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遷律師:無證房屋并不等于違章建筑,強拆違法追責

導讀:
北京拆遷律師:無證房屋并不等于違章建筑,強拆違法追責
無證房屋強拆違法嗎?無證房屋被強拆是否違法?先講一個案例,楊某某系某縣的村民,擁有集體土地使用證并建有房屋。執法部門作出限期拆除決定,責令楊某在收到該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拆除房屋,在這之后又作出了催告通知書,催告楊某某在通知書收到10日內履行義務。該案例是陸迦楠律師團隊辦理過的案件。
執法部門作出違法建筑強拆的決定,要求當事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在一日內自行拆除,之后行政主體組織人員將楊某某的房屋予以強制拆除。縣行政主體以楊某某沒有辦理土地規劃手續、土地證缺乏檔案為由認定楊某某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作出限期拆除決定,發出限期拆除通知、強制拆除通知等法律文書后,對涉案房屋的違法建筑物進行了拆除。
其實,強制拆除的根本原因不是違法建筑物,而是由于未與其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因而依據非法理由強制推行征收實施工作所導致的。
我們下面來看一下法院對這種案例是如何判決的,法律判決書的主要觀點是由于農村發展程度及行政管理的實際情況,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普遍存在的只有部分建設手續,甚至完全缺乏建設手續的情況,這是一種客觀事實,不是農村居民能夠克服和解決的。其不存在過錯,相反這種管理情況,在很大程度上是行政機關造成的。
行政主體推進征收實施工作已與大部分的村民簽訂補償協議,因為楊某某沒有與行政主體簽訂補償協議等法定的征收實施程序,而進行將楊某某的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其執法目的不是為了嚴格農村的土地的管理使用,而是為了避開法定的組織實施程序,加快拆除進程,屬于濫用職權。
本案中執法部門作出的限制拆除決定、限期拆除通告、強制拆除決定公告等相關法律文書是不予認可的,也不能成為強制拆除行為的依據。確認行政主體強拆行為違法。所以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即使房屋沒有產權證被相關部門強拆,法院判決的觀點也是確認強拆行為違法。
如果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對安置補償有異議,可以怎么做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難案件可免費分析。如果您沒有與該主管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咨詢征地拆遷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運用法律知識與主管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本文法律知識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當具體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