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精品无码AV,不卡av中文字幕手机看,在线看片国产的免费,成av人大宝影视

我需要找律師

北京律師,專業團隊, 200+云律所實力在線

解決
難題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專業化團隊,全程跟進
一站式解決您的法律難題

直接找律師

我需要打官司

嚴選律師,權威專業,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師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處理案件類型豐富,庭審經驗分析
上萬案件代理,勝訴率高

直接委托律師打官司

我需要詳細咨詢

專案咨詢服務,資深律師方案定制

付費
咨詢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根據實際情況量身定制專屬維權方案
精準把控案件難點,尋求最優方法

直接付費咨詢律師

我需要基礎咨詢

快速應答,高效服務,24小時在線

免費
咨詢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專業認證律師,一對一在線咨詢
法律問題優質解答,及時與客戶反饋

等待免費咨詢律師

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陳明月律師2021.12.22162人閱讀
導讀:

(二)本會同時使用“廣州仲裁委員會國際仲裁院”名稱。(三)經仲裁庭審理后確認案件屬于前款內容的,依法予以駁回。(三)仲裁協議中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約定不明確,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可以在本會或者仲裁庭的主持下,由雙方當事人在簽字的筆錄中對本會或者仲裁事項予以明確。那么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本會同時使用“廣州仲裁委員會國際仲裁院”名稱。(三)經仲裁庭審理后確認案件屬于前款內容的,依法予以駁回。(三)仲裁協議中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約定不明確,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可以在本會或者仲裁庭的主持下,由雙方當事人在簽字的筆錄中對本會或者仲裁事項予以明確。關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文導航】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仲裁協議

第三章 申請與受理

第四章 仲裁庭的組成

第五章 證據

第六章 審理和裁決

第七章 簡易程序

第八章 國際商事仲裁的特別規定

第九章 附則

正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制定依據

廣州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保證公正、及時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民商事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名稱和組織

(一)本會是依法成立的解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常設仲裁機構。

(二)本會同時使用“廣州仲裁委員會國際仲裁院”名稱。

(三)本會在廣東東莞市設有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在廣東中山市設有廣州仲裁委員會中山分會,本會分會為本會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受理范圍

(一)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依法向本會申請仲裁;

(二)下列糾紛不能向本會申請仲裁:

1、勞動爭議;

2、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3、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

4、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三)經仲裁庭審理后確認案件屬于前款內容的,依法予以駁回。

第四條 規則的適用

(一)本規則統一適用于本會及其分會。

(二)當事人協議將其爭議提交本會或者分會仲裁的,均視為同意按照本規則進行仲裁,但當事人就仲裁程序事項或者仲裁適用的規則另有約定且經本會或者分會同意的,可從其約定。

第五條 主任職責

本會主任履行仲裁法和本規則賦予的職責,副主任或者秘書長經主任授權可以履行主任的職責,但關于仲裁員的指定以及仲裁員是否回避的決定權除外。

第六條 仲裁員名冊

(一)本會根據仲裁法規定的條件從具有專門知識和經驗的人士中聘任仲裁員,設立仲裁員名冊。

(二)本會根據需要按專業設定仲裁員名冊,按專業設定的仲裁員名冊僅用于說明仲裁員的專業優勢,當事人選定仲裁員不受按專業設定的仲裁員名冊的限制。

(三)本會的仲裁員名冊均適用于分會。

(四)當事人應從本會的仲裁員名冊中選定仲裁員。

第七條 放棄異議

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本規則或者仲裁協議中規定的任何條款未被遵守,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沒有提出書面異議或者繼續參加仲裁程序的視為放棄其提出異議的權利。

第二章 仲裁協議

第八條 仲裁協議的形式

(一)仲裁協議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訂明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二)仲裁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九條 仲裁協議的獨立性

(一)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無效、未生效、被撤銷或者仲裁協議所依附的合同存在與否,均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二)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 仲裁協議效力的認定

(一)當事人協議選定廣州市仲裁機構的,或者廣州市(東莞、中山)仲裁委員會、廣州(東莞、中山)經濟合同仲裁機構、合同簽訂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仲裁(簽訂地在廣州、東莞或者中山)、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履行地在廣州、東莞或者中山)的,或者其他不會產生歧義可以推斷為選定本會的表述,均視為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由本會仲裁。

(二)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經本會告知,另一方也同意本會仲裁的,經補簽仲裁協議或記錄在案,均視為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由本會仲裁。

(三)仲裁協議中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約定不明確,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可以在本會或者仲裁庭的主持下,由雙方當事人在簽字的筆錄中對本會或者仲裁事項予以明確。

(四)凡當事人約定按照本規則進行仲裁但未約定仲裁機構的,均視為同意將爭議提交本會仲裁。

第十一條 對仲裁協議效力的異議

(一)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或者仲裁案件的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首次開庭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約定不開庭的,應當在答辯期限屆滿前以書面形式提出。

