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遠超出當事人預期的維權結果

導讀:
她訴稱王友山的房子應當屬于父母遺產,亦有繼承權的她要求對房子產權進行分割。因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清晰,該案歷經一審二審兩審程序之后,法院以法律之名,公正之義最終確認了王友山對涉案房屋的產權合法有效![page]2008年10月15日,王友山收到了新拆遷人新委托的評估機構重新制作的評估結果。2009年7月31日,王友山向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起行政復議,請求確認海淀房管局所做拆遷糾紛裁決書違法。那么遠遠超出當事人預期的維權結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她訴稱王友山的房子應當屬于父母遺產,亦有繼承權的她要求對房子產權進行分割。因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清晰,該案歷經一審二審兩審程序之后,法院以法律之名,公正之義最終確認了王友山對涉案房屋的產權合法有效![page]2008年10月15日,王友山收到了新拆遷人新委托的評估機構重新制作的評估結果。2009年7月31日,王友山向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起行政復議,請求確認海淀房管局所做拆遷糾紛裁決書違法。關于遠遠超出當事人預期的維權結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實概要】
自古以來,安居樂業就是人們畢其一生努力去完成的最大理想。故而,老子在其小國寡民思想主張中有這樣凝練的一句概括:“甘美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
時代總在進步,當我國已經成為彌漫著法制色彩的國家時,我們的國民們安居樂業的故事也一衣帶水地多了幾分有關于法制的色彩。本案即將為您講述的是北京市海淀區亮甲店居民王友山(化名)為了安居兩度難關的故事……
上篇:羌笛何須怨楊柳,春風不度玉門關。
2001年初的一天,正在壯志躊躇規劃新千禧年家庭發展計劃的王友山忽然收到海淀區人民法院的傳票,而告他的人,正是王友山的親妹妹。她訴稱王友山的房子應當屬于父母遺產,亦有繼承權的她要求對房子產權進行分割。
王友山對自己妹妹的做法頗感心寒,明明她對房子是幾年前雙親感念自己的悉心贍養而贈與給自己并辦理了產權過戶的情況心下了然,為何還要做這樣將清水攪渾的事情?整理好錯綜復雜的心情之后,王友山委托了一個略懂法律知識的朋友幫助自己應訴。因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清晰,該案歷經一審二審兩審程序之后,法院以法律之名,公正之義最終確認了王友山對涉案房屋的產權合法有效!此后,王友山一家重又過起了幸福安康的平靜生活。
下篇:溪云初起日沉閣,山雨欲來風滿樓。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
轉眼已是2005年底,北京市海淀區亮甲店地區,拆遷之風來襲。在亮甲店危改小區二期項目(北區)建設工程拆遷項目中,北京城建正裕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作為拆遷人取得了《房屋拆遷許可證》,量房、送達拆遷估價結果報告……直至2006年2月11日下發了拆遷通知書。
原本支持危改工程建設的王友山一家,拿到房屋拆遷估價結果報告后卻目瞪口呆:一方面,自己實際面積為170平方米的房屋在估價結果報告中被大大縮水——變成了140余平方米;另一方面,僅有此唯一房產的七口之家(離休在家且患病在身的王友山和身體殘疾妻子李玉鳳(化名)及沒有固定工作的子女平時的日常生活開銷均靠房屋出租獲得)僅能得到不到九十萬的拆遷補償款。這一估價結果著實讓王家人痛心和無法接受。于是,用自己的力量爭取合理補償的念頭在他們心里萌生開來……
2007年6月,拆遷項目開發商變更為喬遷房地產信息咨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喬遷房地產公司”),此時北區還有6戶人家沒有拆,這其中就包括王友山一家。王友山知道,現在他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一個公平的評估結果和一套合理的補償安置方案。[page]
2008年10月15日,王友山收到了新拆遷人新委托的評估機構重新制作的評估結果。王友山有些疑惑又抱著些許希望,打開了這封未經任何再測量工作得出的評估報告。如果說頭一次評估報告對王家人來講是一道晴天霹靂,那么此次評估結果則是變本加厲的暴風驟雨——報告內容不僅對縮水的測量面積未作任何糾正,而且將原本近九十萬的補償款減為不足八十萬。
時間的沙漏耐心地勻速滴答,送走過往,迎來2009年的五月天。春風吹來了桃花,吹綠了柳樹,卻吹不散王家人心里密布的愁云,因為此時一貫上演自說自話獨角戲的拆遷方開始了有名無實的搬遷協商工作,而至2009年5月13日,海淀房管局送來的一份拆遷裁決申請書更是預示了這有名無實的協商搬遷工作也即將劃上句號……
2009年6月3日,海淀房管局正式作出拆遷糾紛裁決書。王友山開始體會到形勢的嚴峻性,他開始在網絡上尋找、學習拆遷維權知識,準備再一次自力依法維權。2009年7月31日,王友山向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起行政復議,請求確認海淀房管局所做拆遷糾紛裁決書違法。2009年11月1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作出維持裁決的復議決定,但這并沒有使王友山改變自己維權的決心,他按部就班開始走訴訟程序。
同年11月26日,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了王友山的裁決訴訟,并安排了證據交換、開庭……在王友山看來,沒有懸念的勝訴結局很快就會到來。然而,就在2010年1月21日開庭之后,原本自信滿滿的王友山迷失了他的方向,因為這次庭審讓他突如其來地意識到了“事實不敵雄辯”的促狹。于是,拘束不安的王友山困而思變!
