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未寫明贈送面積怎么辦

導讀:
多次與開發商交涉無果,張某只得以房屋買賣糾紛為由,將開發商訴至園區法院。張某多次要求開發商恢復原狀并解決問題,并在《房屋交接書》中注明了問題,開發商稱贈送的面積并不屬于產權面積,未寫入購房合同,并且都是按照設計圖紙交付,不存在任何問題,更以領導更換頻繁無人主事等諸多理由予以拖延。開發商還稱院子的面積是屬于贈送面積,是由張某和鄰居公用,未寫入購房合同,面積的大小與房屋總價無關,被告作為開發商在法庭確定的舉證期限內未能提交相應院子隔墻應予拆除的設計圖紙。那么購房合同未寫明贈送面積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多次與開發商交涉無果,張某只得以房屋買賣糾紛為由,將開發商訴至園區法院。張某多次要求開發商恢復原狀并解決問題,并在《房屋交接書》中注明了問題,開發商稱贈送的面積并不屬于產權面積,未寫入購房合同,并且都是按照設計圖紙交付,不存在任何問題,更以領導更換頻繁無人主事等諸多理由予以拖延。開發商還稱院子的面積是屬于贈送面積,是由張某和鄰居公用,未寫入購房合同,面積的大小與房屋總價無關,被告作為開發商在法庭確定的舉證期限內未能提交相應院子隔墻應予拆除的設計圖紙。關于購房合同未寫明贈送面積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買房送花園”、“買房送地下室”、“買一層送一層”……不少房地產開發商打出這樣的促銷字眼,在房價高居不下的如今吸引眾多購房者。看似撿到了大便宜,然而交房后贈送面積“縮水”的問題,讓不少購房者鬧心不已。園區張某原本沖著“送入戶花園”買的別墅,院子被開發商砌墻隔斷,硬生生少了30平方的面積。多次與開發商交涉無果,張某只得以房屋買賣糾紛為由,將開發商訴至園區法院。
2009年,張某看中了園區一套別墅,不論是整體結構、外觀設計還是周邊環境都很合張某心意。尤其開發商承諾贈送院子,面積還不小,在別墅一層的樓梯可以直達,東西互通,形成整體亭院式格局,非常美觀。張某當即與開發商簽訂合同,并全額支付房款,就等期房到手好好裝修一番。
誰知一年后交房時,房屋設計結構大變,一堵新砌的墻將張某別墅的東院隔斷,并修改了樓梯朝向,院子減少了約30平米的面積。張某多次要求開發商恢復原狀并解決問題,并在《房屋交接書》中注明了問題,開發商稱贈送的面積并不屬于產權面積,未寫入購房合同,并且都是按照設計圖紙交付,不存在任何問題,更以領導更換頻繁無人主事等諸多理由予以拖延。
眼看交涉無果,張某也無法使用東院,大大降低了別墅的整體使用價值和市場價值,張某只得將開發商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開發商賠償損失30萬元。
庭審過程中,開發商辯稱原告張某在《房屋交接書》中注明是房屋質量問題,而非院子面積縮水問題,但在法院規定限期內未能提交原告張某房屋維修的相關記錄和院子、圍墻等構建的相關設計圖紙,且對自己的主張未提供相應的證據。
開發商還稱院子的面積是屬于贈送面積,是由張某和鄰居公用,未寫入購房合同,面積的大小與房屋總價無關,被告作為開發商在法庭確定的舉證期限內未能提交相應院子隔墻應予拆除的設計圖紙。
經審理,法院認為從合同誠實信用及房地產開發建設的規范出發,對于房屋及其院子等附屬設施的交付應當依照建設圖紙的設計進行,開發商無權在設計圖紙之外對交付標準進行任意變更。結合現場勘查情況,法院認定開發商的交付不符合設計圖紙的交付標準,并采信原告堅持的爭議院子應為其獨用的主張。
最終考慮到房屋及院子的現狀及格局,不適宜將爭議院子劃歸至原告的院內,以免新的鄰里糾紛產生,園區法院根據院子的市場價值酌定由被告開發商賠償原告張某損失16萬元。
法官提醒:
開發商基于吸引購房者的目的,抓住購房者“免費的不要白不要”心理,以贈送面積為噱頭做宣傳并無不可。但是既然已經做出承諾,應做到誠實守信,交房與承諾、設計圖紙一致,減少糾紛,促進房地產市場的良性發展。此外,購房者也應做到理性消費,警惕開發商面積誤差設陷阱,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的具體約定,增強通過合同約定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
(原標題:贈送面積未寫入合同 交房面積縮水惹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