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的債務糾紛怎么解決,同居期間債務承擔規定

導讀:
如雙方沒有約定共同債務的承擔比例,法院將綜合考慮雙方同居時間長短、同居期間共同生活的實際開支等情況對債務進行分割,如同居期間雙方未對各自取得的財產歸屬進行過約定,雙方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合法收入原則上歸其個人所有,但雙方基于共同經營、共同投入所獲得的財產可視為共有財產,雙方解除同居關系后,可要求對同居期間取得的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如該些資產是雙方同居期間共同出資購買的,且雙方已就該些財產的出資份額、財產權屬比例做出約定,法院裁判時一般按雙方已合意達成的協議約定進行處置。
同居關系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一種非婚生活形式。在同居期間,雙方可能會產生一些債務問題,如共同購買房產、汽車等財產,或者共同承擔生活費、子女撫養費等。當同居關系破裂時,如何處理這些債務問題便成為了雙方爭議的焦點。
如何處理同居期間產生的財產、債務糾紛
1、雙方感情破裂后就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一方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入及因繼承等途徑所得的合法收入)發生訴爭的。如同居期間雙方未對各自取得的財產歸屬進行過約定,雙方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合法收入原則上歸其個人所有,但雙方基于共同經營、共同投入所獲得的財產可視為共有財產,雙方解除同居關系后,可要求對同居期間取得的共有財產進行分割;
2、同居期間雙方之間的贈與行為,贈與方在感情破裂后主張另一方返還的。如同居期間一方對另一方進行無條件財產贈與,且已經完成贈與行為的,法院一般不支持返還,而是按照雙方當前實際持有的財產狀態去處理;若同居期間一方對另一方贈與財產的目的是為了締結婚姻關系,則該行為可能被認定為附條件贈與行為,贈與方在感情破裂后主張另一方返還的,法院可依據相關規定判決返還財產;
3、解除同居關系后,一方就同居期間購買的房屋、車輛等大額資產提起析產訴訟的。如該些資產是雙方同居期間共同出資購買的,且雙方已就該些財產的出資份額、財產權屬比例做出約定,法院裁判時一般按雙方已合意達成的協議約定進行處置;若無協議約定,則綜合案件的實際情況、財產登記、購買資金來源以及雙方的親疏關系等因素確定財產的權屬。即,如果查明屬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資額比例分享權利;如果查明屬于共同共有,則對共有財產共同享有權利;如果無法查明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一般視為按份共有,不能確定出資額比例的,視為等額享有;
4、解除同居關系后,一方提起訴訟要求對同居生活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務(如雙方在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以雙方或一方的名義發生的貸款等行為形成的債務)進行分割的。如起訴方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要求分割的債務屬于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務,可按共同債務處理;如雙方沒有約定共同債務的承擔比例,法院將綜合考慮雙方同居時間長短、同居期間共同生活的實際開支等情況對債務進行分割。
同居期間的財產糾紛,該如何處理?
對于同居期間的財產,我國《民法典》只做了原則性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按共同財產處理。對于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首先應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一般會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處理。通常來說:個人所有的財產歸其個人所有;可以分割的財產,按照雙方所占的份額進行分割;無法或不宜分割的財產,可以歸一方所有,一方對另一方,按照其應得的財產的份額折價補償。對于雙方共同的債權債務,雙方一般都應等份享有相應的權利義務;共同債權債務份額可以依法認定不均等的,則雙方應當按具體份額比例享有或承擔;但對于共同的債務,應當負有連帶清償的責任。
同居期間的債務,如何處理?
同居期間的債務清償責任還是有別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對于同居期間的債務,應當首先區分該債務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如果是共同債務,雙方需要根據債務的性質承擔連帶責任或者按份責任,雙方都有履行還款的義務。如果是一方的個人債務,則另一方并沒有還款的義務。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七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按份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同居期間債務糾紛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前債務由各自承擔,婚后債務共同承擔。然而,同居關系并未納入婚姻法的保護范圍,因此同居期間的債務糾紛需要參照其他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具體來說,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同居期間債務糾紛的處理原則
1. 明確債務的性質:首先要區分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個人債務應由產生債務的一方承擔,共同債務則由雙方共同承擔。
2. 公平公正:在處理同居期間的債務糾紛時,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考慮雙方的實際情況,合理分配債務責任。
3. 保護弱勢方權益:在分配債務責任時,應特別關注弱勢方的權益,如婦女、兒童等,確保他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如何避免同居期間的債務糾紛
1. 明確財產歸屬:在同居期間,雙方應明確各自的財產歸屬,避免因財產問題產生糾紛。
2. 簽訂書面協議:對于共同購買的財產或共同承擔的債務,雙方可以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3. 及時解除同居關系:一旦發現同居關系無法維持,應及時解除同居關系,避免進一步產生債務糾紛。
同居期間的債務糾紛涉及到雙方的財產權益,處理不當容易導致矛盾升級。因此,建議大家在同居期間注意明確財產歸屬,簽訂書面協議,并在遇到法律實務問題時,建議咨詢律總管本頁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