(二)當事人未在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或者仲裁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視為承認該仲裁協議的效力或者本會對仲裁案件的管轄權。

(三)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本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本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但本會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已作出決定的,決定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裁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應當同時向本會或者仲裁庭提交起訴狀副本和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復印件。

(四)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或者仲裁案件管轄權有異議的,本會認為只能通過開庭審理才能作出決定的,可以授權仲裁庭對當事人提出的仲裁協議或者仲裁案件管轄異議作出決定。

第三章 申請與受理

第十二條 申請仲裁

(一)當事人依據本規則申請仲裁時應提交:

1、仲裁協議;

2、包含有下列內容的仲裁申請書:

(1)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年齡、性別和住所以及有效通訊方式,包括郵政編碼、電話、電傳、傳真、電子信箱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應列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證據來源、證人姓名、住所及其簡要說明。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二)申請人按照第(一)款規定向本會提交材料的,應當保證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預繳仲裁費。

第十三條 受理仲裁申請

(一)本會自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二)本會收到申請書后,認為仲裁申請書不符合本規則第十二條第(一)款第2項規定的,可以要求當事人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未申請。

第十四條 送達仲裁通知

本會決定受理仲裁申請后,應于5日內把立案通知書、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選擇仲裁庭組成書和當事人、代理人仲裁須知送達申請人,并將立案通知書、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當事人、代理人仲裁須知和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page]

第十五條 答辯

(一)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向本會提交答辯書。本會自收到答辯書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答辯書應包括:

1、被申請人的姓名(名稱)、年齡、性別、住所及有效的通訊方式,包括郵政編碼、電話、電傳、傳真、電子信箱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應列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答辯要點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證據來源、證人姓名、住所及其簡要說明。

(二)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三)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第十六條 反請求

(一)被申請人有權依據同一仲裁協議提出反請求。被申請人提出反請求的,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反請求的提交參照本章第十二條的規定。

(二)本會應當自受理被申請人的反請求申請之日起5日內,將反請求申請書副本送達申請人。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反請求申請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本會提交書面答辯;未提交書面答辯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三)仲裁庭應合并審理同一糾紛的請求和反請求。被申請人逾期提出的反請求,可以向本會另行申請。是否合并審理,由本會或者本會授權仲裁庭作出決定。

第十七條 變更仲裁請求或者反請求

當事人可以變更請求或者反請求,但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提出的,仲裁庭組成前由本會決定是否受理;仲裁庭組成后由仲裁庭決定是否受理。

第十八條 提交仲裁文件

(一)當事人提交申請書、答辯書、反請求申請書和有關證明材料以及其他文書時,除向本會提交1份正本外,還應按照對方當事人人數和組成仲裁庭的仲裁員的人數備具副本。

(二)當事人提交本會的書面文件,均應當面遞交或以掛號函件郵遞。提交日以當面遞交時間或者投遞郵戳日期為準。

第十九條 財產保全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二)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本會應當自收到當事人財產保全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將當事人的申請書移交人民法院。

第二十條 仲裁代理人

(一)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到2名仲裁代理人進行仲裁。當事人認為必要,經仲裁庭同意,可以適當增加代理人的人數。

(二)代理人人數超過2名的,應當向仲裁庭確定1名代理人作為主要發言人。

(三)當事人委托仲裁代理人進行仲裁活動的,應向本會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應載明代理事項和權限。委托代理人的事項和權限變更或者解除的,當事人應書面通知本會。已進行的仲裁程序不因此受到影響。

第四章 仲裁庭的組成

第二十一條 仲裁庭的人數

(一)仲裁庭由一名或三名仲裁員組成。

(二)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或本規則另有規定,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

第二十二條 仲裁員的確定

(一)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當事人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本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本會主任指定。

(二)由一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本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三)當事人一方為二人以上,應當共同選定或者委托本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四)當事人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沒有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選定仲裁員或選定不一致的,由本會主任指定。

第二十三條 組庭通知[page]

本會自仲裁庭組成之日起5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和仲裁員。

第二十四條 仲裁員的披露義務

(一)被選定或者指定的仲裁員應簽署保證其獨立、公正仲裁的聲明書,并向本會及當事人披露可能對其公正性和獨立性生產合理懷疑的任何事實或情況。

(二)仲裁員通過本會向當事人披露的,本會應將仲裁員的書面披露轉交各方當事人。

第二十五條 回避

(一)仲裁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3、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

4、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二)本條第一款第三項中的“其他關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項:

1、為當事人事先提供過咨詢的;

2、現任當事人法律顧問或者其他顧問,或曾擔任當事人法律顧問或者其他顧問,該顧問關系結束未滿兩年的;

3、曾擔任當事人的代理人結案未滿兩年的;

