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的法律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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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該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且夫妻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協議后經過雙方簽字確認,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的情況下簽定的婚內財產協議,就是有效的,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的情況下簽定的婚內財產協議,就是有效的,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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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簽訂后,劉女士交給金先生投資款23.3萬元。云南曲靖中級法院2007年5月審理此案后認為,《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據此認定三人所簽協議屬無效合同。合同無效,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曲靖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金先生、楊先生連帶償還劉女士投資款19.3萬元,駁回劉女士的其他訴訟請求。身為公務員的劉女士卻違法與他人合伙經營煤炭生意,其行為違反《公務法》。而《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性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無效。法院因此認定劉女士等人簽訂的合伙協議無效。那么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合伙協議被判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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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些特征保障了法律能夠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和作用,維護社會的秩序和公共利益,只有當人們普遍遵守法律并尊重法律的效力,社會才能夠更加和諧、穩定和公正,綜上所述,法律效力具有普遍適用性、強制性、長期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可操作性以及可變性等特征,法律的長期性使得人們能夠對自己的行為和權益有所預期,也使得社會秩序和穩定能夠得到持續維護,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和正義的重要工具,它的實施和執行對于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公正至關重要,這種可變性使得法律能夠與時俱進,保持其對社會的管制和規范作用。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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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二.第三者強制險法律強制性的表現 1、對醫療機構來講,增加了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的規定。而且一般法律、法規對保險范圍、保險金額、保險期限、保險費率以及保險責任范圍等都由法律、法規或規章統一規定。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的保險標的,不用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責任根據法律、法規或規章自動產生、中止或終結。那么第三者強制險有法律強制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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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承諾書,承諾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風俗的,具有法律效力,離婚承諾書,承諾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風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這種過錯符合《婚姻法》46條規定的&ldquo,離婚承諾書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第一,在受到脅迫或其它強制情形下寫的離婚承諾無法律效力,離婚承諾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離婚承諾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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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具備以下條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簽訂合同的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雙方簽訂協議法律生效要件有以下幾個: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只有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協議只有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簽訂協議時,只要協議是當事人真實合法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簽訂協議時,只要協議是當事人真實合法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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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出軌凈身出戶協議有法律效力嗎出軌凈身出戶協議只要滿足一方自愿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該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當事人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等條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出軌凈身出戶協議有法律效力嗎出軌凈身出戶協議只要滿足一方自愿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該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當事人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等條件,就具有法律效力,一、防二次出軌協議有法律效力嗎防二次出軌的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并且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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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離婚財產分割有法律效力嗎,3、協議離婚財產分割有法律效力,3、協議離婚財產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一般因情況而定:如果協議是雙方離婚時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員監督下簽訂并蓋章的,那么該協議屬于有效協議,受法律保護,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符合規定的有法律效力,只要關于財產分割的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不違法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則離婚協議關于財產分割的內容就是有效的,離婚協議關于財產分割具有法律效力嗎1、離婚協議書上的財產分割有法律效力。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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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手寫合同注意什么在簽合同時需要注意約定的內容要具體明確,主體內容應包括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式,履行標的物的標準,履行的費用由何方負擔,違約責任承擔,若發生爭議時解決爭議的仲裁機構或法院等等,最后標明日期,雙方簽字,《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手寫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無效的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手寫合同怎么才有效手寫合同的內容是雙方真實合法意思表示的,該合同有效,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5.價款或者報酬。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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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分析: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分手協議書怎么寫才具有法律效應 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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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基于自愿原則,依法訂立的婚姻協議書,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即可自雙方均簽字或蓋章時生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基于自愿原則,依法訂立的婚姻協議書,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即可自雙方均簽字或蓋章時生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基于自愿原則,依法訂立的婚姻協議書,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即可自雙方均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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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法律效力:借貸雙方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借貸的意思表示真實;以及借貸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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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私下簽訂的協議有效。只要夫妻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社會的公序良俗,且夫妻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在簽訂協議時經過雙方簽字確認,該私下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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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來說,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但是該強制性規定指的是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如果該法律規定不影響合同效力的,合同依然有效。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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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中離婚后簽的財產協議有效嗎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后簽訂的財產協議,如果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一、民法典中離婚后簽的財產協議有效嗎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后簽訂的財產協議,如果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要按約定履行,具體可以從以下幾點判斷婚內財產協議是否有效:1、婚內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將財產約定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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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開庭到現在,經過多輪調解溝通,也很感謝法官加班加點,最終以調解方式圓滿落幕:“雙胞胎女兒撫養權,每月2萬元的撫養費,給付至22周歲,對方父母的房子可以居住到孩子22周歲,對方公司千萬期權一并處理。。。”這些通過判決都有不確定性,唯有調解可以做到?? 結案時客戶那句“有你們在,我真的特別安心,特別暖心?”,便是對我們最大的認可。 法律之路,道阻且長,唯以專業與溫度并行,方能不負所托,愿每一份委托都能走向圓滿,愿每一段新生皆能向陽而生??
一面錦旗,一份榮譽,一份責任。感謝當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們會一如既往地提供專業、全面的法律服務。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F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酒駕最新標準 2024年3月起實施! 有什么變化?一起來看看 01新檢驗標準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檢驗為例:飲酒駕駛為0.20mg/mL,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屬于醉駕。檢驗線性范圍為0.1mg/mL~3mg/mL。 02 新檢驗標準將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檢測方法分為兩種,分別是氣相色譜法和電化學傳感器法。舊國標只規定了氣相色譜法作為實驗室檢測方法,而沒有規定現場檢測方法。 03 新檢驗標準將血液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換算系數從2100調整為2300。這是基于最新的科學研究和統計數據,更符合中國人的體質和代謝特點。新檢驗標準明年3月起實施 公共安全行業標準《生物樣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頂空—氣相色譜檢驗方法》等標準發布實施以來,為機動車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提供了技術依據。 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進一步豐富優化該項行業標準檢測分析方法、細化完善有關技術要求的基礎上,組織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檢驗》(GB/T 42430-2023)國家標準。 將進一步支撐法律和強制性國家標準落地實施,為各類鑒定機構開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檢驗技術工作提供標準方法。 同時,該國家標準可適用于五種醇類物質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檢驗、醫療急救檢驗、科學研究等其他更為廣泛的場景。 該標準將于2024年3月1日起實施。
婚內協議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寫法如下: 夫妻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內,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書,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男女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據此,婚內協議書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便可以擁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