5萬元違約金的請求不予支持;

2.本請求的仲裁費35375元,第一被申請人承擔85%,即30068.75元;第二被申請人承擔10%即3537.50元,申請人承擔5%即1768.75元。

申請人邢XX、屈XX已經預交的仲裁費不予退回。被申請人XX停車管理有限公司、XXX律師事務所應承擔的仲裁費由被申請人XX停車管理有限公司、XXX律師事務所執行本裁決時徑付申請人邢XX、屈XX。

(二)關于反請求,仲裁庭裁決如下:

1.駁回反請求申請人(第一被申請人)的全部反請求;

2.反請求的仲裁費全部由反請求人(第一被申請人)承擔。

本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聲明:該作品系作者結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如若內容錯誤,請通過 【投訴】 功能聯系刪除
點贊
收藏
分享至:
  • 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事情的整個經過,以便幫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 股權轉讓要合同嗎(股權轉讓合同協議)

    劉曉紅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劉曉紅

    股權轉讓要合同嗎(股權轉讓合同協議)

    內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股權轉讓沒有簽協議是否合法法律主觀:股權轉讓沒有簽協議,如當事人已經對股權轉讓的標的額、對價以及如何履行進行了相應的約定,并已經實際履行,即使無任何書面協議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如當事人已經對股權轉讓的標的額、對價以及如何履行進行了相應的約定,并已經實際履行,即使無任何書面協議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劉曉紅律師
    2023.11.22239人收看
  • 吳夢云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472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股權被查封的,只要是依法簽訂的轉讓合同仍然有效。股權被查封的屬于律上的一時性履行不能,是作為債權之客體給付不可能的狀態,一般不影響合同本身的效力。查封作為一種民事訴訟中財產保全或執行的強制措施,是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行為,被查封財產不得轉讓。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 股權轉讓糾紛的管轄權

    王學瑞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王學瑞

    股權轉讓糾紛的管轄權

    內容:具體到股權轉讓糾紛,股權轉讓這一義務屬于反映此類合同本質特征的義務,則以履行股權轉讓義務一方所在地或轉讓股權的行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關于合同糾紛的規則確認股權轉讓糾紛地域管轄的基礎上,仍需根據訴爭議標的的種類進而確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權轉讓糾紛應依據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來確定管轄法院,第72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王學瑞律師
    2024.03.14395人收看
  • 張嘉娛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520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律師回復中...
  • 股權轉讓合同管轄的法律規定

    于海明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于海明

    股權轉讓合同管轄的法律規定

    內容:第二條:轉讓標的及價款2.1甲方將其持有的臨沂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2.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2.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臨沂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2.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2.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第四條:股權的轉讓:4.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4.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那么股權轉讓合同管轄的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于海明律師
    2021.12.2698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律師回復中...
  • 股權轉讓合同是否買賣合同效力

    周春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周春花

    股權轉讓合同是否買賣合同效力

    內容: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這是根據股權轉讓在公司法上有無規定而作的劃分。特殊轉讓指公司法沒規定的轉讓如股權的出質和因離婚、繼承和執行等而導致的股權轉讓。法定轉讓是依法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繼承等。那么股權轉讓合同是否買賣合同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周春花律師
    2022.03.0239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412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交通事故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股權轉讓合同被確認無效受讓方盈虧應作以下處理:1、轉讓方有過錯的,應當賠償受讓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2、轉讓方應當返還因股權轉讓合同取得的財產;3、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股權轉讓附條件合同成就與生效是什么

    張旭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張旭

    股權轉讓附條件合同成就與生效是什么

    內容:轉讓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時引發合同的效力爭議。對當事人訂立的附條件的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問題,應堅持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下,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確定合同的效力。那么股權轉讓附條件合同成就與生效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旭律師
    2021.12.28109人收看
  • 李維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174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欺詐是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是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建議您看一下合同內容根據合同內容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外資股權轉讓合同爭議

    趙金保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趙金保

    外資股權轉讓合同爭議

    內容:(一)合同及其中與爭議密切相關的條款 兩位申請人作為轉讓方、第一被申請人作為受讓方與第二被申請人作為第三方于2007年8月6日簽訂了《股權及債權轉讓合同》。第二條 股權變更及價款支付的程序 1.訂立合同前,受讓方已向轉讓方支付訂金20萬元,轉讓方確認收到訂金。第三條 目標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目標公司轉讓前的債務、一切經營風險及法律責任由轉讓方承擔。那么外資股權轉讓合同爭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趙金保律師
    2021.12.3090人收看
  • 張旭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462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隱名股東是能依法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隱名股東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并享有股東權利,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股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名義出資人私自處分股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 有爭議的借款合同可以轉讓嗎