4、與任何一方當事人、代理人在同一單位工作的;

5、在本會同時審理的案件中,互為案件的代理人和仲裁員的,后一案件被選定或指定成為仲裁員的。

(三)當事人提請仲裁員回避,應以書面形式向本會提出并提供相關證據。

(四)當事人以仲裁員披露的事項為由要求仲裁員回避的,應在知悉披露事項后5日內向本會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回避的,不得以仲裁員曾經披露的事實或者理由為由申請該仲裁員回避。

(五)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在首次開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開庭后知道的,可以在審理終結前提出。但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情形除外。

(六)本會應在收到當事人的回避申請5日內將其轉交另一方當事人和仲裁庭組成人員。

(七)如果一方當事人申請回避,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回避申請,或者被申請回避的仲裁員主動提出不再擔任該仲裁案件的仲裁員,則該仲裁員不再參加案件審理,但不能據此表明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理由成立。

(八)仲裁員是否回避,由本會主任決定;本會主任擔任仲裁員是否回避,由本會委員會議決定。

(九)在就仲裁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被申請回避的仲裁員應當繼續履行職責。

(十)辦案秘書、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的回避適用本條規定。其中翻譯人員、鑒定人員、勘驗人是否回避由本會主任決定。辦案秘書是否回避,由本會秘書長決定。

第二十六條 仲裁員的替換

(一)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仲裁員應當替換:

1、仲裁員因死亡或者健康原因不能從事仲裁工作的;

2、仲裁員因出差、出國、健康等原因影響案件審理期限的;

3、仲裁員主動退出案件審理,或者雙方當事人一致要求其退出案件審理的;

4、仲裁員回避的;

5、本會認為仲裁員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職責或者沒有按照本規則的要求履行的。

(二)仲裁員的替換由本會主任決定。

(三)被更換的仲裁員由當事人選定的,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重新選定;由主任指定的,主任另行指定,并將重新指定仲裁員的通知在5日內發送當事人。

(四)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后,原已進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進行,由新組成的仲裁庭決定。

第五章 證據

第二十七條 證據提交

(一)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立案通知書、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完成舉證。逾期提交的,仲裁庭有權拒絕接受。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可以在期限屆滿前書面申請延長舉證期限,是否延長,由仲裁庭決定。[page]

(三)當事人提出反請求的舉證期限適用本條第(二)款的規定。

(四)當事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或者雖提交證據但不足以證明其主張的,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

(五)當事人提交證據材料,應當分類編訂、標明頁碼、寫明證明內容、提交的日期并蓋章簽名。

(六)當事人提交的外文書證,仲裁庭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相應的中文譯本或者其他語文的譯本。

第二十八條 證據交換

(一)本會對申請人、被申請人提交的仲裁文書、證據實行交換,將仲裁文書、證據送達對方當事人。

(二)證據材料較多的案件,仲裁庭認為有必要的,可以于正式開庭前由首席仲裁員或者仲裁庭委托辦案秘書在指定時間內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質證。

第二十九條 仲裁庭自行收集證據

(一)仲裁庭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自行調查事實、收集證據。

(二)仲裁庭自行調查事實、收集證據時,認為有必要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場的,應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場。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經通知不到場的不影響仲裁庭自行調查事實和收集證據。

(三)仲裁庭自行收集的證據,應送交給雙方當事人,由當事人對證據發表意見。

第三十條 證據補充

(一)仲裁庭根據庭審需要,可要求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補充證據材料。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應當按照要求的期限提供證據材料。

(二)當事人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提供或者逾期提供證據的,由該當事人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仲裁庭應根據已有的證據認定案件事實并作出裁決。

第三十一條 鑒定

(一)仲裁庭認為對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的,可以交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約定的鑒定部門鑒定,也可以由仲裁庭委托的鑒定部門鑒定。

(二)仲裁庭有權要求當事人向鑒定人提供或者出示鑒定所需的任何有關資料、文件或者財產、貨物,以供鑒定人審閱、檢驗或者鑒定,當事人應當提供或者出示。

(三)仲裁庭應將鑒定報告副本送交當事人。當事人可對鑒定報告發表意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鑒定部門應當派鑒定人參加開庭。經仲裁庭許可,當事人可以向鑒定人提問,鑒定人應就報告作出解釋。

(四)當事人要求重新鑒定的,是否準許,由仲裁庭決定。

第三十二條 勘驗和調查

(一)仲裁庭在審理過程中認為需要對物證和現場進行勘驗的,可以組織進行勘驗。仲裁庭組織勘驗,應及時通知當事人。經通知,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未到場的,不影響勘驗的進行。

(二)仲裁庭應當對勘驗情況和結果制作筆錄,由勘驗人員、當事人和被邀請參加的人簽名。

(三)仲裁庭在審理過程中認為需要調查的,可以由仲裁庭或者仲裁庭委托辦案秘書組織調查,調查須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在場并制作筆錄。

