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婚”被法院判“精神外遇” 解除婚姻

導讀:
新干縣法院對記者表示,對“網戀”的已婚者,可以界定為“精神外遇”。法院稱,新婚姻法雖然未提及“網戀網婚”等精神問題,但“精神外遇”也是一種外遇,也是一種出軌行為,由此引起的離婚,可作為“其他原因導致婚姻破裂”的情形處理,并構成離婚的理由。據介紹,這對夫妻結婚已有7年,并生育一名6歲小孩。其妻難以忍受一紙將丈夫告上法院,提出離婚。江西財經大學教授羅雄飛對記者表示,“網婚”的出現跟網絡的迅速發展有很大的關系。那么男子“網婚”被法院判“精神外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新干縣法院對記者表示,對“網戀”的已婚者,可以界定為“精神外遇”。法院稱,新婚姻法雖然未提及“網戀網婚”等精神問題,但“精神外遇”也是一種外遇,也是一種出軌行為,由此引起的離婚,可作為“其他原因導致婚姻破裂”的情形處理,并構成離婚的理由。據介紹,這對夫妻結婚已有7年,并生育一名6歲小孩。其妻難以忍受一紙將丈夫告上法院,提出離婚。江西財經大學教授羅雄飛對記者表示,“網婚”的出現跟網絡的迅速發展有很大的關系。關于男子“網婚”被法院判“精神外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新干縣法院對記者表示,對“網戀”的已婚者,可以界定為“精神外遇”。法院稱,新婚姻法雖然未提及“網戀網婚”等精神問題,但“精神外遇”也是一種外遇,也是一種出軌行為,由此引起的離婚,可作為“其他原因導致婚姻破裂”的情形處理,并構成離婚的理由。
據介紹,這對夫妻結婚已有7年,并生育一名6歲小孩。2個月前,妻子意外發現丈夫在網上與一女網友聊天,雙方互以“老公”、“老婆”相稱,丈夫甚至將妻子一些個人隱私細節泄露出來討好“網絡妻子”。其妻難以忍受一紙將丈夫告上法院,提出離婚。
江西財經大學教授羅雄飛對記者表示,“網婚”的出現跟網絡的迅速發展有很大的關系。開始絕大多數參與者,只是作為解悶來排解其寂寞情緒,但時間一長就難以自拔。羅教授稱,這些人通過“網婚”來享受一種“柏拉圖”式的精神愛戀,來滿足一種意淫的快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網戀”、“網婚”現象的膨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