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程序是什么

導讀:
鄉鎮人民政府查處的違法建筑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據《城鄉規劃法》第65條的規定,自行決定組織強拆。綜上所述,對違法建筑的強制拆除也是有法定流程的,規劃局不能直接拆除違法建筑,在采取強拆措施之前都會先通知當事人,若當事人有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那么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程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鄉鎮人民政府查處的違法建筑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據《城鄉規劃法》第65條的規定,自行決定組織強拆。綜上所述,對違法建筑的強制拆除也是有法定流程的,規劃局不能直接拆除違法建筑,在采取強拆措施之前都會先通知當事人,若當事人有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關于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程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調查取證
1)對群眾舉報、日常巡查發現、領導批辦、媒體曝光的違法建筑,必須要有影像資料以及與違建當事人的談話詢問筆錄,當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證人證言等證據。整個調查取證工作,城鎮規劃區的由縣(區)規劃部門承擔,鄉村規劃區的由鄉鎮政府承擔,鄉鎮政府不能獨立完成的,區規劃部門派員參與指導調查。
2)調查違建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家庭人口狀況(每個成員的基本情況)、主要經濟來源,除修建的違法建筑外,是否還有房屋,住房面積多大、違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現場勘驗記錄。違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積、結構、修建時間。
4)調取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規劃區到房管部門查詢該建筑的登記材料。
2、認定違法建筑
規劃部門調查取證工作完成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屬于違法建筑的認定
3、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
4、下達執法文書
5、強制拆除的審批
縣(區)規劃部門收集資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關要求,制作報批卷宗,然后按程序報批。由政府法制部門審查后以縣(區)政府的名義責令城鄉規劃局或城市管理局組織強行拆除。
鄉鎮人民政府查處的違法建筑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據《城鄉規劃法》第65條的規定,自行決定組織強拆。
6、制作拆除方案
市或者縣(區)級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應當在強制拆除的七日前發布通告。
7、實施拆除
縣(區)政府責令城管執法部門實施強制拆除的,城管執法部門作為牽頭單位組織實施,涉及到的部門予以配合。
沒有建筑資質的單位所構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違規的建筑物都屬于違法建筑。雖然是違法建筑,但對于違法建筑的拆除也不能隨便拆除,均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也要遵循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來拆除。
1、改變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2、未征得同意,擅自改建、翻建、擴建的建筑。
3、臨時建筑,逾期未拆除的。
4、擅自改動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筑。
5、非法轉讓特區內已經城市化的居委會,或者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用地,在其上建造的建筑。非法轉讓村民自用宅基地,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在其上建造的建筑。
6、在已經規劃為公共設施用地、公共場所用地、公共綠化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
7、雖為農村自用宅基地,或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但是違反了當地的城市規劃,或者超過了當地政府的規定標準。
8、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建筑物。
綜上所述,對違法建筑的強制拆除也是有法定流程的,規劃局不能直接拆除違法建筑,在采取強拆措施之前都會先通知當事人,若當事人有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