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導讀:
索賠的成立,要同時具備以下三個前提條件: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與合同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根據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索賠事件又稱為干擾事件,是指那些使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不符合,最終引起工期和費用變化的各類事件。那么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索賠的成立,要同時具備以下三個前提條件: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與合同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根據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索賠事件又稱為干擾事件,是指那些使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不符合,最終引起工期和費用變化的各類事件。關于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索賠成立的前提條件。索賠的成立,要同時具備以下三個前提條件:
(1)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2)與合同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3)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根據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2.構成施工項目索賠條件的事件。索賠事件又稱為干擾事件,是指那些使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不符合,最終引起工期和費用變化的各類事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要不斷地跟蹤、監督索賠事件,就可以不斷地發現索賠機會。一般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賠的事件有:
(1)發包人違反合同給承包人造成時間、費用的損失;
(2)發包人延誤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損失;
(3)發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項目或縮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
(4)對于合同規定以外的項目進行檢驗,且檢驗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項目缺陷的修復所發生的損失或費用;
(5)因為監理工程師對合同文件的歧義解釋、技術資料不確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施工條件的改變,造成了時間、費用的增加;
(6)因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工程變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變更)造成的時間、費用損失;
(7)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暫時停工;
(8)物價上漲,法規變化及其他。
二、原則
索賠處理的原則:
①必須以合同為依據
②及時、合理地處理索賠,以完整、真實的索賠證據為基礎
③加強主動控制,減少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