(四)仲裁庭應將勘驗或者調查筆錄送交給當事人,當事人可以對勘驗或者調查筆錄發表意見。

第三十三條 證人作證

證人出庭作證的,仲裁庭及雙方當事人可以對證人進行發問,證人應如實作出回答。

第三十四條 質證

(一)開庭審理的案件,在開庭前已經交換的證據應當在開庭時出示,由當事人質證。

(二)庭前質證過的證據,經仲裁庭在庭審中說明后,可以不經出示,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三)對于當事人開庭后提交的證據材料,仲裁庭決定接收但不再開庭審理的,可以要求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提交書面質證意見。

(四)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事實,既未表示承認也未否定,經仲裁庭充分說明并詢問后,其仍不明確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視為對該項事實的承認。

(五)當事人在仲裁申請書、答辯書、陳述以及其他書面意見中承認的對己方不利的事實和證據,仲裁庭予以確認。但當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page]

(六)有證據證明持有證據的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證據,如果該證據有利于對方當事人的主張,不利于證據持有人,仲裁庭可以結合其他證據推定該主張成立。

第三十五條 證據保全

(一)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申請證據保全。

(二)當事人申請證據保全的,本會自收到當事人證據保全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將當事人的申請書提交證據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六章 審理和裁決

第三十六條 審理方式

(一)仲裁庭應當開庭審理案件。

(二)當事人約定不開庭的,或者仲裁庭認為不必要開庭審理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可以不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有關證據以及其他材料做出裁決。

(三)無論采取何種審理方式,仲裁庭均應當公平、公正地對待雙方當事人,給予雙方當事人陳述和辯論的合理機會。

第三十七條 開庭地點

(一)本會受理的案件應當在本會開庭審理;如仲裁庭認為有必要,經本會主任同意,也可在其他地方開庭審理。

(二)由本會分會受理的案件應當在該分會所在地開庭審理;如仲裁庭認為有必要,經分會會長同意,也可以在本會或者其他地方開庭審理。

(三)當事人對開庭地點另有約定,并經本會批準的,可從其約定。當事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第三十八條 保密義務

(一)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證人、仲裁員、仲裁庭咨詢的專家和指定的鑒定人、本會有關人員,均不得向外界透露與案件有關的信息。

第三十九條 開庭通知

(一)仲裁庭第一次開庭審理日期,經仲裁庭決定后,本會應在開庭7日前將開庭時間通知雙方當事人。

(二)雙方當事人要求并經仲裁庭同意的,可以提前開庭。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在開庭前5日前書面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決定。

(三)第一次開庭后的開庭時間通知不受第(一)款中7日時間的限制。

第四十條 核對身份

(一)開庭審理時,由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查明當事人、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是否到庭并核對其身份。

(二)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出庭人員身份有異議的,另一方當事人應當庭出示有關身份證明文件。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缺席

(一)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二)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進行缺席仲裁。

(三)反請求適用(一)、(二)款規定。

第四十二條 庭審調查

庭審調查包括以下方面:

1、申請人的仲裁請求及事實和理由、被申請人的答辯;

2、當事人出示自己的證據,由另一方當事人對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與合法性進行質證;

3、仲裁庭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詢問、了解案情;

4、雙方當事人在仲裁庭主持下可以相互發問。

第四十三條 辯論和最后陳述意見

當事人在審理過程中有權進行辯論。辯論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征詢當事人的最后意見。

第四十四條 庭審記錄

(一)仲裁庭應當將開庭情況記入筆錄。

(二)仲裁庭開庭審理時,本會可以對庭審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庭審錄音、錄像僅供本會和仲裁庭查用,不得公開。

(三)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認為對自己陳述的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有權申請更改或補正,仲裁庭不予更改或者補正的,應當記錄該申請。[page]

(四)筆錄由仲裁員、記錄人員、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四十五條 撤回仲裁申請

(一)當事人有權撤回仲裁申請,撤回仲裁申請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再次申請仲裁。

(二)當事人申請仲裁后,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調解書、裁決書,也可以撤回申請。

(三)在仲裁庭組成之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由本會作出決定;在仲裁庭組成之后申請人申請撤回申請的,由仲裁庭作出決定。

(四)反請求人申請撤回反請求的適用本條(一)、(二)、(三)款規定。

第四十六條 調解

(一)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當事人自愿調解的,仲裁庭應該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庭應及時作出裁決。

(二)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協議制作裁決書。調解書和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調解書應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或者依照和解協議、調解協議作出的裁決書的內容應符合法律的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四)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在其后的仲裁程序及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對方當事人或者仲裁庭在調解過程中發表過、提出過、建議過、承認過,以及愿意接受過的或者否定過的任何陳述、意見、觀點或者建議作為其申請、答辯或者反請求的依據。

