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調解

導讀:
交通事故司法調解司法調解亦稱訴訟調解,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項重要的訴訟制度,是當事人雙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過處分自己的權益來解決糾紛的一種重要方式。交警調解和司法調解的區別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恰當選擇調解方式,首先要了解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兩種調解途徑有什么區別。那么交通事故司法調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司法調解司法調解亦稱訴訟調解,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項重要的訴訟制度,是當事人雙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過處分自己的權益來解決糾紛的一種重要方式。交警調解和司法調解的區別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恰當選擇調解方式,首先要了解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兩種調解途徑有什么區別。關于交通事故司法調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司法調解
司法調解亦稱訴訟調解,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項重要的訴訟制度,是當事人雙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過處分自己的權益來解決糾紛的一種重要方式。司法調解以當事人之間私權沖突為基礎,以當事人一方的訴訟請求為依據,以司法審判權的介入和審查為特征,以當事人處分自己的權益為內容,實際上是公權力主導下對私權利的一種處分和讓與。
交警調解和司法調解的區別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恰當選擇調解方式,首先要了解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兩種調解途徑有什么區別。
在交通事故處理實踐中,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這兩種調解途徑是有較大區別的。
一是主持部門不同,公安機關調解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案人員來主持;民事訴訟則是由人民法院的法官來主持;
二是調解的程序不同,訴訟調解已進人了訴訟程序,在訴訟過程中產生權利與義務關系;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則是依當事人申請而進行的行政活動,是交通事故處理行政程序的一個步驟;
三是法律效力不同,經過公安機關調解后達成調解協議的,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但是司法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
四是經歷的時間不同,公安機關調解程序簡單,效率高,一般情況下,自提出申請后10日內就能夠完成調解,由于目前沒有專門的交通法庭,所以通過民事訴訴時間要遠遠大于公安機關調解時間,當事人應做好充分的時間準備;
五是當事人解決糾紛花費的成本不同;
六是救濟渠道不同,先經過公安機關調解,如果未達成協議或達成協議不履行的仍然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如果直接進入訴訟程序,如果未達成協議或達成協議不履行的法院可以通過判決或強制執行的方式解決爭議,當然當事人也可以進行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