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合同管轄的法律規定

導讀:
第二條:轉讓標的及價款2.1甲方將其持有的臨沂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2.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2.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臨沂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2.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2.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第四條:股權的轉讓:4.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4.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那么股權轉讓合同管轄的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條:轉讓標的及價款2.1甲方將其持有的臨沂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2.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2.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臨沂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2.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2.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第四條:股權的轉讓:4.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4.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關于股權轉讓合同管轄的法律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甲方(轉讓方):臨沂有限公司的股東
李XX原持有公司股權,
王XX原持有公司股權,
乙方:臨沂有限公司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公司其中60的股權,乙方愿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60(整個臨沂有限公司的60的股權)的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轉讓的臨沂有限公司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4、臨沂有限公司所有股東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股東會,并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甲方以外的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股東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臨沂有限公司轉讓前的股東情況
李XX原持有公司股權,轉讓其中的給乙方;
王XX原持有公司股權,轉讓其中的給乙方;
(孫XX原持有公司股權,不予出讓。)
臨沂有限公司轉讓后的股東情況
李XX持有公司股權,
王XX持有公司股權,
(孫XX持有公司股權),
乙方(臨沂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權60。
第二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2.1甲方將其持有的臨沂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2.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臨沂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
2.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2.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三條:轉讓款的支付
3.1本協議生效后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3.2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四條:股權的轉讓:
4.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4.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5.1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權,享受相應的權益;
5.2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5.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5.4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5.5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其在臨沂天元食品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5.6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本公司以外的同業競爭業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6.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7.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7.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7.3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臨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工商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