第四十七條 作出裁決的期限

(一)仲裁庭應在仲裁庭組成后4個月內作出裁決。

(二)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仲裁庭應在期滿10日前提出書面申請,經本會主任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三)本條第(一)款所指審理期限是指從組庭后的次日起到裁決書作出之日、調解書送達之日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異議期間、當事人在庭外和解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第四十八條 仲裁裁決

(一)仲裁庭由3名仲裁員組成的,對仲裁案件的裁決應當合議,并制作合議筆錄。合議筆錄應當包括事實和證據的認定、裁決的依據、裁決的結果、仲裁費用的承擔等內容。仲裁庭由1名仲裁員組成的,獨任仲裁員應當按照上述內容提交裁決的書面意見。

(二)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意見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仲裁員的不同意見應當記入筆錄,并可以附在裁決書后,但該書面意見不構成裁決書的組成部分。仲裁員由1名仲裁員組成的,裁決由獨任仲裁員作出。

(三)裁決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仲裁程序、當事人闡述的主要觀點、仲裁庭查明的事實與認定的證據、裁決理由、裁決結果、仲裁費用的承擔和裁決日期。當事人協議不愿寫明爭議事實和裁決理由的,可以不寫。

(四)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經本會同意并加蓋本會公章。對裁決書持有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簽名,也可以不簽名,不簽名的仲裁員應出具書面意見,交本會存檔,并可附在裁決書后,但該書面意見并不構成裁決書的組成部分。

(五)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六)仲裁庭仲裁糾紛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的,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該裁決為最終裁決的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

本會根據章程設立專家咨詢委員會。仲裁庭可以對重大疑難案件提請專家咨詢委員會進行咨詢。仲裁庭對專家咨詢委員會的書面意見應當充分考慮,如不接納,應向本會書面陳述理由。

第五十條 裁決書補正

(一)對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或者仲裁庭已經裁決但在裁決書中遺漏的事項,仲裁庭應當補正;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請求仲裁庭補正。

(二)仲裁庭作出的補正是原裁決書的組成部分。[page]

第五十一條 裁決的履行

(一)當事人應在裁決書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裁決。未確定履行期限的,當事人應當立即履行。

(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申請撤銷裁決

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出。

第五十三條 重新仲裁

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人民法院認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由原仲裁庭進行,但雙方當事人一致要求或者本會主任認為必要的,可以組成新的仲裁庭進行仲裁。

第五十四條 仲裁中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仲裁:

1、當事人向本會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仲裁協議效力異議的;

2、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參加仲裁的;

3、一方當事人喪失參加仲裁的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4、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5、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仲裁的;

6、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7、其他應當中止仲裁的情形。

(二)中止仲裁的原因消除后,恢復仲裁。

(三)仲裁庭組成前出現中止仲裁事由的,由本會決定;仲裁庭組成后出現中止仲裁事由的,由仲裁庭決定。

(四)中止仲裁的決定,應當口頭或者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五十五條 仲裁終結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仲裁:

1、申請人死亡或者終止,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仲裁權利的;

2、被申請人死亡或者終止,沒有遺產或者財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

3、其他應當終結仲裁的情形。

(二)仲裁庭組成前出現終止仲裁事由的,由本會決定;仲裁庭組成后出現終止仲裁事由的,由仲裁庭決定。

(三)終結仲裁的決定,應當制作決定書,通知當事人。

第七章 簡易程序

第五十六條 簡易程序的適用

(一)凡是爭議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的仲裁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爭議金額在20萬以上,雙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也可適用簡易程序。

(三)沒有爭議金額或者爭議金額不明確的,由本會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涉及利益的大小以及其他有關因素綜合考慮決定是否適用簡易程序。

第五十七條 受理

申請人向本會提出仲裁申請,經審查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當即受理。

第五十八條 仲裁庭的組成

(一)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依照本規則二十二條的規定成立獨任仲裁庭審理案件。

(二)仲裁庭成立后,本會應立即通知當事人。

第五十九條 審理方式

仲裁庭審理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約定進行書面審理,也可以開庭審理。

第六十條 開庭日期

仲裁庭成立后,可以當日審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審理,不受本規則第三十九條的時間限制。

第六十一條 程序變更

仲裁請求的變更或者反請求的提出在答辯期內被接受的,若變更后的爭議金額超過人民幣20萬元的,是否適用普通程序,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由本會主任決定。

第六十二條 作出裁決的期限

仲裁庭應當自組庭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裁決。有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由仲裁員在期滿10日前書面申請,經本會主任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第六十三條 本規則其他條款的適用

本章未規定的事項,適用本規則其他有關規定。

第八章 國際商事仲裁的特別規定[page]

第六十四條 適用范圍

(一)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國際商事仲裁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規則其他規定。

