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避險車道行走出事故怎么辦

導讀: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那么高速公路上避險車道行走出事故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關于高速公路上避險車道行走出事故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避險車道
避險車道是指在長陡下坡路段行車道外側增設的供速度失控車輛駛離正線安全減速的專用車道。
交通事故處理
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