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

導讀:
接下來就讓我們一同來了解水利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當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和有效證據,并應符合合同的相關約定。按照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定,建筑工程索賠的一般程序如下:按照國際通用合同條件的規定,當出現索賠事項時,索賠方應在索賠事項發生后的28天內以書面信件正式發出索賠通知書,聲明其索賠權利。若逾期再報,其索賠要求可能遭到拒絕。在實務操作中,一定要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索賠通知書,以免喪失索賠權。那么水利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接下來就讓我們一同來了解水利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當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和有效證據,并應符合合同的相關約定。按照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定,建筑工程索賠的一般程序如下:按照國際通用合同條件的規定,當出現索賠事項時,索賠方應在索賠事項發生后的28天內以書面信件正式發出索賠通知書,聲明其索賠權利。若逾期再報,其索賠要求可能遭到拒絕。在實務操作中,一定要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索賠通知書,以免喪失索賠權。關于水利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水利工程建設對人們的日常生活是非常重要的,比如三峽工程,這樣的水利建設對整個中國人們來說都是有利的。在水利建設的過程中,如果合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對于另一方損失都是巨大的,那么對于這種損失如何索賠呢?接下來就讓我們一同來了解水利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1、與合同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3、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當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和有效證據,并應符合合同的相關約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賠事件成立必須滿足的三要素:正當的索賠理由;有效的索賠證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出。
索賠證據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真實性;全面性;關聯性;及時性并具有法律證明效力。
按照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建筑工程索賠的一般程序如下:
按照國際通用合同條件的規定,當出現索賠事項時,索賠方應在索賠事項發生后的28天內以書面信件正式發出索賠通知書,聲明其索賠權利。若逾期再報,其索賠要求可能遭到拒絕。在實務操作中,一定要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索賠通知書,以免喪失索賠權。
在正式提出索賠要求以后,索賠方應抓緊時間準備索賠資料,編寫索賠報告,并在下一個28天以內正式提交索賠報告。如果索賠事項的影響是持續存在的,事態還在發展,則每隔28天報送一次補充資料。最后在索賠事項結束后的28天以內報送最終索賠報告,提出具體的索賠款額或工期延長天數。
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愿、互讓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工程項目的合同文件,通過友好談判解決工程中產生的索賠問題,因此也被稱為協商談判。它是合同雙方及時、友好解決索賠問題的主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絕大多數索賠都是通過協商解決的。協商解決索賠問題,一方面有利于迅速、合理地解決問題,使合同雙方都得到比較滿意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有利于促進雙方的合作關系。
當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索賠問題時,可以按照施工合同專用條款的規定,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人可以是雙方都信耐的個人(工程技術專家、律師、估價師等),也可以是一個專門的組織(工程咨詢或監理公司、工程管理公司、索賠爭端評審組、合同爭端評委會等等),調解人按照政策、法規及施工合同的規定,在劃分各方責任的基礎上提出解決方案。如果雙方同意調解方案并簽字,則調解完成。
當協商和調解都不能解決索賠問題時,雙方則只有通過仲裁或訴訟解決索賠。
通過對文章的閱讀,相信大家對于水利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以及相關知識一定有自己的見解,水利工程建設是一項大的工程,相關的建設單位也是需要具備一定資質的,因水利工程建設要進行索賠,需要什么樣的條件,這個在文章中都有解答。如果還有什么問題,歡迎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