(二)涉及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案件,參照適用本章規定。

(三)符合本規則第五十六條規定的國際商事仲裁案件,第七章有特別規定的,適用第七章的有關規定。

第六十五條 送達仲裁通知

本會決定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將受理通知書、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選擇仲裁庭組成書送達申請人。同時將仲裁申請書副本、受理通知書、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

第六十六條 仲裁庭的組成

(一)當事人應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20日內依照本規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分別選定或者委托主任為其指定一名仲裁員、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員。

(二)當事人未能按照前款規定選定或者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員的,由主任指定。

第六十七條 答辯及反請求

(一)被申請人應在收到仲裁通知書之日起45日內向本會提交答辯書、證據及其有關證明文件。

(二)被申請人如有反請求,應當自收到仲裁通知書45日內向本會提交反請求申請書、證據及其證明文件。

第六十八條 開庭通知

(一)仲裁庭確定首次開庭時間后,應提前30日將開庭時間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要求并經仲裁庭同意的,可以提前開庭。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在開庭15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決定。

(二)首次開庭后,通知開庭的時間不受提前30日的期限限制。

第六十九條 裁決作出期限

仲裁庭應當在組庭后6個月內作出裁決。經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提出申請,本會主任認為確有必要和正當理由的,可以適當延長該期限。

第七十條 裁決的履行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向中國法院申請執行;或者根據《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或者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其他國際條約,向國外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

第九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 仲裁語言

(一)仲裁委員會以中文為正式語言,當事人另有約定,經秘書長批準,可從其約定。

(二)開庭時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證人需要翻譯的,可由本會提供翻譯,也可以由當事人提供翻譯。

(三)當事人提交的各種文書、書證,本會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相應的中文譯本或者其他語言的譯本。

第七十二條 期間的計算

(一)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二)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仲裁文書、材料、通知在期滿前交郵、交發的不算過期。

(三)當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10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準許,由仲裁庭或者本會決定。

第七十三條 送達

(一)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仲裁庭另有要求外,仲裁文書、通知、材料可以直接送達當事人、代理人或者以郵寄、傳真、電報、委托、留置、電子郵件、公告等方式送達當事人、代理人。

(二)如本會或者對方當事人經合理查詢仍不能找到受送達人的營業地點、慣常住所或者通信地址而以掛號信或能提供投遞記錄的其他任何手段送達給受送達人最后一個為人所知的營業地、注冊地、住所地、慣常居住地或通訊地址,即視為已經送達。

(三)直接送達仲裁文書的,應當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自然人的,本人不在時交由其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其他組織的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仲裁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page]

(四)以掛號信、特快專遞方式送達的,以投遞至當事人或者代理人的營業地點、住所、戶籍所在地或者通訊地址為送達地址,以查詢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五)受送達人拒絕簽收郵寄的仲裁文書的,從文書退回之日起視為已經送達。

(六)以傳真、電傳和電報方式送達的,應按受送達人提供的收件地址或號碼發送,以向受送達人發送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七)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的,如受送達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送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受送達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送達時間。

(八)留置送達的,以送達人、見證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視為送達,以簽名或者蓋章日期為送達日期。

(九)本條第(八)款中的見證人是指有關基層組織、當事人所在單位的代表或者公證人員。

(十)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用本條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可適用公告送達。公告送達的,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不適用于國際商事仲裁案件及受送達人是法人的案件。仲裁文書在第一次郵寄受送達人成功的,在之后的程序中郵寄同一地址無人簽收或者拒絕簽收的,不適用公告送達。

第七十四條 仲裁費用

(一)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或者反請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預繳仲裁費。未按規定期限預繳仲裁費的,視為撤回仲裁請求或者仲裁反請求。

(二)本會除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可以向當事人收取其他額外的、合理的實際開支費用,包括仲裁員辦理案件的特殊報酬、差旅費、食宿費以及仲裁庭聘請專家、鑒定人和翻譯等的費用。

(三)當事人變更仲裁請求或者反請求超出原仲裁請求或者反請求的,應按照規定交納仲裁費用。

(四)受理仲裁申請后開庭審理之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或者反請求的,或者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撤回仲裁申請或者反請求的,本會根據《廣州仲裁委員會收費及退費辦法》的有關規定退回部分預收的仲裁費用。

(五)當事人最終向本會支付的仲裁費和其他實際費用,由仲裁庭在裁決中最終予以確定。

(六)仲裁庭可以在裁決書中裁定敗訴方應當補償勝訴方因辦理案件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但補償金額最多不超過勝訴方所得勝訴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七十五條 專門規則的制定

本會根據需要可以制定專門規則,專門規則與本規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六條 規則的解釋

