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備案合同跟正式合同一樣嗎

導讀:
如果是非強制招標投標工程,實際上也沒有進行招標投標,當事人雙方僅是簽訂施工合同并進行了備案,那么當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與備案合同實質性不一致時,并不能當然地以備案合同為結算依據。那么施工備案合同跟正式合同一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是非強制招標投標工程,實際上也沒有進行招標投標,當事人雙方僅是簽訂施工合同并進行了備案,那么當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與備案合同實質性不一致時,并不能當然地以備案合同為結算依據。關于施工備案合同跟正式合同一樣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建設工程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需要注意的是,《建筑法》和《招投標法》等法律中并未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備案制度。備案制度僅在行政規章中有過規定,且已經取消。因此無論是必須依法進行招標投標的工程,還是非強制招標投標的工程,當事人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發包與承包,并根據招標投標結果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才是重點,與是否備案無關。如果是非強制招標投標工程,實際上也沒有進行招標投標,當事人雙方僅是簽訂施工合同并進行了備案,那么當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與備案合同實質性不一致時,并不能當然地以備案合同為結算依據。
如果施工備案合同跟正式合同不一樣,按照法律的規定,若工程經過招標、施工合同經過備案,則只能按備案合同進行結算!若備案合同對有利,則可以簽,否則的話,就不要簽。一旦發生糾紛,一旦進入法律程序,則只能按備案合同結算工程款!
1、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以建設計劃和具體建設設計文件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為前提。簽訂施工合同須以履行有關法定審批程序為前提,這是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為建筑產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費大量的資源,屬于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凡是沒有經過計劃部門規劃部門的批準,不能進行工程設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報建手續及施工許可證,更不能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原計劃項目功能的,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2、承包人主體資格受到嚴格限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外,應當遵守企業資質等級管理的規定,不得越級承攬任務。
3、簽訂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國家的嚴格監督管理。國家對建設工程項目的發包實行招標投標制度。《招標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第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施工過程中,各級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還要對工程建設的質量進行全面監督。
總的來說,施工合同成立后需要備案。因此,施工合同與備案合同必須是相同的。只要合同備案成功,合同信息就會出現在系統中,以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因此,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需要多協商,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