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就《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答記者問

導讀: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細致劃分最高法院有關負責人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司法解釋答記者問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最高人民法院20日對外公布了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部司法解釋對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作出了統一規定以規范裁判尺度、明確裁判依據。司法解釋還規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物品等妨礙通行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同時司法解釋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具體范圍以列舉的方式加以明確。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就《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答記者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細致劃分最高法院有關負責人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司法解釋答記者問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最高人民法院20日對外公布了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部司法解釋對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作出了統一規定以規范裁判尺度、明確裁判依據。司法解釋還規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物品等妨礙通行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同時司法解釋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具體范圍以列舉的方式加以明確。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就《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答記者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細致劃分
最高法院有關負責人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司法解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20日對外公布了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部司法解釋對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作出了統一規定以規范裁判尺度、明確裁判依據。
機動車管理人也需擔責解決“人車分離”責任難題
問生活中機動車所有人與管理人多有分離的情形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答機動車運行的具體情況千差萬別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當由誰承擔侵權責任是案件審理中的重要問題。侵權責任法規定在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形下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承擔過錯責任。
因此司法解釋針對機動車所有人與管理人分離的情形將機動車管理人納入到過錯責任的主體范圍之內。同時針對過錯的認定標準司法解釋列舉若干典型情形例如所有人或管理人明知機動車有缺陷、明知使用人無駕駛資質等情形以統一裁判尺度。
以掛靠形式從事運輸經營在實踐中較為普遍這種經營方式不僅違反了相關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極易導致被掛靠人疏于安全管理、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的風險而且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損失難以得到充分、及時的賠償。
司法解釋在總結審判經驗基礎上明確規定以掛靠形式從事運輸經營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套牌車、拼裝車、報廢車事故賠償加重連帶責任
問套牌車、拼裝車、報廢車發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如何規定
答套牌車、拼裝車以及報廢車等機動車上路行駛的現象在現實中仍有不少。這些違法上路行駛的機動車不僅自身存在較大隱患更為嚴重的是此類機動車事故率高、危害大給其他道路交通參與人造成了極大的風險。
司法解釋依據侵權責任法立法精神明確規定如果被套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他人套牌的應當與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拼裝車、報廢車被多次轉讓的則所有的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司法解釋還規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物品等妨礙通行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證明已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盡到清理、防護、警示等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對“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作出解釋性規定
問司法解釋對“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如何規定
答司法解釋依據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精神確定損害賠償的范圍以實現受害人的損失填補和其他道路交通參與人的經濟負擔之間的利益平衡。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作出解釋性規定明確人身傷亡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侵害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失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侵害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等等。
如此規定解決了長期以來實踐中有所爭議的醫療費用、精神損害等損失屬于“人身傷亡”還是“財產損失”、交強險應否賠償精神損害以及精神損害在交強險中的賠償次序等一系列問題。同時司法解釋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具體范圍以列舉的方式加以明確。該規定有助于統一裁判尺度使受害人的損失填補更加合理也避免了損失范圍過大、道路交通參與人負擔過重的問題。
醉駕、毒駕造成交通事故交強險保險公司先賠償
問醉駕、毒駕造成交通事故后交強險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答醉酒駕駛、無證駕駛、吸毒后駕駛以及駕駛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幾種違法情形在實踐中經常出現發生事故后往往導致受害人損失難以獲得賠償人身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司法解釋以侵權責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交強險的功能為依據明確規定這些情形下交強險保險公司仍然對受害人人身權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該規定一方面有力地保障了受害人的人身權益、發揮了交強險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使侵權人承擔了最終的賠償責任制裁了侵權行為。
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并存時交強險先賠付
問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如果并存時如何賠償
答為了妥善處理保險制度與侵權責任之間的關系司法解釋在制定時強調交強險對受害人的損失填補功能和安定社會的功能重視商業三者險對被保險人的風險分散功能合理安排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次序。
所以司法解釋規定在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并存的情況下先由交強險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再確定侵權人的侵權責任然后由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最后再由侵權人依照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承擔剩余的侵權責任。
司法解釋還規定未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由投保義務人先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投保義務人與駕駛人不一致的兩者在此范圍承擔連帶責任。該規定在充分保護受害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有利于促使投保義務人積極履行法定義務促進道路交通秩序的良性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