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追加債務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的實務

導讀:
另一種觀點認為是可以追加其為被執行人的。其實,對于是否追加債務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這一個問題,它主要反映出來的是一個利益的問題,如果說申請人認為被執行人的還款沒有希望而又不追加其配偶為被執行人的話,那么,自己的權益就沒有了保障,申請人肯定會覺得不公平。其實,對于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這個問題,無論是否成立,都需要把夫妻關系中的清償義務明確化,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人與人之間的誠實信用。那么是否追加債務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的實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另一種觀點認為是可以追加其為被執行人的。其實,對于是否追加債務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這一個問題,它主要反映出來的是一個利益的問題,如果說申請人認為被執行人的還款沒有希望而又不追加其配偶為被執行人的話,那么,自己的權益就沒有了保障,申請人肯定會覺得不公平。其實,對于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這個問題,無論是否成立,都需要把夫妻關系中的清償義務明確化,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人與人之間的誠實信用。關于是否追加債務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的實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存在這樣的困惑,如果法院對債務人實行了強制還款的措施,而債務人現在確實沒有財產可以拿出來,其實際原因是財產被債務人的配偶控制或者是藏匿了,對于這種情況,當法院要對其配偶名下的財產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的時候,債務人可能會以配偶不是生效法律文書上確定的被告為由,提出異議來對抗法院的執行。對于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呢?是否可以追加其配偶為被執行人呢?
因為法律和司法解釋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所以針對這個問題一直存在著爭議,一種觀點認為不可以,因為法律法規目前并沒有對追加或者變更被執行主體的條款,并未涉及到這一點,所以追加其配偶為被執行人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另一種觀點認為是可以追加其為被執行人的。因為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是有平等的處分權的,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的收入,都為夫妻共有的財產,其債務也應共同承擔。
其實,對于是否追加債務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這一個問題,它主要反映出來的是一個利益的問題,如果說申請人認為被執行人的還款沒有希望而又不追加其配偶為被執行人的話,那么,自己的權益就沒有了保障,申請人肯定會覺得不公平。
而如果被執行人不積極履行還款義務,而法院又要采取強制措施,那么,他肯定也會覺得很不公平。
法官是作為正義的化身,他要做出最公平的判決,因為憲法已經將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寫了進來。所以保證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是法官的職責所在。其實,對于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這個問題,無論是否成立,都需要把夫妻關系中的清償義務明確化,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人與人之間的誠實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