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形式下的合同詐騙

導讀:
如今,騙子的手段越來越“高明”,他們為掩人耳目,往往披一件看似合法的外衣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的根本區別在于主觀上是否有侵占他人財產的主觀故意。2004年11月15日,哈市檢察機關以合同詐騙罪對齊某正式批捕。其次,市場中許多中小企業都存在管理混亂的問題,這給騙子創造了可乘之機,使得犯罪分子得以利用企業的漏洞,打著企業的旗號簽訂合同以詐騙他人財物。此外,由于市場競爭激烈,許多企業迫于生存壓力而疏于防范,急于做成業務,對于可能發生的合同詐騙犯罪存在僥幸心理,然而越是這樣的企業越容易成為合同詐騙犯罪的被害者。那么合法形式下的合同詐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今,騙子的手段越來越“高明”,他們為掩人耳目,往往披一件看似合法的外衣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的根本區別在于主觀上是否有侵占他人財產的主觀故意。2004年11月15日,哈市檢察機關以合同詐騙罪對齊某正式批捕。其次,市場中許多中小企業都存在管理混亂的問題,這給騙子創造了可乘之機,使得犯罪分子得以利用企業的漏洞,打著企業的旗號簽訂合同以詐騙他人財物。此外,由于市場競爭激烈,許多企業迫于生存壓力而疏于防范,急于做成業務,對于可能發生的合同詐騙犯罪存在僥幸心理,然而越是這樣的企業越容易成為合同詐騙犯罪的被害者。關于合法形式下的合同詐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今,騙子的手段越來越“高明”,他們為掩人耳目,往往披一件看似合法的外衣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的根本區別在于主觀上是否有侵占他人財產的主觀故意。合同糾紛往往是在合同進行當中因某種原因導致合同雙方產生爭議,這種原因可能是不可預見的,也可能是一方過分夸大事實造成的。而合同詐騙則往往是,一方故意利用虛構出來的假象來欺騙另一方,企圖打擦邊球與合同糾紛混淆,許多老實本分的生意人一不小心就會掉進陷阱,損失慘重,有的甚至還有苦難言。借雞生蛋租房貸款2004年2月至9月間,哈市某有限公司老板齊某在互聯網上發布了多項信息,以公司用房、私人居注私人用車等為名,先后分別與7個公司及個人簽訂租房、租車合同。后來他把所租的房屋、汽車當成抵押物交給債主使用,先后分別與劉某等10人簽訂抵押借款協議,累計騙取財物共計價值60余萬元。2004年11月15日,哈市檢察機關以合同詐騙罪對齊某正式批捕。打擦邊球白吃白喝2004年7月,哈市一家小型水泥廠與自稱是沈陽某建筑公司的王經理,簽訂了一筆大額購貨合同。呼后,水泥廠的廠長及業務經理前扶后擁將王經理招待一番,吃喝玩樂一路安排共花了2萬余元,還將1萬元好處費預先給付了王經理。可事后水泥廠的業務經理多次與王經理聯系,要求盡快打預付款時,王經理卻不是今天出差就是明天有事。這時,廠方感覺不對,于是拿出合同準備起訴,可是一看合同,他們發現,貓膩就在這預付款上。合同上明確寫著,預付款到20日之內交貨,可是并沒有約定具體打預付款的時間,水泥廠只得干吃這3萬元的啞巴虧。虛假公司錢到“蒸發”2004年5月,哈市一家建筑公司李經理急需購1000噸鋼材,經人介紹他找到了一家自稱為本溪南業鋼鐵集團沈陽銷售公司。6月10日,這家公司的經理和會計以公司所有資質證明,質量合格證等贏得了李經理的信任。經過討價還價,雙方簽訂了購銷鋼材1萬噸的合同,首批付貨500噸價值140萬元的鋼材。6月25日,以為簽了合同就受法律保護、萬無一失的李經理,立即把140萬元人民幣打入“南業”公司賬號上。可是一個月后,李經理還沒有收到貨,并發現“南業公司”等人的手機全部關機,辦公室電話也沒有人接聽,直覺告訴他被人騙了!他立即向沈陽公安機關報了案。
針對以上典型案例,記者采訪了哈市部分法院及公安機關。據了解,合同詐騙犯中,70%以上為高學歷,作案目標多集中在建筑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和貸款購車等合同上,專揀貴的騙。是急于成功的欲望使他們將目光盯上了不法途徑,將自己的學識用在了躲避法律和與司法人員斗智斗勇上,給無辜的受害人造成巨大的損失。
捅破了這層“騙術”的窗戶紙,其實騙子的手法也未必多高明。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讓一紙合同成為掩蓋騙子長期詐騙的“屏保”呢?法官告訴記者,首先,許多受害者法制觀念淡薄,在經濟活動中受騙后,不是積極尋求法律的幫助,而是自認倒霉,使得犯罪分子得以肆無忌憚、有恃無恐地多次行騙并屢屢得手,客觀上造成了更大的損失。其次,市場中許多中小企業都存在管理混亂的問題,這給騙子創造了可乘之機,使得犯罪分子得以利用企業的漏洞,打著企業的旗號簽訂合同以詐騙他人財物。此外,由于市場競爭激烈,許多企業迫于生存壓力而疏于防范,急于做成業務,對于可能發生的合同詐騙犯罪存在僥幸心理,然而越是這樣的企業越容易成為合同詐騙犯罪的被害者。警方支招防合同詐騙第一,生意人應拋棄急功近利的思想,不能因為競爭激烈就輕易與不了解的人訂立合同,要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簽約人員是否合格。對那些“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的好事不要輕易相信,要多問幾個為什么,要結合自己企業的實際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并在經濟活動中切實執行,以堵塞漏洞。
第二,在購銷中要認真調查研究,搞清對方的資源、資金及信譽情況,重大的經營活動應集體討論,對對方給的特殊“優惠”的業務必須慎之又慎,因為詐騙分子往往利用簽訂合同弄虛作假,既便于將財物騙到手,還可混淆問題的性質,若被發現就以合同糾紛來逃避罪責。因此訂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進行,有條件的應請律師參加或進行合同鑒證;付款時要嚴格資金管理制度,不要盲目兌付。大量的資金流動要請銀行幫助把關,千萬不要違背財務制度,輕易將資金付給對方。發貨、提貨時要注意把好倉庫發、提貨這一環節,可以防止或減少受騙案件的發生。
第三,合同詐騙往往還與偽造證件等犯罪聯系緊密,騙子為了逃避責任,往往偽造虛構單位或實際存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公章,或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使用偽造的身份證、收入證明、財產證明、車輛登記證、房產證明等,所以在簽訂合同前最好到工商、稅務或當地公安機關調查核實,確保法人、經辦人資格的有效,合同才有保障。如果預見被騙,要及時與公安機關取得聯系,爭取盡快抓獲犯罪分子,將損失降到最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