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后有異議怎么辦

導讀: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合同生效后,如果不是對合同的必要條款:當事人條款、標的條款和數量條款這三類條款有異議的,建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就異議條款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更改或完善。如果是對必備條款有異議,則需要重新達成新的合同。合同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決于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條件。那么合同生效后有異議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合同生效后,如果不是對合同的必要條款:當事人條款、標的條款和數量條款這三類條款有異議的,建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就異議條款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更改或完善。如果是對必備條款有異議,則需要重新達成新的合同。合同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決于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條件。關于合同生效后有異議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有四種,即:當事人自行協商;第三人調解;仲裁機構仲裁和法院訴訟。
那么合同生效后,如果不是對合同的必要條款:當事人條款、標的條款和數量條款這三類條款有異議的,建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就異議條款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更改或完善。如果是對必備條款有異議,則需要重新達成新的合同。如果無法協商一致,則需要提起仲裁或訴訟,以解決雙方的爭議。
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并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
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
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同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決于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