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非法轉包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導讀: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建筑工程轉包合同內容違法的,轉包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互相予以返還,并且承包人與實際施工人需要根據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賠償發包人相應的損失。根據上述司法解釋規定,轉包合同無效,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轉承包人可以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工程價款,但工程質量最終檢測不合格的,發包人可以不付工程款,已付款的可以要求返還。由上文可知,非法轉包一般需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尚不涉及刑事責任。那么建筑工程非法轉包要承擔刑事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建筑工程轉包合同內容違法的,轉包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互相予以返還,并且承包人與實際施工人需要根據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賠償發包人相應的損失。根據上述司法解釋規定,轉包合同無效,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轉承包人可以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工程價款,但工程質量最終檢測不合格的,發包人可以不付工程款,已付款的可以要求返還。由上文可知,非法轉包一般需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尚不涉及刑事責任。關于建筑工程非法轉包要承擔刑事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法轉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將其承包的工程建設任務轉讓給第三人,轉讓人退出承包關系,受讓人成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由于轉包容易使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者進行工程建設,以致造成工程質量低下、建設市場混亂,所以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均作了禁止轉包的規定。實踐中,常見的轉包行為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別人;另一種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即變相的轉包。但不論何種形式,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因此也可稱為“違法轉包”。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建筑工程轉包合同內容違法的,轉包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互相予以返還,并且承包人與實際施工人需要根據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賠償發包人相應的損失。
2、承包人、實際施工人因非法轉包建設工程所獲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沒收。
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相關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3、已完成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的,要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根據上述司法解釋規定,轉包合同無效,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轉承包人可以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工程價款,但工程質量最終檢測不合格的,發包人可以不付工程款,已付款的可以要求返還。
4、轉包工程的,轉包人還可能受到行政處罰。諸如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在情節嚴重時,還會被吊銷資質證書。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就非法轉包本身而言尚不涉及刑事責任。
《建筑法》第28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合同法》第272條第2款后段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八條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
1、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2、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3、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
4、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第十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參照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由上文可知,非法轉包一般需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尚不涉及刑事責任。非法轉包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所以大家不要違反法律非法轉包。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建筑工程非法轉包要承擔刑事責任嗎及相關問題的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想了解,歡迎在線咨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