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流程:如何簽訂合同

導讀:
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慎重對待,因為您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內了。另外,一旦將來與銷售方發生糾紛,購房合同可是解決的重要根據和憑證。這就需要購房人和發展商在雙方協議中明確何種情況下,購買者可以終止協議,拿回定金。日前,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政策法規司聯合對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如何填寫逐條進行了說明,本版摘錄了一部分,希望能在購房者簽合同時給予幫助。對于按套計價的商品房如何在合同中確定總價款,2001年4月發布的《銷售辦法》對此有明確規定,可為當事人雙方提供依據。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那么購房流程:如何簽訂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慎重對待,因為您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內了。另外,一旦將來與銷售方發生糾紛,購房合同可是解決的重要根據和憑證。這就需要購房人和發展商在雙方協議中明確何種情況下,購買者可以終止協議,拿回定金。日前,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政策法規司聯合對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如何填寫逐條進行了說明,本版摘錄了一部分,希望能在購房者簽合同時給予幫助。對于按套計價的商品房如何在合同中確定總價款,2001年4月發布的《銷售辦法》對此有明確規定,可為當事人雙方提供依據。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關于購房流程:如何簽訂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慎重對待,因為您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內了。另外,一旦將來與銷售方發生糾紛,購房合同可是解決的重要根據和憑證。所以,在簽合同之前,您需要仔細查驗發展商的資格和"五證"(即計委立項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開工建設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果是現房,根據規定,發展商已經不需要再辦理"銷售許可證",而改為辦理大產權證的審批手續,去產權登記部門進行房屋所有權的初始登記,辦理《房屋產權證》。您一定要看清楚發展商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包括了您想買的房子?一切檢查完畢后,您還需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
在合同中,買房人必須要把全部有疑惑的問題落實下來,通常,發展商會將一些承諾印在宣傳品中,或由售樓人員口頭答應,但是等到實際交付的時候,很可能就會出現問題,而引起糾紛。發展商會把先前的承諾推翻,說合同中沒寫。所以,您千萬不要疏忽大意,任何值得注意的問題都要落實在合同里。
您如果對簽訂合同沒有把握,可以委托律師來協助辦理,律師可以幫助您起草補充協議、審查稅費明細表、審核契約須知、制定簽約后的付款進程表、審查付款情況等等。
(注意:還有可能會出現的情況是,購房者在交付了定金之后,隨著對該房產項目了解的加深而感覺不好,不想購買的時候,發展商能否退還定金?這就需要購房人和發展商在雙方協議中明確何種情況下,購買者可以終止協議,拿回定金。)
逐條教你簽合同
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使購房者的權益更加得到保護,許多讀者來信詢問,怎樣填寫新合同呢?
日前,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政策法規司聯合對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如何填寫逐條進行了說明,本版摘錄了一部分,希望能在購房者簽合同時給予幫助。——編者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說明:本條約定按建筑面積或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商品房的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說明:本款是要確定處理面積差異的依據。進行面積差異處理必須與計價方式相對應,這樣才有可比性,即,選擇按建筑面積計價的,以產權登記時確認的建筑面積數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以產權登記時確認的套內建筑面積數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說明: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時,是以整個商品房為計價單位,不涉及到單方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問題,因而就無從談起面積差異處理問題。對于按套計價的商品房如何在合同中確定總價款,2001年4月發布的《銷售辦法》(建設部令第88號)對此有明確規定,可為當事人雙方提供依據。
該辦法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現售房屋,當事人對現售房屋實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約定總價款。
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圖。平面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房屋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也在約定的誤差范圍內,維持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買受人可以退房或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重新約定總價款。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采取按套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就有關價款及相關違約責任等問題專門進行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