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緊急聯系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導讀:
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三、相關的法律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九十九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貸款緊急聯系人只是在聯系不到借款人時候的選擇,并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沒有義務幫借款人償還貸款,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不管是銀行貸款還是一般的信貸公司在貸款時除了需要貸款本人的詳細信息外,還必須得留一個至親或者是朋友的電話作為緊急聯系人,那么,這個當中貸款緊急聯系人的責任是什么,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不管是銀行貸款還是一般的信貸公司在貸款時除了需要貸款本人的詳細信息外,還必須得留一個至親或者是朋友的電話作為緊急聯系人,那么,這個當中貸款緊急聯系人的責任是什么?這個人的責任不需要替貸款人還錢,但是當貸款人沒有按時還錢的話就會接到騷擾電話,是一種找到貸款人的手段。
一、貸款緊急聯系人的責任是什么?
緊急聯系人是屬于聯系貸款本人的一個備用手機號碼,不涉及到責任。貸款緊急聯系人只是在聯系不到借款人時候的選擇,并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沒有義務幫借款人償還貸款。
二、擔保人有責任還款:
擔保責任的生效不以是否明確擔保條件為必要條件。
三、相關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九十九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貸款是現在人們生活中經常用到的,貸款的種類也有很多,通常分為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貸款的方式途徑也有很多,除了常見的銀行貸款以外還有地方小額貸款公司,但是貸款同時也伴隨著風險,借款人需要衡量自身經濟能力去選擇。
綜上所述,當貸款人無法償還或者逾期時,貸款緊急聯系是沒有義務給貸款人還錢的,但是會接到一些聯系電話。當你需要貸款時就必須考慮到以后還錢是否有壓力,盡量避免給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