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違法強拆規定會追責嗎?

導讀:
對于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拆遷當事人拒絕調解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依法作出裁決。最后,強制拆遷前召開兩次聽證會。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還必須經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強制拆遷申請。那么最新違法強拆規定會追責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國家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你財產權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國家賠償,對于行政賠償,可以在首先待法院判決確認其行政行為違法后,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也可以第二百四十二條租賃物所有權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此外,對于房屋征收工作人員不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履行法定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被拆遷人造成損失的,需要依法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其次,強制拆遷前必須先調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查決定受理以后,應進行調第三百三十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解。調解是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裁決前的必經程序,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調解中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應當采納。拆遷當事人拒絕調解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依法作出裁決。
最后,強制拆遷前召開兩次聽證會。其一是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其二是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前,應當邀請有關管理部門、拆遷當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代表等,對行政強制拆遷的依據、程序、補償安置標準的測算依據等內容,進行聽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還必須經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強制拆遷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