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進行調解

導讀:
到了調解當天,在交警部門有關工作人員的主持下,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則,雙方當事人協商賠償事項,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可以一起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主持調解,各方當事人沒能就賠償的相關問題達成一致,一方當事人起訴到法院之后,在審理期間,法院可以就相關的賠償事宜進行調解,3、雙方可以在交警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如果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交警部門會制作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簽字、送達后,調解協議就正式生效了,2、交通事故怎么進行調解。
1、快速理賠流程是什么?
一般沒有人員傷亡并且財產損失也不大的交通事故,如果事故的雙方對事故的責任沒有爭議的話,都可以走快速理賠程序,快速理賠的流程一般是:
1、對事故現場拍照取證;
2、詳細核對對方的證件;(包括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車牌號、保險憑證和車檢憑證等)
3、打電話到投保的保險公司,告知事故的相關情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損失情況)
4、約定時間到所在地區的快速理賠中心辦理相關的手續;(一般都需要攜帶交強險的保單、行駛證、駕駛證等)
5、到定損點對車輛損失定損;
6、將車輛送去維修;
7、找保險公司報銷相關款項。
2、交通事故怎么進行調解?
交通事故的調解分為兩種。
一種是交警部門的調解。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可以一起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主持調解。
交警部門受理了當事人的調解申請之后,首先跟當事人約定好調解的時間,地點,并通知各方當事人。
到了調解當天,在交警部門有關工作人員的主持下,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則,雙方當事人協商賠償事項。
如果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交警部門會制作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簽字、送達后,調解協議就正式生效了。
另一種是法院的調解。各方當事人沒能就賠償的相關問題達成一致,一方當事人起訴到法院之后,在審理期間,法院可以就相關的賠償事宜進行調解。
3、交通事故想和對方和解,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關于和解,有以下幾點提示:
1、一般來說,達成和解協議就意味著受害者接受了賠償,如果之后再想反悔是很難的;
2、雙方都應該經過深思熟慮之后再在和解協議上簽字;
3、雙方可以在交警的主持下達成調解。這樣的好處是,一方面,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容易溝通;另一方面,在交警隊調解流程比較明確,更節省精力;
4、達成和解后一定要形成書面的和解協議,口頭和解在以后容易出現糾紛;
5、雙方應該理性談判,把和解金額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以解決問題為首要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