(一)本規則條文標題僅具有指引作用,不用于解釋條文含義。

(二)本規則由本會負責解釋。

第七十七條 規則的施行

本規則自2007年1月1日 起施行,本規則公布實施前本會及其分會受理而未審結的案件適用本規則規定,案件依原規則已進行的程序是否適用本規則,由仲裁庭決定。已審結的案件適用原規則規定。

聲明:該作品系作者結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如若內容錯誤,請通過 【投訴】 功能聯系刪除
點贊
收藏
分享至:
  • 律師回復中...
  •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向哪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馮清琴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馮清琴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向哪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內容: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規定,縣、市、市轄區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這是指勞動爭議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轄,體現就地及時處理爭議的原則。因此,具體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由各省級人民政府規定。比如有的省規定,省級仲裁委員會受理中央和省屬單位,以及在全省有重大影響的勞動爭議案件,市級受理市屬單位以及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勞動爭議案件,其他爭議案件則由縣級仲裁委員會受理。那么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向哪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馮清琴律師
    2022.01.079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0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婚姻家庭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律師回復中...
  • 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任冰峰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任冰峰

    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內容:(二)本會同時使用“廣州仲裁委員會國際仲裁院”名稱。(三)經仲裁庭審理后確認案件屬于前款內容的,依法予以駁回。(三)仲裁協議中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約定不明確,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可以在本會或者仲裁庭的主持下,由雙方當事人在簽字的筆錄中對本會或者仲裁事項予以明確。那么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任冰峰律師
    2021.12.22162人收看
  • 林艷英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343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一般是不可以的。仲裁并不屬于國家強制機關,沒有相應權利。
  • 仲裁委員會如何處理勞動爭議?

    張蕓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張蕓

    仲裁委員會如何處理勞動爭議?

    內容: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應當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簡單的勞動爭議,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審理。仲裁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應于開庭四日前,將仲裁庭組成人 員、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仲裁庭開庭裁決,一般按《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第27條的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庭作出裁決后,應制作仲裁裁決書。當庭裁決的,應當在7日內發送裁決書。那么仲裁委員會如何處理勞動爭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蕓律師
    2022.01.07425人收看
  • 張嘉娛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520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律師回復中...
  •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五)

    張嘉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張嘉娛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五)

    內容: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第四十四條 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中止審理的客觀情形消除后,仲裁庭應當恢復審理。第四十七條 當事人因仲裁庭逾期未做出仲裁裁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仲裁委員會應當裁定該案件終止審理;當事人未就該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且雙方當事人同意繼續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可以繼續處理并裁決。第四十九條 仲裁庭裁決案件時,裁決內容同時涉及終局裁決和非終局裁決的,應分別做出裁決并告知當事人相應的救濟權利。那么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嘉娛律師
    2022.01.07407人收看
  • 馮清琴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46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當然可以增加賠償了,收集相關的證據
  • 廣州仲裁委員會委托鑒定工作管理辦法

    林艷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林艷英

    廣州仲裁委員會委托鑒定工作管理辦法

    內容:第三條本委委托鑒定工作,應當嚴格遵守仲裁法和本委仲裁規則的規定,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第六條 仲裁員、本委工作人員及受托鑒定機構工作人員在辦理委托鑒定中,必須堅持公正原則,嚴禁謀取私利或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接受委托的鑒定機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依法辦理委托事項,自覺接受本委的監督和管理。申報的基本條件由本委根據鑒定機構行業的發展狀況、行業管理部門的規定及本委委托鑒定的需求確定。本委辦公室編制鑒定機構名冊,經主任辦公會議決定后公布。那么廣州仲裁委員會委托鑒定工作管理辦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2021.12.22488人收看
  • 陳宗瓊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婚姻家庭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則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元甲交通律師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則

    內容: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必須是單數,主任委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的負責人擔任。人事行政部門的人事爭議處理機構為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辦理日常事務。第三條 省、設區的市、縣(市、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之間沒有隸屬關系。省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制訂人事爭議仲裁規則、仲裁員守則等,報省人民政府備案后在全省施行。第五條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一般每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第八條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可以根據需要,邀請有關單位代表或個人列席。第九條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審議和決定問題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那么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2022.01.07127人收看
  • 王學瑞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77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廣州仲裁委員會委托協議書

    陳宗瓊律師

    陳宗瓊

    廣州仲裁委員會委托協議書

    內容:廣州仲裁委員會委托協議書甲方:廣州仲裁委員會乙方:_______________甲、乙方雙方經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選定并委托乙方為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案件委托鑒定的受托機構。委托工作事項的特殊要求,在具體委托合同中說明。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那么廣州仲裁委員會委托協議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宗瓊律師
    2021.12.227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54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網上仲裁規則

    劉曉紅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劉曉紅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網上仲裁規則

