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續存期間的債務怎么承擔

導讀: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協商情況下,可以由其中一方繼承家庭財產和承擔債務,其共同財產可以全部或部分各自所有和共同所有。且對于債務,夫妻之間有連帶償清的責任,且債務的轉讓需要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如果未得到債權人的同意,夫妻間的共同債務是不能轉讓給其中一方的。而為逃避債務而約定由其中一方承擔的,不屬于法律保護的范疇,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司法解釋中說道,即使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進行約定,且由法院對財產問題做出分割處理的。雖然其債務由其中一方承擔,但債權人仍然有權利向雙方申請還款主張,離婚的夫妻依舊承擔債務責任。那么夫妻續存期間的債務怎么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協商情況下,可以由其中一方繼承家庭財產和承擔債務,其共同財產可以全部或部分各自所有和共同所有。且對于債務,夫妻之間有連帶償清的責任,且債務的轉讓需要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如果未得到債權人的同意,夫妻間的共同債務是不能轉讓給其中一方的。而為逃避債務而約定由其中一方承擔的,不屬于法律保護的范疇,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司法解釋中說道,即使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進行約定,且由法院對財產問題做出分割處理的。雖然其債務由其中一方承擔,但債權人仍然有權利向雙方申請還款主張,離婚的夫妻依舊承擔債務責任。關于夫妻續存期間的債務怎么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婚姻存續關系間,一方所欠的債務屬于共同債務嗎
在離婚但還未完成離婚的過渡期,夫妻婚姻存續關系中,夫妻其中一方所欠的債務屬于共同債務嗎?
為逃避債務而約定由個人承擔債務是否有效?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協商情況下,可以由其中一方繼承家庭財產和承擔債務,其共同財產可以全部或部分各自所有和共同所有。這也就意味著,在夫妻離婚判定時,可能發生其中一方完全承擔債務,而另一方完全享受財產的情況,從夫妻男女平等的財產判定原則來看是違背其精神的。
且對于債務,夫妻之間有連帶償清的責任,且債務的轉讓需要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如果未得到債權人的同意,夫妻間的共同債務是不能轉讓給其中一方的。因此,如果要由夫妻一方承擔債務就必須要另一方和債權人均得到同意,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才能進行。
而為逃避債務而約定由其中一方承擔的,不屬于法律保護的范疇,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司法解釋中說道,即使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進行約定,且由法院對財產問題做出分割處理的。雖然其債務由其中一方承擔,但債權人仍然有權利向雙方申請還款主張,離婚的夫妻依舊承擔債務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