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財產的歸屬

導讀: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系后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于共有財產。那么同居期間財產的歸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系后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于共有財產。關于同居期間財產的歸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系后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于共有財產。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并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