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費問題

導讀:
有點暈,后來查了些網站,摘錄如下,內容跟復雜了,還有什么總包配合費此問題涉及三方的利益關系,甲方、乙方 、分包方(丙) 。總包管理配合費,是按照合同從屬關系確定的。總包管理費只有在分包單位由業主指定的情況下,并且由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定施工合同,業主與總包單位在合同里明確計取總包管理費時才能支付。總包單位自己找的分包單位業主無須支付總包管理費。那么分包管理費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點暈,后來查了些網站,摘錄如下,內容跟復雜了,還有什么總包配合費此問題涉及三方的利益關系,甲方、乙方 、分包方(丙) 。總包管理配合費,是按照合同從屬關系確定的。總包管理費只有在分包單位由業主指定的情況下,并且由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定施工合同,業主與總包單位在合同里明確計取總包管理費時才能支付。總包單位自己找的分包單位業主無須支付總包管理費。關于分包管理費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近在做公司對一部分土建工程分包的結算、審計工作,可是在分包方提供的結算清單里,有很多取費我搞不清楚,尤其對里面的管理費那塊:
工程直接費里已經包括了現場經費,而且分包方只是個私人工程隊,根本談不上企業,所以是不是該去除其企業管理費,因為現場經費的內容已經完全包括了工程隊在現場的管理、工資等……另外在記取分包工程管理費的時候,也遇到了分包工程管理費已包括了現場經費,那這樣是不是將現場經費這塊重復記取了?還有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的區別,還有2001定額人工費上調的問題,可是到底怎么平衡人工、材料和市場信息價差?是只參考定額里消耗量的內容,另外用自己算基價,還是像工程量清單計價里考慮到風險里?有點暈,后來查了些網站,摘錄如下,內容跟復雜了,還有什么總包配合費
此問題涉及三方的利益關系,甲方、乙方 、分包方(丙) 。
1、當甲方直接分包時:乙方可以按分包價款記取總包服務費(也叫對分包管理費),同時丙方應向乙方交納總包配合費。
2、當總包直接分包時,分包方應向總包支付分包管理費(定額說明)和總包配合費,費率由雙方協商解決。
總包管理配合費,是按照合同從屬關系確定的。屬于總包范圍內的分包工程,一般都要收取總包管理配合費。這主要是分包單位一般都要使用總包單位的垂直運輸工具、交叉施工對總包的影響、分包施工用水用電及人員食宿、必要的施工協調等費用原因。所以,總包收取總包管理配合費,是合理的。
總包管理費與總包配合費為兩個概念。前者為業主支付給工程總包單位的費用,后者為分包方支付給總包單位的費用。總包管理費只有在分包單位由業主指定的情況下,并且由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定施工合同,業主與總包單位在合同里明確計取總包管理費時才能支付。總包單位自己找的分包單位業主無須支付總包管理費。總包配合費在總包單位為分包單位提供服務,如腳手架、圖紙、電源點等,并且合同里有明確約定時才由分包單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