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兄弟情 法官調解挽親情

導讀:
親兄弟因交通事故賠償金引發糾紛,后鬧上法庭。經調解,倆兄弟達成協議,握手言和。2010年10月18日,吳濟財駕駛該車在萬載縣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吳章林受傷致十級傷殘、吳濟財死亡的嚴重后果,經交警認定,吳濟財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對方車輛負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后,雙方家庭因賠償等事宜,多次發生爭執甚至打架事件。9月12日,吳石付一家向銅鼓法院起訴,要求吳章林就剩余19萬余元的損失承擔一半。那么交通事故傷兄弟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親兄弟因交通事故賠償金引發糾紛,后鬧上法庭。經調解,倆兄弟達成協議,握手言和。2010年10月18日,吳濟財駕駛該車在萬載縣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吳章林受傷致十級傷殘、吳濟財死亡的嚴重后果,經交警認定,吳濟財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對方車輛負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后,雙方家庭因賠償等事宜,多次發生爭執甚至打架事件。9月12日,吳石付一家向銅鼓法院起訴,要求吳章林就剩余19萬余元的損失承擔一半。關于交通事故傷兄弟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親兄弟因交通事故賠償金引發糾紛,后鬧上法庭。9月19日,江西省宜春市銅鼓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經調解,倆兄弟達成協議,握手言和。
吳章林與吳石付系兄弟,吳章林與吳石付之子吳濟才合伙購買了一輛貨車跑貨運。2010年10月18日,吳濟財駕駛該車在萬載縣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吳章林受傷致十級傷殘、吳濟財死亡的嚴重后果,經交警認定,吳濟財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對方車輛負次要責任。后吳石付一家將保險公司和對方車主起訴至萬載法院,經法院判決,確認原告的各項損失合計39萬余元,由保險公司和對方車主賠償了原告近20萬元,尚有19萬余元的損失未得到賠償。事故發生后,雙方家庭因賠償等事宜,多次發生爭執甚至打架事件。
9月12日,吳石付一家向銅鼓法院起訴,要求吳章林就剩余19萬余元的損失承擔一半。法院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考多次找雙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
9月19日,開庭當天,法官、調解志愿者等人從親情、人情、法理等角度,再次耐心做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最后,兄弟兩家終于冰釋前嫌,達成了調解協議,將合伙車輛變賣所得的6.2萬元,由原告分得80%的份額,被告分得20%的份額,以此作為被告對原告一家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