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看錯房屋朝向,毀約被罰定金

導讀:
“搶”房心切弄錯朝向,悔約損失3萬違約金人到中年的俞媛是南京某高校教授,近年來為改善家庭住房,俞教授一心想再添一處房子。當日傍晚,俞教授再一次趕到賣主彭先生家看房,此次看房主要是察看房屋朝向,防止買下的房子日照不足。合同簽訂后,俞教授按約于9月13日支付給了彭先生購房定金2萬元,9月30日又支付首付款35萬元。合同解除后,賣主在返還俞教授購房款時,扣了她3萬元違約金。法院判決法庭依據查明的事實,認定彭先生當初從俞教授支付的房款中扣除3萬元違約金,系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俞教授的起訴主張沒有事實依據,故判決駁回了俞教授的訴訟請求。那么粗心看錯房屋朝向,毀約被罰定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搶”房心切弄錯朝向,悔約損失3萬違約金人到中年的俞媛是南京某高校教授,近年來為改善家庭住房,俞教授一心想再添一處房子。當日傍晚,俞教授再一次趕到賣主彭先生家看房,此次看房主要是察看房屋朝向,防止買下的房子日照不足。合同簽訂后,俞教授按約于9月13日支付給了彭先生購房定金2萬元,9月30日又支付首付款35萬元。合同解除后,賣主在返還俞教授購房款時,扣了她3萬元違約金。法院判決法庭依據查明的事實,認定彭先生當初從俞教授支付的房款中扣除3萬元違約金,系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俞教授的起訴主張沒有事實依據,故判決駁回了俞教授的訴訟請求。關于粗心看錯房屋朝向,毀約被罰定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搶”房心切弄錯朝向,悔約損失3萬違約金
人到中年的俞媛是南京某高校教授,近年來為改善家庭住房,俞教授一心想再添一處房子。去年9月初,目睹南京房價一日幾漲的嚴峻態勢,她再也等不急了。9月12日,俞教授通過一家中介機構看中了龍江高教新村的一處二手房,因怕別人將房源搶走,俞教授即于午飯時分隨中介人員前往看房,看后即有了購買意向。當日傍晚,俞教授再一次趕到賣主彭先生家看房,此次看房主要是察看房屋朝向,防止買下的房子日照不足。由于時間較晚,加上心情急躁等因素,俞教授把朝向為北的房屋看成了西南向。看房的次日,俞教授即匆匆與彭先生及中介方簽訂了《房地產買賣中介合同》,以110萬的總價買下房子。合同簽訂后,俞教授按約于9月13日支付給了彭先生購房定金2萬元,9月30日又支付首付款35萬元。
隨后到來的國慶長假,終于定下心來的俞教授,通過房地產網絡細看買下房子的詳情,此時她才突然發現房子的朝向不是西南向而是她最討厭的朝北向。情急之下,俞教授當即就去找中介人員,稱房子因朝向不對她不要了,并提出了撤件要求。經過三方協商,10月14日各方均同意解除合同并一起去房產局撤件。合同解除后,賣主在返還俞教授購房款時,扣了她3萬元違約金。房子沒買成還倒賠3萬,事后俞教授越想越窩火。為了再把3萬要回來,前不久她以中介人員及賣主彭先生把朝北向的房子說成是西南向,加上當時傍晚天暗自己辨別不出為由,將彭先生告上鼓樓區法院,要求其返還未經同意私扣的3萬元。
接到法院的應訴通知后,作為被告的彭先生氣得要命,因為在他看來俞教授根本沒說真話。案件審理中,彭先生辯稱,當時俞教授急切地一天內中午、傍晚兩次看房,俞教授問什么他答什么,根本沒有欺騙俞教授,也沒有花言巧語說服俞教授買房的行為,況且合同中也沒有約定房屋朝向。俞教授單方違約,他開始曾要她承擔5萬元的違約金,后經中介做工作才答應收3萬,并向俞教授出具了收條,根本不存在“強扣”一說。當事中介人員出庭作證時,證實了彭先生的說法。
法院判決
法庭依據查明的事實,認定彭先生當初從俞教授支付的房款中扣除3萬元違約金,系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俞教授的起訴主張沒有事實依據,故判決駁回了俞教授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