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婚姻關系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導讀:
男女雙方成立婚姻關系,領取了結婚證之后,受法律保護,但是在我國《婚姻法》中沒有明確提出做小三破壞別人家庭犯法的規定。那么,損害婚姻關系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一、損害婚姻關系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除非對方構成重婚罪,或者構成破壞軍婚罪,那可能就會受到刑事處罰。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有以下這些:
1.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3.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
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不構成重婚罪。
從以上的內容來說,損害婚姻關系有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但也有可能不用承擔法律責任,是否承擔法律責任,關鍵在于是否有違法犯罪的行為,損害婚姻關系比較有可能構成的犯罪是重婚罪和破壞軍婚罪,構成這兩種罪,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