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著老婆賣房 老婆告丈夫

導讀:
后由于黃先生和妻子離婚,法院對該房產強制執行并交給黃先生前妻楊女士使用。賀女士購房時,黃先生一直稱其早已離婚,并在協議中明確因產權問題引起糾紛,一切責任由黃先生承擔。據此,賀女士請求法院判決黃先生返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要求楊女士承擔連帶責任。案件一審時,楊女士稱,賀女士與其前夫黃先生進行了房產交易涉嫌惡意串通,虛構交易,侵犯了自己合法權益。龍崗法院一審認為,賀女士與黃先生協議所涉及的房產是黃先生與楊女士婚姻期間共同形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同時,由于該房產非商品房,不可買賣,雙方的購房協議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而無效。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那么瞞著老婆賣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后由于黃先生和妻子離婚,法院對該房產強制執行并交給黃先生前妻楊女士使用。賀女士購房時,黃先生一直稱其早已離婚,并在協議中明確因產權問題引起糾紛,一切責任由黃先生承擔。據此,賀女士請求法院判決黃先生返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要求楊女士承擔連帶責任。案件一審時,楊女士稱,賀女士與其前夫黃先生進行了房產交易涉嫌惡意串通,虛構交易,侵犯了自己合法權益。龍崗法院一審認為,賀女士與黃先生協議所涉及的房產是黃先生與楊女士婚姻期間共同形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同時,由于該房產非商品房,不可買賣,雙方的購房協議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而無效。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關于瞞著老婆賣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記者王納)老公將房產賣與他人后下落不明,老婆卻稱完全不知情,這對夫妻離婚后,房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買房人賀女士覺得自己很冤,將這對曾經的夫妻倆告上法院。昨天,該案在深圳中院二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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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女士稱,她與被告黃先生于2007年8月簽署協議,約定黃先生將位于龍崗葵涌一棟4層房屋轉讓給她,價格54.3萬元。后由于黃先生和妻子離婚,法院對該房產強制執行并交給黃先生前妻楊女士使用。
賀女士購房時,黃先生一直稱其早已離婚,并在協議中明確因產權問題引起糾紛,一切責任由黃先生承擔。據此,賀女士請求法院判決黃先生返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要求楊女士承擔連帶責任。
案件一審時,楊女士稱,賀女士與其前夫黃先生進行了房產交易涉嫌惡意串通,虛構交易,侵犯了自己合法權益。龍崗法院一審認為,賀女士與黃先生協議所涉及的房產是黃先生與楊女士婚姻期間共同形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同時,由于該房產非商品房,不可買賣,雙方的購房協議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而無效。故黃先生應返還購房款給賀女士。
賀女士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了上訴。昨天市中院對案件開庭二審,“關鍵人物”黃先生仍未出現在法庭上。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