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鑒定需要什么手續

導讀:
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鑒定需要什么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關于交通事故司法鑒定需要什么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司法鑒定需要什么手續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自行委托司法鑒定的需要出向鑒定機構出具委托書并且提供相關材料如診斷證明、身份證明等。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二條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
第十四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對于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經補充后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