    內容:第三條仲裁委員會受理的案件,當事人約定適用本規則的,適用本規則;當事人未約定適用本規則的,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或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規則。第五條當事人約定按照本規則進行仲裁但未約定仲裁機構的,均視為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第七條仲裁委員會有權對仲裁協議的存在、效力以及仲裁案件的管轄權做出決定。仲裁裁決視為在仲裁地作出。那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網上仲裁規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劉曉紅律師
    2021.12.2288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412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交通事故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遵義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規則

    孔孟廷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孔孟廷

    遵義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規則

    內容:第二條 市仲裁委員會自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查明事實,先行調解不成時,及時裁決。第四條 市仲裁委員會每年召開兩次工作列會,研究部署重大的工作事項。第五條 市勞動局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為市仲裁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在市仲裁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勞動爭議處理的日常工作。第十條 市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應當組成仲裁庭。第十三條仲裁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應當在專門場所進行。第十四條在市仲裁委員會管轄區域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以及仲裁庭合議難作結論的疑難案件,仲裁庭在查明事實后提交仲裁委員會決定,必要時由仲裁委員會組成仲裁庭審理。那么遵義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規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孔孟廷律師
    2022.01.07559人收看
  • 吳夢云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472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廣州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包括內容

    吳夢云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吳夢云

    廣州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包括內容

    內容:因此,寫好仲裁申訴書是能否得到勞動仲裁部門受理的重要條件。證人應該是能夠證明勞動爭議案件客觀情況的人。一旦明確為證人,應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通知作證時,不能拒絕作證,不得作偽證。必須在法定申訴時效期間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訴人數提交副本。如果申請的勞動爭議屬集體勞動爭議,當事人應推舉代表參加仲裁,申請仲裁時應提交全體爭議當事人簽名的授權委托書。那么廣州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包括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吳夢云律師
    2022.01.07430人收看
  • 張蕓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3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婚姻家庭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級別管轄

    翁玉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翁玉素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級別管轄

    內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級別管轄 仲裁的管轄是指確定各個仲裁機構受理案件的權限。我國相關勞動法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處理勞動爭議時實行的是屬地管轄原則。此外該條例第18條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事規則》第8條還特別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單位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仲裁委員會受理。需要指出的是,接到移送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不應由自己受理的,不應再向其他仲裁委員會移送,而應同有關仲裁委員會協商,協商不成的,報送共同的上級機關決定。那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級別管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翁玉素律師
    2022.01.07164人收看
  • 趙金保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277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交通事故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六)

    李孟陽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李孟陽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六)

    內容:第五十條 仲裁庭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第五十四條 對于權利義務明確、事實清楚的簡單爭議案件或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其他爭議案件,仲裁委員會可指定一名仲裁員獨任處理,并可在庭審程序、案件調查、仲裁文書送達、裁決方式等方面進行簡便處理。第五十五條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調解仲裁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第五十八條 本規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0月18日原勞動部頒布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和1999年9月6日原人事部頒布的《人事爭議處理辦案規則》同時廢止。那么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孟陽律師
    2022.01.0733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可否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

    黃東潔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黃東潔

    可否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

    內容:一年前我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員會至今未給我任何答復,請問我是否可以依據上述司法解釋提起行政訴訟,狀告勞動仲裁委員會?答: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0年8號司法解釋是關于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規定。依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則》第二條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國家授權、依法獨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專門機構,不是行政機關。因此,該解釋不能適用于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行為,即不能以勞動仲裁委員會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那么可否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黃東潔律師
    2022.01.07734人收看
  • 劉曉紅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1475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三)

    郭銘芝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郭銘芝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三)

    內容:第二十三條 仲裁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仲裁委員會指定期間。第二十四條 案件處理終結后,仲裁委員會應當將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立卷歸檔。第二十六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建立案卷查閱制度。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第三十條 仲裁委員會對符合下列條件的仲裁申請應當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一)屬于本規則第二條規定的爭議范圍;(二)有明確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三)在申請仲裁的法定時效期間內;(四)屬于仲裁委員會管轄范圍。那么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郭銘芝律師
    2022.01.07582人收看
  • 楊一凡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2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

    邢穎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邢穎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

    內容:第二條地方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的工作人員、仲裁員,均應執行本規則。第四條仲裁委員會及仲裁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第八條發生勞動爭議的單位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仲裁委員會受理。代表人數由仲裁委員會確定。第十一條與勞動爭議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請仲裁參加活動,或者由仲裁委員會通知其參加。第四章 案件受理第十二條仲裁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勞動爭議案件受理的日常工作。那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邢穎律師
    2022.01.07121人收看
  • 郭銘芝律師

    主任律師
    • 幫助過 64
    • 好評率 99.3%
    • 5 分鐘響應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用戶這樣評價她:

    • 非常細心
    • 專業負責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師
    • 經驗豐富
陳明月律師

在線 問題仍未解決?1對1咨詢為您解答

  • 在線律師
  • 已服務274820人
  • 5分鐘內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