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對外債務怎么承擔

導讀:
夫妻對外債務怎么承擔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夫或妻在對外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有權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向原配偶主張自己的權利。所謂“共同使用”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夫妻共同債務應源于雙方共同生活的需要。所謂“推定”是指非舉債方無法證明、法院也未能查證債務并非共同債務則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1064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夫妻對外債務怎么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對外債務怎么承擔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夫或妻在對外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有權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向原配偶主張自己的權利。所謂“共同使用”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夫妻共同債務應源于雙方共同生活的需要。所謂“推定”是指非舉債方無法證明、法院也未能查證債務并非共同債務則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1064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關于夫妻對外債務怎么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對外債務怎么承擔
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所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為共同生活、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為生產經營等的需要而負的債務。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應當用共同財產清償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應首先清償共同債務清償后的余額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應在離婚時協商確定清償責任如果協商分割不成或協商確定清償責任不成的可訴請人民法院判決。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如無特別約定則適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對共同債務都有清償的責任而且是一種帶連責任。對于這種連帶清償責任不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之間無權自行改變其性質對債權人而言顯然不利。應當將共同債務人之間的這些約定視為內部約定而不能向外主張對抗其他的債權人。夫或妻在對外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有權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向原配偶主張自己的權利。
怎么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標準“以共同使用為認定基礎以推定規則為補充”的認定標準。所謂“共同使用”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夫妻共同債務應源于雙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要客觀上是為了夫妻共同生活無論是否經過夫妻合意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另一層含義是夫妻雙方合意舉債舉債即以雙方名義出具借條即使該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也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所謂“推定”是指非舉債方無法證明、法院也未能查證債務并非共同債務則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設立推定規則是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而對舉證責任的所作的分配并沒有改變夫妻共同債務的本質。但在適用推定規則時需要認真審查債務的真實性及用途對其進行綜合判斷。
民法典1064條規定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