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交通事故若干問題司法解釋最新規定

導讀:
被多次轉讓但未辦理轉移登記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最后一次轉讓并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因道路管理維護缺陷導致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道路管理者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具有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違法拒絕承保、拖延承保或者違法解除交強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那么審理交通事故若干問題司法解釋最新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多次轉讓但未辦理轉移登記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最后一次轉讓并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因道路管理維護缺陷導致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道路管理者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具有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違法拒絕承保、拖延承保或者違法解除交強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關于審理交通事故若干問題司法解釋最新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責任主體
1、過錯車主。
下列車主應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擔責(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3)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4)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2、擅自駕車者。
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
3、掛靠車主。
掛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掛靠人和被掛靠人負承擔連帶責任。
4、轉讓車主。
被多次轉讓但未辦理轉移登記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最后一次轉讓并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拼裝車及依法禁止行駛的其他機動車被多次轉讓所有的轉讓人和受讓人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5、套牌車主。
套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由套牌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6、駕校。
接受機動車駕駛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7、銷售商。
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試乘人損害提供試乘服務者應承擔賠償責任。試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提供試乘服務者的賠償責任。
8、道路管理者。
因道路管理維護缺陷導致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道路管理者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妨礙通行者。
因在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物品等妨礙通行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
10、建設施工單位。
未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強制性規定設計、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1、生產者或銷售者。
機動車存在產品缺陷導致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生產者或者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
12、多個侵權者。
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應當區分不同情況確定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或者按份責任。
二、賠償范圍
1、人身損失。
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財產損失。
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3、其它損失。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三、責任承擔
1、承擔順序。
(1)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3)仍有不足的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2、責任限額。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2)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3)駕駛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3、拒保責任。
具有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違法拒絕承保、拖延承保或者違法解除交強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4、責任分擔。
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損失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損失未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按照其責任限額與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四、其它亮點
1、責任認定并非不可改變。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法院應依法審查并確認其相應的證明力但有相反證據推翻的除外。
2、非道路事故也適用該規定。
機動車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時引發的損害賠償案件可以參照適用該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