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因不可抗力毀損時運費的處理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船舶在裝貨港開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歸責于承運人和托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負賠償責任。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運費已經(jīng)支付的,承運人應當將運費退還給托運人;貨物已經(jīng)裝船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裝卸費用。我國臺灣地區(qū)“民法典”第645條規(guī)定,運送物于運送途中因不可抗力而喪失者,運送人不得請求運費。本條的規(guī)定是在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規(guī)定和借鑒我國臺灣地區(qū)”民法典”規(guī)定的基礎上作出的,即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請求支付運費。那么貨物因不可抗力毀損時運費的處理。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船舶在裝貨港開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歸責于承運人和托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負賠償責任。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運費已經(jīng)支付的,承運人應當將運費退還給托運人;貨物已經(jīng)裝船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裝卸費用。我國臺灣地區(qū)“民法典”第645條規(guī)定,運送物于運送途中因不可抗力而喪失者,運送人不得請求運費。本條的規(guī)定是在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規(guī)定和借鑒我國臺灣地區(qū)”民法典”規(guī)定的基礎上作出的,即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請求支付運費。關于貨物因不可抗力毀損時運費的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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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在運輸活動中,常常出現(xiàn)這樣一種情況,即托運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了,貨物的這種滅失不是因為承運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也不是因為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
在這種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貨物的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對于運費的支付風險應當如何處理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船舶在裝貨港開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歸責于承運人和托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負賠償責任。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運費已經(jīng)支付的,承運人應當將運費退還給托運人;貨物已經(jīng)裝船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裝卸費用。
我國臺灣地區(qū)“民法典”第645條規(guī)定,運送物于運送途中因不可抗力而喪失者,運送人不得請求運費。其因運送而已受領之數(shù)額,應返還之。本條的規(guī)定是在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規(guī)定和借鑒我國臺灣地區(qū)”民法典”規(guī)定的基礎上作出的,即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請求支付運費。但是對于已經(jīng)收取的運費,托運人是否可以請求返還?有的認為,已經(jīng)收取運費的,由于承運人已經(jīng)運輸了一段時間,所以承運人可以不返還運費。有的認為,承運人未收取運費的,不但收取,對于已經(jīng)收取的運費也應當予以返還。我們認為,托運人已經(jīng)因貨物的滅失而遭受了極大的損失,如果其還要負擔運費,就意味著要承擔雙重損失,從公平和誠實信用的角度來講,法律應當允許托運人請求承運人返還已支付的運費,使風險得以合理分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