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暴力中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導讀:
家庭暴力中應承擔的刑事責任此類刑事責任是指家庭成員中的當事人實施家庭暴力,情節惡劣、后果嚴重以致構成犯罪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行為人應當承擔刑事法律責任。我國現行《刑法》對實施家庭暴力觸犯刑律涉及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遺棄罪等。值得注意的是,當受害人不對重婚、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自訴時,公安機關應當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那么家事暴力中應承擔的刑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中應承擔的刑事責任此類刑事責任是指家庭成員中的當事人實施家庭暴力,情節惡劣、后果嚴重以致構成犯罪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行為人應當承擔刑事法律責任。我國現行《刑法》對實施家庭暴力觸犯刑律涉及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遺棄罪等。值得注意的是,當受害人不對重婚、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自訴時,公安機關應當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關于家事暴力中應承擔的刑事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中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此類刑事責任是指家庭成員中的當事人實施家庭暴力,情節惡劣、后果嚴重以致構成犯罪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行為人應當承擔刑事法律責任。我國現行《刑法》對實施家庭暴力觸犯刑律涉及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遺棄罪等。
在《婚姻法》第四十五條中規定: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值得注意的是,當受害人不對重婚、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自訴時,公安機關應當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重婚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對于被害人或人民群眾、社會團體和有關單位就重婚案件提出控告或檢舉,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都應當接受。這自然加強了對家庭犯罪,尤其是對重婚罪的打擊力度。但對重婚案件提起公訴,法律沒有作出明確的界定,所以在司法實踐中較難操作。
目前,我國有關家庭暴力的法律規定散見于不同的單行法和司法解釋中,可操作性差。雖然已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28個地市相繼出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規或規定,但很不統一、不規范。為了準確界定家庭暴力的概念及法律特征,預防家庭暴力現象的發生,制裁家庭暴力行為,筆者認為我國應盡快制定一部專門的家庭暴力法案,為維護社會穩定起到法律規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