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糾紛出現九個審理難點

導讀:
目前,海淀法院對近年來審理的離婚財產糾紛案件進行了統計分析,發現此類案件在審判實踐中存在九個審理難點。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婚前財產登記制度,法院在審理離婚財產糾紛時,往往以當事人提供的購物票據作為區分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主要依據。福利分房制度取消后,商品房成為主要的夫妻共同財產。在房屋價格居高不下、且持續增長的情況下,離婚財產糾紛案件中,房屋產權往往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由于涉及購房貸款等問題,確認房屋產權歸屬成為法院審理的一個難點。那么離婚房產糾紛出現九個審理難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海淀法院對近年來審理的離婚財產糾紛案件進行了統計分析,發現此類案件在審判實踐中存在九個審理難點。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婚前財產登記制度,法院在審理離婚財產糾紛時,往往以當事人提供的購物票據作為區分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主要依據。福利分房制度取消后,商品房成為主要的夫妻共同財產。在房屋價格居高不下、且持續增長的情況下,離婚財產糾紛案件中,房屋產權往往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由于涉及購房貸款等問題,確認房屋產權歸屬成為法院審理的一個難點。關于離婚房產糾紛出現九個審理難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海淀法院對近年來審理的離婚財產糾紛案件進行了統計分析,發現此類案件在審判實踐中存在九個審理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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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糾紛的處理
離婚房產分割
一是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的區分。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婚前財產登記制度,法院在審理離婚財產糾紛時,往往以當事人提供的購物票據作為區分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主要依據。這種簡單、原始的方法在多數案件中因當事人舉證困難而陷入尷尬。
二是房屋產權的歸屬。
福利分房制度取消后,商品房成為主要的夫妻共同財產。在房屋價格居高不下、且持續增長的情況下,離婚財產糾紛案件中,房屋產權往往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由于涉及購房貸款等問題,確認房屋產權歸屬成為法院審理的一個難點。
三是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共同財產行為的認定。
夫妻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損毀共同財產往往具有預先性、隱蔽性等特點,另一方很難掌握充分的證據,法院也無法做出真實的判斷。
四是股份、股票等財產的分割。
以公司股份、股票等形式存在的財產其價值常具有不確定性的特點,訴訟中,當事人的訴求會根據公司經營狀況或股市行情的變化發生一定反復。此外,在公司股東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法院直接判決股份轉讓又有侵犯其他股東利益之嫌。
五是繼承、受贈所得財產的查證。
夫妻接受贈與或繼承遺產,一般不會進行單方贈與或繼承公證,因此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法院無從查證贈與或繼承針對的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也有當事人為躲避財產分割而放棄繼承巨額財產,其放棄的真實性也無從查證。
六是家務勞動價值的確認。
在夫妻一方主要料理家務、照顧子女、贍養老人,另一方外出工作、賺錢養家的情況下,離婚案件中如何對家務勞動進行正確的確認和估價往往成為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和法院審理的難點。
七是家庭財產支出的爭議。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為父母就醫支付全額費用,另一方能否主張其他贍養義務人分擔;一方投資經營高風險業務,另一方是否同意如何查證;一方在婚后的高消費支出,另一方能否要求返還等問題均是目前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面臨的難點問題。
八是夫妻財產與家庭財產的混合。
典型的如夫妻雙方婚后在原宅基地上對農村自建房屋進行翻建的,一方在離婚前往往進行惡意析產,甚至通過訴訟的方式將析產結果合法化,從而導致夫妻共同財產減損,損害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九是知識產權欲收利益的分配。
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在離婚時尚未取得財產收益的,是通過一次性評估予以解決還是在收益取得時另行訴訟解決,當事人往往觀點不一,法院也無法確定何種方式才能更好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