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拆除程序是怎樣的?

導讀:
8、簽發《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違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據房屋面積,結合裁量權決定,并告知其陳述、申辯權。那么強制拆除程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8、簽發《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違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據房屋面積,結合裁量權決定,并告知其陳述、申辯權。關于強制拆除程序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案件受理登記
2、現場勘察記錄
3、簽發《停工(核查)通知書》(應注明:A、上述行為書面說明;B、本人身份證明材料;C、房屋相關材料)。
4、填寫《案件立案審批表》(簽承辦人意見及依據,然后交領導審批同意后做調查筆錄)。
5、做《調查詢問筆錄》(相關說明:A、這個日期那一天不確定,要看當事人配合情況決定。B、做現堪和筆錄時,首先亮明身份,由兩人以上執法,宣布執法依據;C、內容要具備以下幾個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誰,違建的出資建設者是誰,房屋開工日期,房屋所處位置,工程進度,房屋面積、結構(分磚混、磚木、鋼架、簡易棚亭披屋),工程造價,完工時間,所作用途,問清是否辦理建房手續,告知其違法行為,違反什么法律條款,當事人確認筆錄內容,請當事人簽名,并緊頂內容下格簽名)。
6、給規劃部門發商請函,認定是違法建筑。
7、填寫《案件處理審批表》(承辦人意見及依據,報領導審批)。
8、簽發《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違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據房屋面積,結合裁量權決定,并告知其陳述、申辯權。
9、送達回證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
11、填寫《拆除違章建筑工作單》,將《拆除違章建筑工作單》報區政府備案。
12、簽發《強制拆除決定書》(告知其三個月內的行政復議、訴訟期)。
13、簽發《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限其在7天內自覺履行行政決定。
14、送達回證(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可以一次性同時送達)。
15、7天后去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
16、簽發《強制執行決定書》,告知其三個月內的行政復議、訴訟期。
17、送達《強制執行決定書》。
18、張貼《強制拆除公告》(限其七日內自行拆除,離發《強制執行決定書》1個月)。
19、擬定強拆方案,組織強制拆除制作強拆現場筆錄,此時離發《強制執行決定書》三個月后,達到行政復議、訴訟期時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