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單位合同詐騙罪

導讀:
單位合同詐騙罪是指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的名義,為了單位的利益,經單位決策機關或決策人同意,利用合同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單位犯合同詐騙罪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單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對該單位在對外交往中的詐騙行為是明知的,默許或指使的;二是非法所得歸單位所有或基本歸單位所有。那么如何界定單位合同詐騙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單位合同詐騙罪是指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的名義,為了單位的利益,經單位決策機關或決策人同意,利用合同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單位犯合同詐騙罪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單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對該單位在對外交往中的詐騙行為是明知的,默許或指使的;二是非法所得歸單位所有或基本歸單位所有。關于如何界定單位合同詐騙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詐騙是指在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事實、設陷阱,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合同詐騙包括個人合同詐騙和單位合同詐騙,那么如何界定單位合同詐騙呢?對此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單位合同詐騙罪是指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的名義,為了單位的利益,經單位決策機關或決策人同意,利用合同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單位犯合同詐騙罪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單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對該單位在對外交往中的詐騙行為是明知的,默許或指使的;二是非法所得歸單位所有或基本歸單位所有。只要符合這兩條,就可以認定是單位詐騙。
據此,應分清以下三種情況:
1、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以單位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其犯罪非法所得歸單位所有,即屬單位詐騙;假冒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單位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法定代表人和單位不追認的,屬個人詐騙;
2、單位組織內的自然人在職務范圍內以單位名義實施合同詐騙行為,且單位內自然人犯罪非法所得歸單位的,屬單位詐騙;以單位名義實施的非職務行為,非授權行為,單位事后不追認的,屬個人詐騙;
3、自然人經單位授權在此范圍單位名義實施合同詐騙行為后經單位追認,且犯罪非法所得歸單位所有,屬單位詐騙;
盜用、冒用、偽造單位公文、證件、印章或以終止后的單位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屬個人詐騙。對于單位詐騙案件的處罰,在追究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刑事責任的同時,對單位判處罰金。
單位合同詐騙量刑
單位犯合同詐騙罪的,根據詐騙數額多少的不同,有如下不同的量刑標準:
(一)單位合同詐騙,數額5萬元以上不滿8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基準刑為罰金刑;8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基準刑為拘役刑;10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單位合同詐騙,數額20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單位合同詐騙,數額200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