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運輸實務有哪些?

導讀:
托運人要求自理裝卸車的,經承運人確認后,在運單內注明。托運人委托承運人代遞有關證明文件、化驗報告或單據等,須在托運人記事欄內注明名稱和份數。托運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單托運人記事欄內注明商定的運輸條件和特約事項。托運人應憑約定的裝卸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核對貨物品名、規格、數量與運單相符,并查看包裝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或要求,承運人確認無誤后,應在托運人發貨單上簽字;發現不符合規定或危及安全運輸的不得起運;由于包裝輕度破損,短時間修復換調有困難,托運人堅持裝車起運的,經雙方同意,并做好記錄和簽名蓋章后,方可裝運,其后果由托運人負責。那么公路運輸實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托運人要求自理裝卸車的,經承運人確認后,在運單內注明。托運人委托承運人代遞有關證明文件、化驗報告或單據等,須在托運人記事欄內注明名稱和份數。托運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單托運人記事欄內注明商定的運輸條件和特約事項。托運人應憑約定的裝卸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核對貨物品名、規格、數量與運單相符,并查看包裝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或要求,承運人確認無誤后,應在托運人發貨單上簽字;發現不符合規定或危及安全運輸的不得起運;由于包裝輕度破損,短時間修復換調有困難,托運人堅持裝車起運的,經雙方同意,并做好記錄和簽名蓋章后,方可裝運,其后果由托運人負責。關于公路運輸實務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路運輸作業涉及許多方面,下面擇其四個方面進行闡述。
1.汽車貨物運輸中托運人填寫貨物運單的方法
(1)一張運單托運的貨物必須是屬同一托運人,對拼裝分卸的貨物應將每一拼裝或分卸情況在運單記事欄內注明。
(2)易腐、易碎、易溢漏的液體和危險貨物同普通貨物以及性質相抵觸、運輸條件不同的貨物,不得用同一張運單托運。
(3)一張托運單托運的件貨,凡不具備同品名、同規格、同包裝的,以及搬家貨物,應提交物品清單。
(4)托運集裝箱,應注明箱號和鉛封印文號碼;接運港、站的集裝箱還要注明船名、航次或車站貨、箱位,并提交裝箱清單;集裝箱運輸貴重、易碎、怕濕等貨物,每張運單至少1箱。
(5)輕泡貨物及按體積折算重量的貨物,要準確填寫貨物的數量、體積、折算標準、折算重量及其有關數據。
(6)托運人要求自理裝卸車的,經承運人確認后,在運單內注明。
(7)托運人委托承運人代遞有關證明文件、化驗報告或單據等,須在托運人記事
欄內注明名稱和份數。
(8)托運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單托運人記事欄內注明商定的運輸條件和特約事項。
(9)托運人必須準確填寫運單的各項內容,字跡要清楚,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所提供的有關證明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并須簽字蓋章:托運人或承運人改動運單時,亦須簽字蓋章證明。
2.汽車貨物運輸變更、取消應辦理的手續
根據《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運輸變更、取消的辦理,應遵循下述規則:
(1)承運人在貨物起運前可要求變更運輸貨物的名稱、數量、起訖地點、運輸時間、收發貨人,貨物起運后僅在可能條件下要求變更到達地位或收貨人;承運人可要求變更運輸日期、車輛種類和行車路線。
(2)貨物起運前,可辦理取消托運;貨物起運后,則不辦理取消托運。
(3)承、托雙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取消運輸,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取消運輸,須經雙方同意變更。取消運輸的要求應以書面形式(包括公函、電報、變更計劃表等)提出或答復;托運人電話申請變更,需詳細說明運單編號和變更事項,雙方復述無誤,做好電話記錄,事后補變更手續。
(4)運輸變更、取消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的,在達成變更、取消的協議前,應報下達計劃的主管部門核準。
(5)因變更、取消運輸而發生的費用,分別由變更方、取消方負擔;如變更運輸的要求是在合同規定期限外提出,還須負擔雙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3.汽車貨物運輸中貨物交接的手續
(1)承托雙方對包裝貨物要件交件收:對散裝貨物原則上要磅交磅收;對“門到門”重箱、集裝箱及其他施封的貨物要憑鉛封交接。
(2)托運人應憑約定的裝卸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核對貨物品名、規格、數量與運單相符,并查看包裝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或要求,承運人確認無誤后,應在托運人發貨單上簽字;發現不符合規定或危及安全運輸的不得起運;由于包裝輕度破損,短時間修復換調有困難,托運人堅持裝車起運的,經雙方同意,并做好記錄和簽名蓋章后,方可裝運,其后果由托運人負責。
(3)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后,收貨人和承運人應在場交接,收貨人查驗無誤后應在承運人所持的運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