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合同時怎么避險

導讀:
如果公司作為債權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現對方存在經營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況,則可主張不安抗辯權,拒絕履行對待給付,以防范自己履行義務卻得不到對價的風險。作為債務人,當發生了特殊的情勢而無法如約履行債務時,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盡量與其達成履行諒解,變更原合同,防范債權人以原合同為據要求自己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如果發生的情勢已在合同的免責條款或不可抗力條款中規定,也應及時通知債權人,終止或解除合同,以免因未能及時通知而為擴大的損失負責。那么履行合同時怎么避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公司作為債權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現對方存在經營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況,則可主張不安抗辯權,拒絕履行對待給付,以防范自己履行義務卻得不到對價的風險。作為債務人,當發生了特殊的情勢而無法如約履行債務時,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盡量與其達成履行諒解,變更原合同,防范債權人以原合同為據要求自己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如果發生的情勢已在合同的免責條款或不可抗力條款中規定,也應及時通知債權人,終止或解除合同,以免因未能及時通知而為擴大的損失負責。關于履行合同時怎么避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公司作為債權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現對方存在經營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況,則可主張不安抗辯權,拒絕履行對待給付,以防范自己履行義務卻得不到對價的風險。但主張不安抗辯權時,千萬不要忘記書面通知對方,因為,如果缺少通知這一環節,我方對風險的正當防范很有可能就會變成違約,從而承擔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如果對方負有先履行或同時履行義務卻未予履行,則可主張先履行抗辯或同時履行抗辯,以防范自己履行義務卻得不到對價的風險。
此外,針對對方的拒絕履行、遲延履行、履行瑕疵,我方也可主張法定解除權或約定解除權以防范風險,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在行使法定解除權時應當滿足法定的解除步驟,如書面通知,在行使約定解除權時也應注意滿足約定的解除權行使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而使防范風險的正當行為變成違約。
另外,作為債權人,對于對方的違約行為,還應注意在適當期間內以適當的方式進行催告,適時適當的催告不僅可以給予違約方繼續履約的壓力和動力,同時也避免了自己的債權因超過訴訟時效而無法獲得司法救濟的風險。
作為債務人,當發生了特殊的情勢而無法如約履行債務時,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盡量與其達成履行諒解,變更原合同,防范債權人以原合同為據要求自己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如果發生的情勢已在合同的免責條款或不可抗力條款中規定,也應及時通知債權人,終止或解除合同,以免因未能及時通知而為擴大的損失負責。
由于市場的不確定性,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會根據不斷變化的商業情勢,對原合同進行適當的變更,為了避免日后出現爭議時證據收集的困難,應當對這些變更予以明確的書面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