2010年1月末,王友山來到了素未蒙面的啟蒙老師所在之處——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此前王友山自學維權知識多來自于盛廷拆遷網站),委托了專司北京地區拆遷維權業務的馬麗芬、梁紅麗兩位律師代理其案。
【辦案掠影】
裁決已到,強拆還會遠么?——鑒于維權局勢的失控,馬麗芬律師與梁紅麗律師依托多年維權經驗與個案研究結果,設計了“一個中心,攻守呼應”的承辦方案,以扭轉被動之定居。
辦案第一輯:正面“迎戰”裁決訴訟篇——守
馬麗芬律師和梁紅麗律師確定的第一維權方案在于“守字訣”,亦即守住裁決訴訟陣地,不讓法院堂而皇之地賦予被訴裁決合法性,以為強拆鋪就一條“紅地毯”。[page]
為實現這一戰略思想,馬、梁兩位律師結合已經開庭的庭審記錄等案件材料以及當事人對有關問題的回答內容寫就一封邏輯清晰、辨法析理的代理意見書,及時雨一般提交至海淀區人民法院。在二位律師提交的代理意見書中,被訴裁決的三大違法點一覽無遺:①作為裁決前提和基礎的評估報告由拆遷方單方委托的評估機構以錯誤的評估時點和評估程序作出,屬于毋庸置疑的“毒樹之果”;②拆遷方提交的證據四份“協商記錄”和一份“談話筆錄”涉嫌偽造,不真實、不合法,不應作為裁決依據;③《裁決書》內容缺乏事實依據,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實體內容和裁決程序均存在諸多違法之處,當屬無效裁決,依法應予以撤銷。
辦案第二輯:側面“阻卻”裁決訴訟篇——攻
緊跟正面應對裁決訴訟之后,馬麗芬律師與梁紅麗律師決定側面突圍——以委托人王友山的妻子李玉鳳為原告提起拆遷許可證和規劃許可證的相關訴訟,建立裁決訴訟的中止事由,形成后發優勢,截堵強拆危機,為和談平臺的打造爭取更多的時間和機會!
辦案第三輯:數次談判,超預期補償得實現
“一個中心,攻守呼應”的承辦方案在那嚴冬季節里極盡綻放之后,原本岌岌可危的局勢宛如時光交錯般以光年的速度產生了逆轉——拆遷人向王友山敞開了真正的平等協商之門。正所謂“兵法五十家,爾腹為 ”,對于百煉成鋼的馬麗芬律師與梁紅麗律師而言,拆遷補償方案之談判有如庖丁之解牛。
經過幾輪談判之后,久違的微笑重新爬上了王家人的眉梢。原來,他們的兩位代理律師最終為其爭取到一套一居、兩套兩居共三套總面積逾兩百平米的回遷房,此外,被降至80萬的貨幣補償額度亦被提高至100萬元。如此補償安置結果,位居涉案拆遷項目中拆遷補償提升之榜首!
【律師說法】
綜觀本案,王友山在拆遷糾紛裁決書下達后,從自己給自己代理的毅然決然到最終求助律師轉變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何以“造就”這種毅然決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早在2001年王友山親歷了和朋友合作成功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后嘗到的甜頭和些許的成就感,他因此就產生了某種程度上的盲目自信,并且嚴重輕視了法律工作的專業性,認為自己也可以應對這場拆遷維權。其實,王友山當時和他妹妹之間的民事訴訟的之所以可以一、二審都可以輕松得到法院的支持,一方面案件事實本身很簡單明了,另一方面案件的證據確鑿,于情于法都會到到這樣的結果。然而對于相對復雜,專業性更強的征收拆遷類案件,不同的承辦方案所得到的結果可能是大相徑庭的。所以應對專業問題,還是要相信“術業有專攻”這句古語,以免造成自己更大的損失,甚至是無法挽回的結果。[page]
筆者在實踐中,見過不少這樣的當事人,借著自己學習的零零星星的簡單法律知識就大膽自己給自己維權,不覺中走完了珍貴的法律程序,維權效果卻遠遠不能如人意。真到“病入膏肓”時才想起專業律師來。而此時往往是關鍵的訴訟機會已經被當事人自己給浪費了,律師只能通過迂回的辦案策略來進一步維權,而這樣做是相當危險的。有的時候律師還能扭轉局面,而有的時候可能就得真的是無力回天了。所以,筆者在此再次提醒各位拆遷戶,面對拆遷維權一定要把握好拆遷維權時機,越早充分了解、理性應對越容易達到好的維權效果。
2012年03月筆
更多詳情可進入律師事務所主頁【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主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