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屋租賃的概念

導讀: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此外,承租人在經出租人同意后,還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內,將承租的房屋出租給新的承租人。那么關于房屋租賃的概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此外,承租人在經出租人同意后,還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內,將承租的房屋出租給新的承租人。關于關于房屋租賃的概念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此外,承租人在經出租人同意后,還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內,將承租的房屋出租給新的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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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1、租賃雙方持第二條規定的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
2、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進行監證,審查初步通過后予以簽署初審意見。
3、在初審通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
4、租賃雙方交納規定稅費后,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
5、在手續齊全,審查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辦完。
收費標準: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賃監證費,租賃雙方各負擔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