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的通知主體有哪些

導讀:
債權轉讓的前提必須是合法的債權,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否則轉讓無效。達成轉讓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那么債權轉讓的通知主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的前提必須是合法的債權,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否則轉讓無效。達成轉讓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關于債權轉讓的通知主體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的通知主體有哪些?
對于債權轉讓后該由誰來通知債務人,觀點不一,概括起來包括由讓與人通知、由受讓人通知、由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等,多數觀點認為從保護債務人履行安全出發,由讓與人通知最為恰當,因為讓與人對債務人的通知,足以令債務人信賴。
但若僅確定讓與人為通知義務的主體,則在讓與人惡意回避或非因主觀原因不能履行通知義務時,因債務人未接到相應通知而拒絕向受讓人履行義務,將直接妨礙受讓人利益的實現。因此,在司法實踐中,部分法院在對類似的案件進行處理時,往往從債權轉讓制度設立的法律價值角度出發,在讓與人確因非其自身主觀原因不能履行通知義務,而由受讓人持相應的債權憑證及讓與人委托受讓人通知的書面手續向債務人進行債權讓與通知時,認定了受讓人通知行為的法律效力,并給予了支持訴請的裁判后果。
因此,可以看出債權轉讓通知的主體一般為債權人,即讓與人,當讓與人不能履行通知義務時,受讓人履行通知義務的,須提供由讓與人出具的委托手續。
債權轉讓生效條件
(1)存在有效的合同
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規定的意義在于防止國家、集體的利益受損。在司法實踐中,有人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轉讓債權。債權轉讓的前提必須是合法的債權,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否則轉讓無效。由于轉讓無效致使受讓人受損的,轉讓人應予以賠償。
(2)債權是可讓與的債權
包括依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屬于從權利的債權、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3)達成轉讓協議
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移的主體不適合,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債權的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條件。
(4)轉讓要通知債務人
合同權利的轉讓,是否以征得債務人的同意為要件,我國《合同法》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5)遵守法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