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不成是否直接判決

導讀:
交通事故調解不成可以直接判決。如果能構成交通肇事罪,交警隊會直接將案件轉到檢察院進行起訴。如果賠償義務人尚未準備好賠償款,受害人便在協議書上簽字,受害人將存在無法拿到賠償款的風險。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賠償義務人落實賠償款后再簽調解協議。那么交通事故調解不成是否直接判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調解不成可以直接判決。如果能構成交通肇事罪,交警隊會直接將案件轉到檢察院進行起訴。如果賠償義務人尚未準備好賠償款,受害人便在協議書上簽字,受害人將存在無法拿到賠償款的風險。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賠償義務人落實賠償款后再簽調解協議。關于交通事故調解不成是否直接判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們知道,一旦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首先一般交警會介入雙方事故的調解糾紛中,使得雙方能夠得到最妥善的處理結果。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交通事故調解不成是否直接判決?接下來由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59條規定,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也要制作調解終結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如果經過調解,并且當事人也已在調解書上簽字,只是調解書生效后當事人不予履行,在這兩種情況下,當事人都可以就損害賠償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區分交通事故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二者無必然聯系,有諸多相異之處,事故責任不等于賠償責任,無事故責任并不一定無賠償責任。
2、賠償款落實后方可在協議書上簽字。如果賠償義務人尚未準備好賠償款,受害人便在協議書上簽字,受害人將存在無法拿到賠償款的風險。
一旦協議書內容無法實現,受害人只得通過訴至法院的方法來解決問題,這樣就違背了受害人選擇調解的初衷。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賠償義務人落實賠償款后再簽調解協議。
3、為防止賠償義務人利用受害人的資料申請理賠后逃走,在所有賠款到位前勿將自己全部資料原件交給賠償義務人。
有的賠償義務人需要用受害人的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受害人若將自己全部資料交給賠償義務人,一些賠償義務人很有可能利用這些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后卷款逃走,此時受害人便陷入了很被動的境地,所以受害人必須謹慎保管好自己資料原件。
4、申請理賠時,要確保保險公司書面確認該調解協議的內容并同意將賠款匯入受害人賬戶,若不能保證上述要求,很可能也無法拿到賠償款。
按照規定,損害賠償的調解申請時間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調解期限是10天。
針對不同的事故情形,損害賠償調解的起算時間點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的,調解時間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調解時間從規定辦理的喪葬事宜借宿之日起開始;
3、僅造成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調解時間從確定損失之日起計算。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交通事故調解不成是否直接判決的內容,由此可知,交通事故調解不成可以直接判決,在對損害賠償有爭議的情況下,當事人都可以就損害賠償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其它疑問,歡迎向發布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