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后保險公司怎么理賠

導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損害的調解是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在調解過程中,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標準、賠償總額等進行協商,從而達成協議。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交通事故調解后保險公司怎么理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損害的調解是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在調解過程中,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標準、賠償總額等進行協商,從而達成協議。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關于交通事故調解后保險公司怎么理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調解后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受害人的損失在交強險限額內的部分應由保險公司賠償。你代保險公司調解,沒征得保險公司同意,保險公司有權重新核定損失的,你的權益可能要受到影響的。保險公司肯定賠不到70000元的,因為醫療費中一般有非公費藥的,護理費誤工費等等還要看當地的什么標準。還有,你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除去交交強險的10000元保險公司承擔60%-70%。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如何向交警申請調解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五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1、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賠償,不是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序,是否親切調解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而不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職權行為。
2、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損害的調解是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調解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在調解過程中,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標準、賠償總額等進行協商,從而達成協議。
3、調解達成的協議容易履行。調解賠償是基于當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當事人接受,履行調解協議時相對順利。能促進各方當事人間的團結。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只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賠償調解不再是訴訟的前置程序。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