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案件訴前調解對當事人都有什么樣的好處

導讀:
對于債權方來講1、便捷,高效程序簡單,在調解環節,由法院工作人員主持,不用像打官司那么復雜,債權方可以和債務人直奔主題去開展協商,調解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月,如果債權方在調解環節發現無法調解的,也可以提前轉立案進入訴訟程序,相對于1-3個月的簡易程序和3-6個月的普通程序,大大的節省了債權方的時間,變相的節約了各種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2、自覺履約率高訴前調解遵循的是自愿、合法的原則,便于雙方意見的統一,調解成功后,債權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確認材料,法院會根據提交的材料出具司法確認裁定書,跟生效的判決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和強制執行力3、可申請強制執行萬一調解成功后,對方還是不履行接下來的還款義務,債權方可以持有出具的司法確認裁定書到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強制執行對于債務人來講1、免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訴前調解和司法確認是完全免費的,那就意味著債務人不會像正常的訴訟程序一樣,一旦敗訴還要承擔上千元的訴訟費,本身經濟就很困難了,能節省一筆也是好事情2、對抗性弱訴前調解遵循的是自愿、合法的原則,在調解的過程當中,債務人完全可以結合自身的情況,在表達強烈還款意愿的前提下發表自己的想法和意見,進而爭取到債權方的理解達成新的還款協議,甚至是做到一些相關息費的減免,這個相對于逾期后的主動協商被頻繁拒絕和開庭審理過程中的以理據爭對薄公堂一分錢都得不到減免來講,還是可以給債務人提供很多便捷的3、隱私性強調解是不公開的,而且調解協議、司法確認裁定書也都是不用上傳到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相比較于公開審判,變相地保護了債務人的隱私,避免了私事外揚給自己帶來的傷害4、免去因缺席審判被強制執行的風險參與訴前調解,爭取到一個適合自己當下現狀的還款方案并且去按約履行,相比較于因為懼怕開庭審理而缺席敗訴,再到被強制執行等,利遠遠大于弊,不用擔心銀行卡被莫名凍結,也不用擔心自己被拉入失信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更不用擔心自己的失信信息被媒體突然的曝光當然了,對于人民法院來講,可以便于節省司法資源,高效審結案件,人民法院設立民事訴前調解庭的目的也是為了充分發揮其調解作用,提高案件庭前調解率,這樣也可以幫助當事人節省掉一些取證費用以及委托律師費用,節省訴訟成本,利于他們快速地從訴訟中解脫出來,繼而投入到日常的生活工作當中去。
訴前調解是指在正式進入訴訟程序之前,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或第三方介入協助的方式,嘗試達成解決爭議的協議。與傳統的訴訟相比,訴前調解具有以下優勢:首先,它能大幅節約時間成本,快速解決糾紛;其次,調解過程相對私密,有利于雙方保持商業秘密;再者,通過調解,雙方可靈活商定解決方案,避免法院判決可能帶來的不確定性。
哪些案件可以申請訴前調解?
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糾紛;
不違反歸屬地法院管轄的案件。
下列糾紛,積極引導當事人先行調解:
小額債務糾紛;
婚姻家庭、財產繼承糾紛;
相鄰關系糾紛;
勞動爭議糾紛;
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
知識產權糾紛;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其他適宜調解的糾紛。
調解不成功的案件應該怎么辦呢?
調解不成功的,將終止調解。由接受委派的調解員出具《訴前調解反饋表》與相關調解材料,一并移交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登記立案,并通知當事人繳納訴訟費用,轉入訴訟程序。
債務糾紛案件,參與訴前調解對當事人都有什么樣的好處?
對于債權方來講
1、便捷,高效
程序簡單,在調解環節,由法院工作人員主持,不用像打官司那么復雜,債權方可以和債務人直奔主題去開展協商,調解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月,如果債權方在調解環節發現無法調解的,也可以提前轉立案進入訴訟程序,相對于1-3個月的簡易程序和3-6個月的普通程序,大大的節省了債權方的時間,變相的節約了各種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
2、自覺履約率高
訴前調解遵循的是自愿、合法的原則,便于雙方意見的統一,調解成功后,債權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確認材料,法院會根據提交的材料出具司法確認裁定書,跟生效的判決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和強制執行力
3、可申請強制執行
萬一調解成功后,對方還是不履行接下來的還款義務,債權方可以持有出具的司法確認裁定書到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強制執行
對于債務人來講
1、免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訴前調解和司法確認是完全免費的,那就意味著債務人不會像正常的訴訟程序一樣,一旦敗訴還要承擔上千元的訴訟費,本身經濟就很困難了,能節省一筆也是好事情
2、對抗性弱
訴前調解遵循的是自愿、合法的原則,在調解的過程當中,債務人完全可以結合自身的情況,在表達強烈還款意愿的前提下發表自己的想法和意見,進而爭取到債權方的理解達成新的還款協議,甚至是做到一些相關息費的減免,這個相對于逾期后的主動協商被頻繁拒絕和開庭審理過程中的以理據爭對薄公堂一分錢都得不到減免來講,還是可以給債務人提供很多便捷的
3、隱私性強
調解是不公開的,而且調解協議、司法確認裁定書也都是不用上傳到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相比較于公開審判,變相地保護了債務人的隱私,避免了私事外揚給自己帶來的傷害
4、免去因缺席審判被強制執行的風險
參與訴前調解,爭取到一個適合自己當下現狀的還款方案并且去按約履行,相比較于因為懼怕開庭審理而缺席敗訴,再到被強制執行等,利遠遠大于弊,不用擔心銀行卡被莫名凍結,也不用擔心自己被拉入失信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更不用擔心自己的失信信息被媒體突然的曝光
當然了,對于人民法院來講,可以便于節省司法資源,高效審結案件,人民法院設立民事訴前調解庭的目的也是為了充分發揮其調解作用,提高案件庭前調解率,這樣也可以幫助當事人節省掉一些取證費用以及委托律師費用,節省訴訟成本,利于他們快速地從訴訟中解脫出來,繼而投入到日常的生活工作當中去。
那訴前調解是強制的嗎?
當然也不是的,訴前調解有兩個基本原則,一個是自愿原則,一個是合法原則,自愿原則即調解必須堅持自愿原則,尊重當事人意愿,不得強制調解、久調不立、久調不結,合法原則即針對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鼓勵雙方當事人在提起訴訟之前,嘗試通過調解解決爭議。調解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完成,也可以委托人民調解委員會、律師等第三方進行。整個調解過程需要遵循自愿原則和合法原則,保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
在進行債務糾紛訴前調解時,有幾個關鍵點需要特別注意:
首先,確保所有證據材料的完整和真實,包括合同文本、往來信件、轉賬記錄等;
其次,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確保調解方案的合法性;
再者,保持溝通渠道的暢通,避免誤解和不必要的沖突;
最后,及時將調解結果書面化,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債務糾紛訴前調解作為一種高效、靈活的解決方案,正被越來越多的商事主體所采納。然而,每個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在實踐中仍需謹慎處理。如果遇到法律實務問題,建議咨詢律總管本頁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