    郭銘芝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郭銘芝

    有爭議的借款合同可以轉讓嗎

    內容:另,借款合同中貸款方所在地可以視為合同履行地。那么有爭議的借款合同可以轉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郭銘芝律師
    2022.02.07317人收看
  • 馮清琴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46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律師回復中...
  • 律師該如何處理股權轉讓合同糾紛

    姚平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姚平

    律師該如何處理股權轉讓合同糾紛

    內容:律師該如何處理股權轉讓合同糾紛轉讓合同糾紛,律師處理時可以首先以協商為主,向雙方講明權利以義務關系。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姚平律師
    2022.04.255184人收看
  • 郭銘芝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64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股權轉讓合同協議,股權轉讓合同協議有什么要注意

    楊一凡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楊一凡

    股權轉讓合同協議,股權轉讓合同協議有什么要注意

    內容: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協議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應當明確、具體,確保爭議發生時能夠及時解決,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協議中約定的違約責任應當具有可操作性和約束力,確保合同的履行,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協議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經審理,法院認為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協議合法有效,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最終,法院判決撤銷股權轉讓合同協議,李某向王某返還股權轉讓款并賠償王某因此遭受的損失。

    楊一凡律師
    2023.09.27667人收看
  • 趙金保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277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交通事故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民法典中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借款合同嗎

    段建國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段建國

    民法典中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借款合同嗎

    內容: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據《公司法》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無需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向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股權時,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那么民法典中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借款合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段建國律師
    2022.02.07791人收看
  • 許瑞林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69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交通事故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股權轉讓合同爭議的管轄權

    崔玉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崔玉君

    股權轉讓合同爭議的管轄權

    內容: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法律賦予當事人協議約定管轄法院的權利,即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民訴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在股權轉讓協議糾紛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且約定有效的,應適用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應適用法律規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而對于股權轉讓的合同履行地,應為股權轉讓的目標公司的公司注冊地。那么股權轉讓合同爭議的管轄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崔玉君律師
    2021.12.23108人收看
  • 張蕓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3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婚姻家庭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附期限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

    李楠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李楠楠

    附期限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

    內容:經過此次轉增,應由天堂硅谷持有的股份變更為356.1643萬股。被告申光貿易提出答辯意見,認為雙方于2001年3月24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因違反1999年《公司法》第147條的規定,屬于我國《合同法》第52條第5項、《民法通則》第58條第5項規定的范圍,屬于無效合同,請求法院駁回原告天堂硅谷的訴訟請求。爭議焦點雙方于2001年3月24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原告認為《股權轉讓協議書》合法有效。那么附期限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楠楠律師
    2021.12.2849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54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合資企業外資股權轉讓有哪些限制

    張蕓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張蕓

    合資企業外資股權轉讓有哪些限制

    內容: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合資企業外資股權轉讓的限制內容,以及相關的條件和程序,綜上所述,合資企業外資股權轉讓在中國具有一定的限制和程序,此外,合資企業外資股權轉讓還需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等相關規定,如果您有意向進行外資合資企業股權轉讓,建議您提前了解相關規定和流程,以免因為不了解規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此外,合資企業外資股權轉讓還需要考慮到其他一些限制因素,其次,合資企業外資股權轉讓的程序相對復雜。

    張蕓律師
    2023.12.12293人收看
  • 王熙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941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股權轉讓合同之債的訴訟時效會有時間限制嗎?

    陳明月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陳明月

    股權轉讓合同之債的訴訟時效會有時間限制嗎?

    內容: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人依據股權轉讓合同要求股權受讓人給付股權轉讓款,訴訟時效期間應當依據股權轉讓合同約定的給付股權轉讓款時間起算。訴訟時效為三年。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履行出資義務是依據公司章程履行合同義務,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屬于違約行為,其他股東有權對其提起要求補足出資的訴訟。訴訟時效期間應當依據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時間起計算。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那么股權轉讓合同之債的訴訟時效會有時間限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明月律師
    2022.02.09633人收看
  • 林艷英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343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辯談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和爭議

    林艷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林艷英

    辯談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和爭議

    內容:公司法為了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確定股東身份,制定了一整套股權確權和轉讓的程序性規定。然而,司法實踐中,仍然有不少中小企業的股東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和經驗,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未能采取完備的法定形式,進而產生股權轉讓合同效力認定的問題。本文作者張樹貴律師試圖通過其所代理的一個真實案件,對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及爭議解決提出自己的見解。上述股東會決議落款處有陳某某及付某某的簽名字樣。某某餐飲公司注冊資本為60萬元,其中付某某的出資數額為36萬元,陳某某的出資數額為24萬元。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門或全部出資。同日,陳某某出具一份證明。那么辯談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和爭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2021.12.30647人收看
  • 邢穎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299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劉曉紅律師

在線 問題仍未解決?1對1咨詢為您解答

  • 在線律師
  • 已服務274818人
  • 5分鐘內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