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寫“外遇日記”被丈夫發現 辯稱文學創作

導讀:
檢方指出,劉姓妻子去年五月墮胎時,陪同的許姓男子假冒是她的吳姓丈夫,在墮胎同意書上簽名,兩人構成偽造文書罪嫌。吳姓男子在大陸經商,劉姓妻子在臺北縣土城市開安親班,劉婦不滿丈夫疑在大陸有二奶,感情不睦。去年十月,吳懷疑妻子外遇,回臺翻閱妻子日記,發現她的日記竟然多一個“老公”。劉婦到案后承認日記內的“老公”不是吳姓丈夫,但她強調日記只是“文學創作”,不是實際發生的事,去年五月墮胎,是故意拿掉吳的小孩要氣丈夫。那么女子寫“外遇日記”被丈夫發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檢方指出,劉姓妻子去年五月墮胎時,陪同的許姓男子假冒是她的吳姓丈夫,在墮胎同意書上簽名,兩人構成偽造文書罪嫌。吳姓男子在大陸經商,劉姓妻子在臺北縣土城市開安親班,劉婦不滿丈夫疑在大陸有二奶,感情不睦。去年十月,吳懷疑妻子外遇,回臺翻閱妻子日記,發現她的日記竟然多一個“老公”。劉婦到案后承認日記內的“老公”不是吳姓丈夫,但她強調日記只是“文學創作”,不是實際發生的事,去年五月墮胎,是故意拿掉吳的小孩要氣丈夫。關于女子寫“外遇日記”被丈夫發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檢方指出,劉姓妻子去年五月墮胎時,陪同的許姓男子假冒是她的吳姓丈夫,在墮胎同意書上簽名,兩人構成偽造文書罪嫌。檢方雖然懷疑劉、許兩人通奸,卻因胎兒檢體早已丟棄,加上胎兒是誰的,夫妻各說各話,無證據證明兩人通奸才獲不起訴。
吳姓男子在大陸經商,劉姓妻子在臺北縣土城市開安親班,劉婦不滿丈夫疑在大陸有二奶,感情不睦。去年十月,吳懷疑妻子外遇,回臺翻閱妻子日記,發現她的日記竟然多一個“老公”。
劉婦到案后承認日記內的“老公”不是吳姓丈夫,但她強調日記只是“文學創作”,不是實際發生的事,去年五月墮胎,是故意拿掉吳的小孩要氣丈夫。許姓男子則否認和劉婦發生性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