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合同詐騙罪的構成條件是什么

導讀:
單位可以構成合同詐騙罪。但隨著形勢發展,在實踐中出現了大量的法人或單位利用合同實施詐騙犯罪的情況。現行刑法總結司法實踐經驗,規定合同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但筆者認為,單位合同詐騙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理解為對單位合同詐騙起主要作用的單位領導人。那么單位合同詐騙罪的構成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單位可以構成合同詐騙罪。但隨著形勢發展,在實踐中出現了大量的法人或單位利用合同實施詐騙犯罪的情況。現行刑法總結司法實踐經驗,規定合同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但筆者認為,單位合同詐騙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理解為對單位合同詐騙起主要作用的單位領導人。關于單位合同詐騙罪的構成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單位可以構成合同詐騙罪。單位作為合同詐騙的主體,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單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對該單位在對外交往中的合同詐騙行為是明知的、默許的或指使的;二是非法所得歸單位所有或基本歸單位所有,如用于發放工資、獎金、集體福利或進行其他經濟活動,或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根據1979年刑法的規定,利用合同進行詐騙活動構成詐騙罪的只能是自然人。但隨著形勢發展,在實踐中出現了大量的法人或單位利用合同實施詐騙犯罪的情況。為此,《解釋》中對單位合同詐騙犯罪的形式予以了肯定,但在處罰上仍規定只處罰單位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現行刑法總結司法實踐經驗,規定合同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單位亦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單位合同詐騙罪如何認定
在認定單位合同詐騙中應分別不同情況具體分析,主要有三種情況:
1、法人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單位的名義實施合同詐騙行為,且犯罪非法所得歸法人或單位的,屬單位合同詐騙;假冒法人或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法人或單位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事后不追認的,屬個人合同詐騙。
2、法人或單位組織內的自然人在職務范圍內以法人或單位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且犯罪非法所得歸法人或單位的,屬法人或單位合同詐騙;以法人或單位名義實施的非職務行為、非授權行為,法人或單位事后不追認的,屬個人合同詐騙。
3、自然人經法人或單位授權在授權范圍內以法人或單位的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或者無代理權的自然人以法人或單位的名義實施合同詐騙行為后經法人或單位追認,且犯罪所得歸法人或單位所有的,屬法人或單位合同詐騙;盜用、冒用、偽造法人、單位公文、證件、印章,或以終止后的法人或單位的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屬個人合同詐騙。
三、單位合同詐騙罪歸責
1.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的認定
由于刑法對單位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的內涵和外延沒有做出解釋,因此,對此概念的理解和解釋存在種種觀點。但筆者認為,單位合同詐騙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理解為對單位合同詐騙起主要作用的單位領導人。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首先,必須是合同詐騙犯罪單位的主管人員,他既是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又應是決策機構成員。如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中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廠領導班子成員中的廠長、副廠長。其次,必須是對單位合同詐騙犯罪行為直接負責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即在決策單位犯罪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領導班子成員。以下情形應認定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1) 集體研究決定實施單位合同詐騙的,為主持決策、主要決策和分管領導等領導班子成員。因為他們或是在單位犯罪決策形成中起了主要作用,或是分管了與單位合同詐騙犯罪行為相關的業務。如在集體決策的過程中,有的單位領導成員不同意實施單位合同詐騙,則不能將其認定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還應注意的是,單位的一把手在一般情況下應認定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但如一把手授權分管領導全權負責某些業務部門,而在一把手不知情的情況下,該分管領導及其分管的業務部門實施了合同詐騙行為,那就不應該將一把手認定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2) 在個人負責制的單位,為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因為單位的決策機構就是法定代表人,如該單位實施合同詐騙行為,法定代表人理所當然地成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2. 單位合同詐騙罪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認定
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認定,亦存在種種見解。但筆者認為,單位合同詐騙罪其他責任人員的認定至少應符合以下條件:他必須是犯罪單位的內部成員,是依據單位決策機構的犯罪決策進行合同詐騙的,其行為體現的是單位的犯罪意志,且在合同詐騙犯罪中起著非常重要的、積極的作用,是使合同詐騙得以實現的不可或缺的因素,其行為與單位合同詐騙犯罪的危害結果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因此,筆者認為,單位合同詐騙罪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指遵從單位決策機構的犯罪決策,具體組織、指揮與積極實施單位合同詐騙罪的單位內部成員。這既包括組織、指揮實施單位合同詐騙犯罪的責任人員,如單位內部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又包括其他積極實施單位合同詐騙犯罪的責任人員,如在單位合同詐騙犯罪中起著非常重要作用的一般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